《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项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30万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政策,那如果有一个季度超过30万了,但是年季度平均没有超过30万,超过的那个季度还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吗?
1、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 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财税2016年12号]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老师这两个政策有什么区别呢
老师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及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月销售额是含税还是不含税的呢?
你好老师3个问题, 月纳税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1、 这个纳税义务人是包含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对吗? 2、 如果3月份销售额没有超过10万 ,1-3月份季度超过30万了 ,那三月份交不交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3、这个优惠政策延续到什么时候?
小规模有这个政策吗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