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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 请问:这出自哪个文件

2024-05-31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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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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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 19:5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项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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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项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024-05-31
这个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
2024-03-08
哪个政策优惠按照哪个来,比如 你不需要交增值税附加税,直接不用缴纳
2022-05-24
你好,一般纳税人也可以的。
2022-04-24
你好,小规模有这个政策的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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