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没问题,用收据就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建筑装修公司A和甲方B签订了包工包料大约300平米左右的工装的装修合同。装修金额为100万左右。A承接了该项目后就立马转手将该项目包给了包工头C(相当于C挂靠了A)。期间A通过自己的公户付款购买了14万的材料用于该项目,又通过公户付款支付了该项目4万的人工。现在A想让C开发票给自己,想让C提供的发票在税务层面合规的话,请问: 1,对C有资质的要求吗?2,明面上留档的承包合同规范操作是按什么合同签订好呢?(承包经营?还是分包合同?) 3,合同中的合同金额大约可以为多少呢?(这个金额确定是怎么算出来的?请老师写一下大致的算法) 4,C通过什么方式开到发票给到A呢?(去税局代开可以吗?) (因为是小白,自己把握不准,问的有点啰嗦,希望老师就每一个问题都做个回复。谢谢了!)
老师,合作伙伴有项目挂在我们公司做,客户付款到我们公司后,我们支付合作伙伴佣金(业务提成)。具体操作是,合作伙伴给我们公司开发票,我们公司对公转账给他们。 现在我们公司有位副总说,项目没有结束客户付款到我们公司,不可以支付对应的业务提成(以前的操作是回多少款,就按约定好的比例支付业务提成),要等到项目全款收完后才可以支付提成。如果合作伙伴急等钱用就让对方写借条,作为借款支付给个人。 现在有两个疑问:1、有的合作伙伴在提供借条的同时,也提供了发票+对应的名义合同,这些发票+合同怎么处理?2、如果合作伙伴只提供借条,我们先挂其他应收账款,待到合同款全部收清后,再清掉借款,让对方开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必须先让合作伙伴将前期借款转回(这账面做借款收回),然后再依据发票付款?
请问老师,违约金分两种情况:第一基于旅行合同基础上的违约金,另外就是签订合同后就没有履行合同的违约金。前者是可以开发票的,后者是不能开发票的。那请问老师,前者有票作为支付违约金方。放到营业外支出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对吧?但是后者只有1张收据,请问后者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扣除吗?谢谢
请问老师,违约金分两种情况:第一基于旅行合同基础上的违约金,另外就是签订合同后就没有履行合同的违约金。前者是可以开发票的,后者是不能开发票的。那请问老师,前者有票作为支付违约金方。放到营业外支出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对吧?但是后者只有1张收据,请问后者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扣除吗?因为图片说是因与经营活动不相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说是与经营活动不相关的支出不能扣除?
我司为房地产企业,因施工单位违规操作,比如工程不合格,安全帽不戴等,对施工单位有罚款。现在有两种模式(1)直接从施工款里扣除,然后施工方按扣除后的金额给我方开具发票。(2)我方将罚款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给对方开收据。 之前咱们会计学堂的老师说两种模式都可以,但是对税金有影响,我是想问问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增税分别有什么影响,尤其是土增税,如何测算两影响金额?
老师,请问下,如果员工报销,没有发票,没有付款截图,没有单据,能给报销吗?从哪里出钱给他们报销?对做外账有啥影响吗?
老师,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现在1-4月份每月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2%,低于最低标准,如果最后年底再达到研发费用5%以上这样可以不,风险大不?
老师,商贸出口企业,一般公司会代垫哪些费用
你好老师个体户经营超市只给员工交个工工伤险可以吗? 怎么操作
老师,我公司在25年收到关联方开的服务费发票,我司没有给对方付款,26年发现这张发票是开错了,打算26年红冲,那我25年仍然要将该发票确认为费用,那我26年账务上该怎么办呢?
董孝彬老师,我公司是电商公司,24年成立,24年的账是代理记账做的,我现在入职这家公司老板让我理账,我发现24年只确认了部分收入,并且没有确认成本(因为供应商在24年没有给我司开票),我现在重新做24年的账,让供应商现在把成本票开给我,我更正申报24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不是在我更正申报24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供应商把成本票开出来,我在更正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该成本发票就可以作为成本在2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
老师,你好,我们对公发没交社保的人员工资,但是,工资表上不出现没交社保的人员,可以吗,这样会出现什么问题,
先收汇再出口设应收账款可以吗
老师,注册资本500万,想降为5万,需要怎么操作。
我们承包了一栋大楼再进行转租,请问水费电费应该怎么开发票?我们从租户那里收水电费,我们统一交给水电公司
但是图片说没有履行合同,不是经营性一部分,也就是说与经营无关的支出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经营无关的支出是不能扣除的呀?
他不是和经营没有关系,只是这个业务他还没有展开呢,但是他也是为了业务而发生的支出。
请问老师,需要什么附件来证明呢?违约金金额较大,并且已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扣除。税务局查到这笔让提供资料
就比如说你们双方的交易没有提供没有什么证证明吗?
你们也不能无缘无故的就把钱给对方呀。
老师合同是服务合同,就是为了让2023年度企业成为小微企业,所以与老板的朋友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合同规定未履行支付违约金50万,有图片中的打款协议、银行回单、合同这些资料都有的。
这些资料你都有的话,就可以拿到税务局和税务局解释一下。
所以这种没有履行合同支付的违约金,实践工作中容易造假。难道规定允许扣除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吗?
规定只是说提供合理的依据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