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向发行与公开发行的定义和区别 1.定向发行(也称为非公开发行或私募发行):目的是为了进行重组和并购,而不是从公众投资者手中筹资。发行对象是特定的,不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对价不限于现金,还可以包括非现金资产(如权益、债权等)。由于特定人不同于社会公众投资者,不需要监管部门予以特殊保护,因此发行条件相对宽松,成本和费用较低。性质:属于上市公司的私募行为,是上市公司和特定对象之间的选择 2.公开发行:所有合法的社会投资者都可以参加认购。公开发行的股票不一定要求上市,但上市必须要求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授权部门核准。涉及承销方式和保荐制度,需要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定义:是指没有特定的发行对象,面向广大投资者分开推销的发行方式。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广泛地发售证券。 二、对于特定情况的区分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超过200人以及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况,通常这种情况下可能属于定向发行,因为它涉及的是特定对象的发行,而不是面向广大社会公众的公开发行。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发行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可能涉及到监管和法律规定的变更,需要具体参考相关法规和规定。 三、公开发行、公开转让、定向发行、定向转让的区分与适用 1.公开发行:主要面向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没有特定的发行对象。适用于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经过核准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公开转让:指已经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交易平台上的转让行为。适用于已经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 3.定向发行:面向特定对象的发行方式,通常用于重组、并购等目的。适用于上市公司与特定对象之间的私募行为。 4.定向转让:通过特定的方式确定买卖对象,具有定向性强、灵活性高、保密性强的特点。适用于买卖双方根据自身需求和条件自由协商价格和条件的股权转让。 对于普通股份有限公司和新三板挂牌的公司: 普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股票。 新三板挂牌的公司通常通过定向发行机制进行融资,这种方式相对于公开发行具有更高的效率和灵活性,有助于公司及时补充资金以支持发展。

请问直接筹资有发行股票,而间接筹资没有发行股票。但发行股票又分公开间接发行(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票和非公开直接发行(只向少数特定对象直接发行的股票),这种分类不是相矛盾吗?
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不含员工持股人数)发行证券的,这个不是公开发行吗?错在哪里
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发行和交易 非上市公众公司只能定向发行,不得公开发行;可以定向转让,也可以公开转让。 由此将非上市公众公司分为3类:分别为定向发行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转让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和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 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必须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可以定向发行、定向转让、公开转让。 以上我的理解对吗? 另外,定向发行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转让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是不是也必须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呢?
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界定及注册 1.界定 非上市公众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1)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 (2)股票公开转让。 问题: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的问题 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定义有两种情况:(1)、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2)、股票公开转让。问题如下: 1、股票公开发行(注意不是转让)的属于什么公司? 2、向不特定对象(注意不是特定对象)发行和转让的属于什么公司? 3、什么是特定对象和不特定对象? 4、什么是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 5、什么是公众公司?公众公司是否只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
定向发行和公开发行 1.股份有限公司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超过200人以及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这是属于定向发行还是公开发行?这一页叫的是定向发行。公开发行股票那里显示无论股票有没有公开转让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发行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都属于公开发行股票。哪个是对的? 2.对于公开发行 公开转让 定向发行 定向转让怎么区分?对于普通股份有限公司和新三板挂牌的公司都怎么适用?
如果前期已交了税,后期不想交税,如何调整存货分录
假如缴费比例是百分之二十,那么个人如交一百元,是不是四十元进入个人帐户
老师,我们有20家餐饮门店,都是核定征收的个体户,那这个建账的话是分门店建账套好,还是合在一起建立一个账套好呢,还有就是门店收款的问题,是每个门店用一张银行卡呢,还是可以合在一起用几张银行卡就行了
公司长期做未开票收入,进项票也有,存货堆着太多,存货如何写分录,如何调账
老师,公司是7月份开始筹建的。然后股东投进将近200万。到了9月份有营业收入, 由于还没有开通银行账户收入直接打到股东的卡里,我是把打到股东卡的收入直接充减股东的期初投入。但后期公司账户开通后,股东转了15万进公户。请问这15万我怎么入账? 可以做实收资本吗?
装修公司外包活给包工头(包工包料)还需要帮包工头申报个税吗
债券的票面利率等于报价利率。债券的有效年利率也不等于折现率。感觉这个债券有效年利率没啥用?
老师,我们有个员工10月20号休产假了,我们是11月发放10月工资,10月工资扣11月社保。她休产假后,公司还继续给她买社保至明年4月份,单位部分公司承担,个人部分她自己承担。我们领导让从她的10月工资里面预扣12月至明年4月份社保个人部分。由于大病医疗保险我6月至12月漏申报和缴纳,我这个月补申报和补缴纳了,所以她的10月工资预扣的社保个人部分,少扣了6-12月大病医疗保险个人部分7元(每月1元),记少扣了明年1-4月的(4元)。我是不是得让她下周一把这7元+4元=11元再转到我们公司对公账户上?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政策是什么,截止到什么时候
建筑劳务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如果取得100元材料费专用发票,税费13元,价税合计113元,是专票,那是不是需要13元进项税转出再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