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将出差补贴,比如误餐补助单独作为差旅费报销,不用发票不交个税,也不作为缴纳社保依据。但是单位必须有明确的报销制度写明。

老师,我在缴纳社保的时候出现了差额,是因为2月和3月社保的养老个人缴费基数有了变动,导致我在做工资表的时候多扣缴了几十块钱,在4月的时候我将这个差距弥补回来之后我发现有了新的问题,就是因为3月有一个离职人员,她的社保费用可以用作抵扣,因为这个费用抵扣了之后导致我缴纳的费用少了10多块,我可以把这个用作 其他收益来计入这个凭证中吗?
老师,我在缴纳社保的时候出现了差额,是因为2月和3月社保的养老个人缴费基数有了变动,导致我在做工资表的时候多扣缴了几十块钱,在4月的时候我将这个差距弥补回来之后我发现有了新的问题,就是因为3月有一个离职人员,她的社保费用可以用作抵扣,因为这个费用抵扣了之后导致我缴纳的费用少了10多块,我可以把这个用作 其他收益来计入这个凭证中吗? 具体数额就是,我在个人养老的数据差额为430.4元,退社保费用440.66,有一个10.26的差额,这个数据我应该计入哪个科目呢?我在想这个是社保退的钱应该只能计入其他收益里面吧
老师,给员工交社保按当地最低基数缴纳,做工资表的时候也没代扣个税和社保。 等于是工资和奖金提成做工资表发放, 但是单位部分社保、个人部分社保和个税,都是企业承担了。直接公司银行扣款缴纳。这样我认为会有风险。工资基数一定是包含个人部分社保和个税的,这部分没有算在工资基数前,会少交参保金,影响下一年度的社保基数。工资总额也会影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职工福利费等比例计算。 是工资表的基数不对。一定会有风险吧。工资表中基数应把个人社保和个人承担的个税算在工资表基数前合计成总数。
您好,请问我公司发放给员工旅游津贴,是否需要纳入年度工资总额,作为明年社保缴费基数?如果员工有发票报销,是不是可以列入福利费,不用列入工资总额?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老师,请问公司给我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来签订的,剩余工资是另一个协议上面写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饭贴等等形式发放,现在发工资个税按照我实际全部工资来计算的,而社保公积金只按照合同上面最低缴费基数来交的,这样合理吗?为什么个税不按照劳动合同的社保最低缴费基数金额来缴纳?
老师,印花税要购销合同和账簿都要报税吗?
老师,银行收入的手续费来专票,是不是可以抵扣
请问老师,1月我们有红冲的发票,但是还没有开出去,所以1月收入是负数,增值税申报表收入报负数,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你好老师,我这一个个体户,四季度报税的时候,减除6万那个优惠,一直点不出来,就没有点,现在申报全年的,又有这个减除6万了,但是显示还得退税,因为当时交税了,除了退税有没有其他办法呢
红冲24年的发票 怎么操作 要写情况说明吗
老师好 要红冲 24年的发票 对方抵税了 我这边直接红冲还是 要对方写个情况说明吧 为什么要红冲
老师 请教几个问题 像生产部门领东西出去 是生产成本 研发部门领东西出去是研发部门 那像我们综合部和销售部门领东西出去是对应什么科目呢
大酒店需要在门口焊个大棚 购买大棚钢结构料的钱和人工费 应该放在什么科目
老师 像生产部门领东西出去 是生产成本 研发部门领东西出去是研发部门 那像我们综合部和销售部门领东西出去是对应什么科目呢
不抵扣进项税 咋做分录
金额较大,每人一天补助500元呢
金额大的,这种情况不太符合。
1人每天补贴大致上限为多少?
同学,可以参考下面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不予计征个人所得税。这类差旅费津贴是指按照或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限额发放的伙食费、公杂费(含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如果采取以有效凭证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伙食费及公杂费的,其另外取得的差旅费津贴,以及超过文件规定限额发放的部分必须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1。 此外,对于单位以差旅费名义发放的工资性质的津补贴,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对于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如果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这部分不征税23。 综上所述,差旅费补助在特定条件下不需要交个税,也不需要并入工资。但是,如果差旅费补助超过了规定的标准或以工资性质发放,则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也没写多少啊
是的,文件中没有具体金额。需要判断单位补贴500究竟是什么性质补助,根据性质再决定怎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