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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和股票的公开交易 这两者优点不理解有什么区别。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是IPO嘛,IPO后股票不就在交易所交易了吗,那么股票公开交易为什么再单独列出。是不是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只是代表在一级市场进行,而交易所交易代表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 还有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一种再融资渠道

2024-06-21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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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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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 13:34

你好!是的呃。你理解的这几个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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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呃。你理解的这几个是对的
2024-06-21
您好,可以这样理解。
2024-06-02
同学,你好 没有20天 60天 90天, 只有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
2024-07-13
你好,“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中的“新股份”指的是上市公司为了完成交易而新发行的股份。这些新股份在以下方面与原有的股份有所不同: 发行时间:新股份是在特定的交易或重组事件中发行的,而原有股份可能在公司上市之初或后续的其他时间发行。 持有者:新股份的持有者通常是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的对手方,而原有股份的持有者可能包括公司的创始人、早期投资者、公众投资者等。 流通性:新股份在发行后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而原有股份可能已经在市场上流通了一段时间。 至于股价,新股份的发行价格通常会在交易协议中确定,并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公司的财务状况、市场前景、交易的具体条件等。这个发行价格可能与当时市场上原有股份的交易价格不同,但这并不意味着新股份与原有股份在性质上有根本的不同。它们都是公司的权益凭证,代表了持有者对公司的所有权份额。 总的来说,“新股份”的“新”主要体现在其发行的时间、持有者以及可能的流通性限制上,而在性质上,它与公司的原有股份是相同的。
2024-04-08
同学你好,老师可能在课堂上是为了简化概念或者是在特定的上下文中进行讲解。如果增发是公开进行的,那么它可以被描述为向“广泛投资者”开放,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理解为不特定对象。但是,这种说法并不严谨。实际上,即使是公开增发,也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渠道(如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群体虽然广泛,但仍然是特定的投资者群体,而不是完全无目标的不特定对象。
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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