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

3、2020年中国境内某大学教授李某全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收入200000元。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住房公积金12%。李某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月缴费工资基数为10000元。李某正在偿还首套住房贷款及利息;李某为独生子,其独生女正在就读大学2年级;李某父母均已年过60岁。李某夫妻约定由李某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和子女教育费。计算李某201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要求:请计算该教授2020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案例】中国境内甲公司职工李某 2020 年全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 170000 元,劳务报酬所得100000 元,稿酬所得 50000 元。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 8 %,基本医疗保险 2 %,失业保险 0.5 %,住房公积金 12 %。 社保部门核定的李某 2020 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工资基数为 10000 元。李某正在偿还首套住房贷款及利息,李某的独生子正就读大学 3 年级;李某父母均已年过 60 周岁(李某为独生女)。李某夫妻约定由李某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和子女教育支出。 要求:计算李某 2020 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第四章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缴纳【例题1】甲公司职员李某2020年全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8000元,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验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住房公积金12%。社保部门核定的李某2020年社会保险费的数费工资基数为10000元李某正在偿还首套住房货款及利息:李某为独生女,其独生子正就读大学3年级:李某父母均已年过60岁。李某夫妻约定由李某扣除贷款利息和子女教育费。计算李某2020年应微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案例】中国境内甲公司职工李某2019年全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70000元,劳务报酬所得100000元,稿酬所得50000元。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住房公积金12%。社保部门核定的李某2019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工资基数为10000元。李某正在偿还首套住房贷款及利息,李某的独生子正就读大学3年级;李某父母均已年过60岁(李某为独生女)。李某夫妻约定由李某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和子女教育支出要求:计算李某2019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甲公司职员李某2020年全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200000元,稿酬所得20000元,劳务报酬所得10000元。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住房公积金12%。社保部门核定的李某2020年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工资基数为10000元。李某正在偿还首套住房贷款及利息;李某为独生女,李某父母均已年过60岁,李某独生子正在就读大学2年级。李某夫妻约定由李某扣除贷款利息和子女教育费。已知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20。要求:分别计算李某2020年度①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②专项附加扣除③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④应纳税额。(列出计算过程)
老师您好,我们26年换了新系统,录了期初,但是我到现在对往来的时候发现我的应收账款余额应该是3274540.00元,但是我当时录入是2649540.00元,就是少录了625000元,然后应交税款的这里,我的应交税费实际是借方是-10729.68元,但是录的时候是-46107.03元,就这两个不合适,这就导致我25年第四季度的报表和企业所得税都申报的不合适,然后26年第一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报表和企业所得税都不合适,但是汇算清缴又是合适的,因为我当时汇算清缴的时候把报表重新导出来更改的,老师那我现在应该怎么改正合适,我找出我期初录错的原因是当时没有结账就直接录了,导致数字有偏差
老师 我公司开6%咨询服务专票给其他公司,那我公司进项可以是什么
因我司25年开票较多,25年进项票少。有些进项票是25年的,税务现在要求我司倒查23、24、25年发票和成本对应 这个怎么做呢 目前没有库存出入库表
工商年报中万元为单位一般保留几位小数
研发费用归集,加计扣除这个课怎么买
银行转账的手续费专票可以抵扣吗
老师,刚才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发现库存商品是-0.99,可是第四季度已经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改变成本,成本又和第四季度的申报表对不上,这个应该怎么调整呢 报送财务报表年报的时候发现 库存是-0.99
小微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不需要填写期间费用,如果费用比成本高,提交后会引发预警吗?会有风险吗?我们是销售费用
老师您好,公司为建设方,去年公司临建食堂(两排房子),可以移动的那种,有一排作为办公室使用了,当时结算开发票,作为办公室使用的抵扣了,食堂的做转出。今年竣工结算补开余额,按照新税法是不是都可以抵扣?
老师,请问我们上游开出来的货物名称和我们开出来的货物名称多了或者少了品牌名称,会有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