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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假如,自然人A接个工地找个挂靠公司签合同,如工地做完后,剩下的利润,应该是由挂靠公司付给自然人A,问题是,自然人A是黑名单,可以委托挂靠方把利润转给由自然人A指定信任的自己人名下吗

2024-06-26 21:1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6-26 21:18

您好,黑名单的话,这个是不可以委托的,这个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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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99 追问 2024-06-26 21:27

那要怎样操作呢?是黑名单人员都不能签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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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6-26 21:28

对的,黑名单的话,这个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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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黑名单的话,这个是不可以委托的,这个不行
2024-06-26
你好,你不要管,挂靠方把钱还给你就可以,账务处理他们自然会处理好
2026-03-09
同学你好,这样的模式下,开发票给钢筋、混凝土的供应商,供应商再开发票给总承包,总承包把款转给供应商,供应商再把款转给贵方,就可以把项目利润转到贵公司了。只有销项税,没有进项税,可以找发票来处理。
2023-09-16
同学你好 这个做分红就可以
2022-06-24
你好,后期还钱就可以的,原路返还。
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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