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收取管理费并开了发票,那就得按照开票金额申报税金,这没有变通的方法的

公司提供资质让别人使用,管理费用什么时候收取比较合适呢?一个是对方给我们开票,我们给承包商开票的时候收取3个点的管理费,但是大多数企业是不给的,都是在结款的时候让我们代扣,这就会出现我们先开票,产生开票费用,比如外管证办理,异地缴税等等费用。二个是不给开票,代打劳务工资的方式,这样的话找中间的劳务公司,他们给提供票据,收取2个点费,综合考量请问老师哪种方式对有我们更有利呢?从少缴税方面来讲的话?
想请教一下老师,公司是按收取各个门店的销售收入的百分之五的管理费来开票,作为公司收入,雇佣了客服为各个门店网上直播销售,门店按销售收入的百分之三付给客服作为工资发放,平时,各个门店的销售收入全部都付给公司,公司扣除了管理费,客服工资后再全部返还给各个门店,我想问,这种我是只确认扣除的管理费为收入吗?扣除的给客服的部分做工资薪金申报?返还给各个门店的全部做其他应付款?那我公司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十二个月收到的管理费不超过500万,就没有增值税,只要申报所得税,申报各个客服工资薪金收入,对吗?所得税,每个月100万以下就是2.5%的税率,对吗?
老师,有个问题想请教您一下,我代账的医疗公司现在营业额起来了估计要升一般纳税人,现在政府1000万采样费想直接打给这个医疗公司,然后我们再给一部分给检测公司,检测公司给我们开专票,还有一部分要给医院,医院给我们开的发票是什么门诊收据,检测公司的专票我们可以抵扣,但是医院的这个收据我以前没见过,不知道能不能抵扣,金额还比较大,要是不能抵扣岂不是我们公司要交增值税会很多?我们可以开1000万的普票给政府,这个已经询问了,政府可以不要专票。
老师,我们是个公司集团,医疗管理公司管理几家门诊,并对每个门诊按营业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并开票对公走帐,现在是我们门诊的税并不是按实际收入做的。请问老师有没有什么变通方式?
老师你好,想请教下我们是集团公司名下子公司有一处房产,现在子公司一直处于注销状态,注销后该房产归集团公司所有,现在集团公司将这个房产托付于代理公司进行出租并且与代理公司签订合同,代理公司每年会给集团托管经营权费用,作为我们的收益。托管公司将房子租出去的85%收益也归集团所有,想问下老师这种是不是合理,他们打进来的托管经营权收入做为集团来说应该怎么做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