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如果B企业没有出口资质,但想要出口商品,可以采取委托出口的方式。这种方式下,B企业(委托方)与A企业(代理方)需要签订出口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协议,B企业提供商品和必要的文件,而A企业则负责完成出口报关、货物运输等出口流程。为了确保合法合规,需要确保以下几点: 双方的合作协议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出口管制、贸易限制等规定。 商品必须符合出口要求,包括质量、安全、环保等标准。 报关单等出口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实际的出口情况。 收付款必须按照外汇管理规定进行,确保外汇交易的合法性。

公司A与B公司是合作伙伴,A公司有资金,B公司没资金,有设备有市场,A公司负责出钱买原材料回来委托加工成产品销售给B公司,然后再由B公司销售给客户,现在有一次业务是外销的,报关单上是用公司A和客户用FOB方式报关,款项是客户付B公司(CIf价),B公司付A公司(FOB价),但是实际业务是客户向公司B购货(CIF),B公司向A公司购货,那我这个开票要怎么开呢?是根据报关单的来开?这样的话有什么风险?
前提:综保区内交易,委托代理进口货物。A是委托方,B是受委托方,C是下游加工企业。 货物到达后,B报关并进入综保区,A按代理合同分批划款给B,B按批次交货给C,C在综保区内进行加工,并由C报关入境(目前不知道海关缴款书是如何开具)。现在是A要求B出具0增值税率的发票。 1.请问有没有文件支撑呢,这个可行嘛 2.B需要给A对方开具发票嘛 3.若是B给A开具发票,A给C开具发票(A此时抵扣掉了吗),C拿着销项税发票加海关缴款书抵扣吗
法人名下有两家公司,一个是生产企业A,一个是销售企业B。以下简程A公司一般纳税人,B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他们是在一个地区,在同一层楼房,(现实中职员员工是共用的),B公司是A公司的品牌商(对外是这样说的),问题一、b公司可以与a公司合并吗?问题 二,B公司的主要也是唯一的进货来源,是从a公司生产出来的产品,那a公司还需要给B公司开发票吗?从这两家公司的情况来看,要怎么做利润更高,可合理避税呢?已知A,B公司,公司规模总人数有40人,目前的所得税率是2.5%。B公司增值税免税,A公司负税率2%
老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现有AB两个公司,A是生产性企业,B是商贸企业。平时都是A负责生产,然后卖给B负责出口,退税。然后B公司现在接到这么一张订单,是客供材料的订单,客户C要求这批出口商品中的一个小零件用他的客供材料,B公司不需要付任何费用购买,但进口该批客供材料的时候B公司在单一窗口交了关税和增值税,有缴款书。然后B公司是几个人的那种销售公司,不具备加工生产能力的,这批客供材料直接运到A公司,由A公司去组装,然后做好后卖给B公司,B公司再出口卖给客户C。这种情况,AB公司的账务应该怎么操作?咨询税局,当地税局说10年内都没见过这种情况
我司为自贸区企业是A ,国内供应商是B,国外客户是C C从A处采购商品(美元结算),A从B进货(美元结算),由B出口,A提供给 C清关手续,提单在路上更改发货人和收货人,这个业务在财务和税务上如何合规合法呢? 这个业务模式看起来像是一种转口贸易,也就是A公司作为贸易中介,B公司作为实际出口商,C公司作为最终买家。在财务和税务上的合规性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发票问题:A公司从B公司采购商品时,B公司应向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再将商品卖给C公司时,也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税务问题:B公司作为出口商,其出口的商品可以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A公司作为贸易中介,其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外汇管理问题:A公司收到C公司的美元付款后,需要按照中国的外汇管理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同
公司买车,账户里没有钱,法人找朋友借的钱,这笔钱直接打给法人去买的车,但是还款的时候却是从公户里还给朋友的,我应该怎么处理
老师,请问办公楼的重置成本具体包括哪些,谢谢
请问老师,近期个税客户端的非正常状态放哪里了,个税要做减员,只做了离职日期后面不能申报,提示离职人员没申报。
老师,这个月我们发放了年终奖。由于发放时间太晚了。我只把工资薪金申报了。漏报了年终奖。能否下个月把年终奖补上?
原税控系统没有抵减完的怎么办?
老师新年好,有个问题请教一下,25年9月份分红200万,季报资产负债表上面的期初未分配利润+本年累计利润不直接等于期末未分配数?是哪里做错了吗?
老师,两人合伙做加工,利润4万,两个人各投资45000元,咱有了利润了,咱的投资款和成本就回来了是呗?就是说钱都在另外一个人手里呢,如果再重新弄个账户,是不是得叫另外的那个人把双方的投资款都转到新弄的账户?
老师,1月22日拿到的营业执照,税务报道需要在什么时候完成
老师,已经申报了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了,刚刚整理凭证发现9月份采购的玉米7万多,开了票了忘记入账了,现在可以把这笔账补到12月份吗?
老师这个是电商账务处理。我有一点一直没明白。当时购买了1130元商品含税的。这个100元积分当时是1130里面的已经加税分离了。那100不已经交了税吗。那么为啥兑换的时候买了2260元商品用交了税那100冲抵货款了。那为啥最后兑换的时候还要用2260去加税分离啊。不应该扣掉我已经交过税100元用2160做加税分离吗。这样100元那积分不是交了两遍税吗?
2.这种操作模式在形式上可能存在一定的合规性风险,因为从表面上看,B企业与A企业之间的交易可能被视为内贸交易,而非真正的委托出口交易。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充分评估这种操作模式的合规性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风险。
为了确保委托出口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双方应签订明确的委托出口合同,提供必要的资料,遵守出口规定,并确保发票与报关单的一致性以及资金流与货物流的匹配性。
老师可以说的直接一点
只要是真实的交易,满足各自的独立性,那就没有问题。
第2个问题就是资金全额退回到对方账户,这个肯定不行的。
因为这种操作方法相当于是内销了。
我的意思是,是不是操作违法
老师可以直接一点
表面是内贸,实际是出口
我的意思是,是不是操作违法——是的,wei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