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您作为票据的最后一个被背书人,前面票据背书不连续,您是否能取得票据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您是否为善意、支付了合理对价等因素 付款人以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付款在一定条件下是成立的。因为背书连续是票据形式上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条件 背书不连续不属于基础关系问题。票据的基础关系一般是指票据的原因关系(比如买卖、赠与等合同关系)、资金关系(比如付款人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往来关系)等 所以,当提到票据的基础关系,可能是指票据背后所赖以产生的合同关系、资金往来关系等关系 总之,背书连续对于票据权利的行使有重要意义,但在某些情况下,基于善意取得等规定,持票人即使面临背书不连续的情形,也可能获得票据权利。同时,付款人在背书不连续的情形下,有权以此为由拒绝付款,但持票人能证明自己合法取得票据权利等情形除外。

案例 汇票的收款人是B公司,C公司从B公司受让票据权利时,明知B公司的代理人X并无代理权,C公司又对D公司背书转让。 分析 (1)由于C公司“明知”,本案构成狭义无权代理,代理行为无效,C公司未取得票据权利(实质无权); (2)如果票据上没有其他形式瑕疵,D公司对C公司实质无权又不知情也不应当知情,且D公司支付相当对价取得票据,D公司可以主张善意取得票据权利,C公司、X(狭义无权代理,行为后果由X承担)和出票人均应向D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当然,如果该汇票有承兑人、保证人,亦应依法承担票据责任)。 问题: 这个关系我有点屡不清 1. 有B啥事 啊???? C明知X无权代理还受让C属于狭义没权代理, B为啥属于无效代理????无效代理不应该是C吗?这段没听懂啊 无权代理下的本人指的是谁????
@朴老师回答我的问题 我现在是票据的最后一个被背书人。但是前面票据背书不连续影不影响我取得票据权利取决于我是否善意?付款人以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付款是会成立吗?背书不连续属于基础关系问题吗?上次提到的基础关系还是基础什么指的是什么?合同关系吗?
公司的注册资本拿出来用了,那么在工商年报中股东注册资本是认缴的还是实缴的
老师,关联企业借款,比如借了1000w约定无息的话,如果贷款企业收入和资金不高,会有什么税务风险吗
请问老师,25年银行支付40万租金,已经入了成本,26年在汇算清缴之前这个发票补进来了,但是补的是专票353982.3+46017.7,请问这个分录该怎么做?
甲和乙公司合作收购小麦,甲公司贷款500万,但利息由乙公司承担,1、付利息时:甲作账:借其他应收款/乙公司,贷银行存款,2、乙公司购买甲公司小麦乙公司付款50万,甲收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乙公司,3、现开始销售,经理讲贷款利息开到货款里,销售时,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其他应收账款利息怎么冲销掉啊?
甲和乙公司合作收购小麦,甲公司贷款500万,但利息由乙公司承担,1、付利息时:甲作账:借其他应收款/乙公司,贷银行存款,2、乙公司购买甲公司小麦乙公司付款50万,甲收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乙公司,3、现开始销售,经理讲贷款利息开到货款里,销售时,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利息应收账款怎么冲销掉啊?
甲和乙公司合作收购小麦,甲公司贷款500万,但利息由乙公司承担,1、付利息时:甲作账:借其他应收款/乙公司,贷银行存款,2、乙公司购买甲公司小麦乙公司付款50万,甲收款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乙公司,3、现开始销售,经理讲贷款利息开到货款里,销售时,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利息应收账款怎么冲销掉啊?
小微企业残保金政策,具体内容,是2-3人不用交残保金是吗
老师,最近收到了税务局发了信息要补社保,这怎么办,如实补吗?
某企业2024年6月购进设备一台,该设备的入账价值为1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5.6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在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情况下,该设备2025年应计提折旧额为万元。
老师,没有设备验收单,只有发票和购销合同,4月份已做了固定资产,那么到5月份能计提折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