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是可以的
老师们,我们公司内部报销,就是所有开支费用发票拿到手后,先挂账,不急于付款的,领导要求写报销单,先由会计审核签字—部门主管签字—总经理签字—董事长签字—返到财务室出纳签字(若是付款会盖现金付或者银行转账),在这样一个审批程序上存在一个问题是,总经理和董事长那总是外出跑业务很少到公司,结果就是内部员工为等领导签字把发票压到他们手中不能及时拿到财务室挂账,甚至有人最后弄丢发票,针对这个先挂账又不急于付款的总经理和总监都有争论,总经理认为有发票就代表业务发生的真实性了,不必要让领导签字,懂事长也认为让他签字了就等于付款一样,因为我们到付款时还要写付款申请单需要领导签字,领导觉得签字太多也麻烦,我最近发现这个挂账又等待领导签字的环节就是发票总是不能及时拿到财务室入账,我的意见是挂账时先让会计审核签字—再部门审核签字—出纳审核签字—给会计挂账,报销单上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那里就空着(这个地方不签完字可以吗?),我建议他们把发票拍照或者复印留底,等待付款时写付款申请单(上面也由会计签字确认发票已入账代表业务真实性)及发票复印件让领导审批签字,但是我们另一个只是审核我账的会计主管认为挂账的报销单上领导
老师们,我在一家家族企业工作,2020年7月入职的,这家公司是2005年成立的,属于工程检测服务行业,我这半年时间里已经把这公司内部存在的问题都提出来并写出了财务管理制度,但问题是这个公司现在租的是个人住宅楼,所以财务部与结算部合在一个房间也是为了对账方便,可财务总监是老板的亲侄子,却是一个非会计专业的人,而且他不止监管财务部结算部,还有其他科室,他是按照自己的那套方式主要负责与挂靠我公司的那30几个人的结算,这么多年公司已经换了3任会计了,问题就是出在这所谓的财务总监上了,他的做法让各方面的账很乱,内部人员预支出去的钱无人及时要票,累计现在近600多万的预支款,好多都联系不上,既要不来钱也要不了发票,于是他就找外挂人员或者自己内部比较信任又没有买社保和交个税的人大量地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公司承担税金,让后把钱转给这些人再让他们转到出纳那边就是所谓的内账
老王计划中的“老王头面点制作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在中国法律框架内是允许存在的。根据中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并且投资者的责任限于其对企业债务的承担,也就是说,在法律上,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通常情况下不会扩展到投资者的个人财产。关于注册资本,中国法律确实不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有很高的注册资本,但一般会要求有符合企业正常运营的最低注册资本。虽然老王计划将注册资本定为400元,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金额是否满足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以及是否足够支撑企业的正常运作,包括支付工资、购买原料、日常开支等。如果注册资本过低,可能会影响企业的信用和对外承担合同的能力。关于经营场所,老王计划使用即将拆迁的街面房作为经营场所。这涉及到房屋使用权的问题。如果该房屋在拆迁公告发布后不再适宜用作经营场所,那么老王需要重新考虑经营地点,以免因拆迁给企业带来损失。关于雇工,老王计划雇佣3名职工,并按月支付工资。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律,雇主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社会保险费用。即使是小本经营,也不能免除这些法定责任。老王
老师,.这边这个社保8月份交完,财务停员工社保时候,有一个理由栏,能填写“因公司经营地域发生改变,遣散义乌部门员工”,因公司原因失业,我们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用。这个社保停可以这么写么
公允价值的变动影响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吗?如果答案是不影响,为什么?
老师好!请教您,押金是其他应收款吗?谢谢!
华住集团旗下全季酒店,新开业,一般纳税人,新建账套都要设置哪些科目,有没有特别懂酒店行业的,所有涉及到的科目,能不能列表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23年陆某收入如下(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6000元。(3)3、6、9、12月份从M公司分别取得季度奖金6000元。(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陆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6)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持股期限是3个月),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7)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8)5-7月出租一套位于市区的房产,每月取得租金4500元。(9)向M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请问,李某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需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1)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持股期限是3个月),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2)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3)5-7月出租一套位于市区的房产,每月取得租金4500元。(4)向M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计算:(1)陆某6月份取得股息、利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陆某全年兼职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计算陆某5-7月份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老师,企业所得税的返还,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表调整还是直接入营业外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和少企业会计准则账务处理面什么不一样的吗?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23年陆某收入如下(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6000元。(3)3、6、9、12月份从M公司分别取得季度奖金6000元。(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陆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向M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计算:陆某从M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全年应合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23年陆某收入如下(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6000元。计算问题:(2)M公司1月向陆某支付工资时,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计算下列问题:(1)陆某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老师,我们公司(小规模,每个月的开票金额都不到9万元,所以都是免税的)24年有几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总金额4千多),现在25年6月需要红冲掉改成增值税专用发票。 像这种跨年的可以正常红冲重新开吗? 在账务上怎样处理? 在25年二季度季报时需要注意什么? 在进行25年年报时是正常申报,还是需要追溯,若要追溯怎样处理?
这个对公司有影响吗
同学,你好 没有影响
如果是公司原因离职停社保,那就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对吧,其他自己离职的是没有的
同学,你好 嗯嗯,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