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是有时间限制的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是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所以企业招用的退役士兵应是在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并自主就业的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老师,上面这个政策是按年还是按月份总额享受呢?比如员工是2019年6月入职,持有这个失业证,是从2019年6月一直累计36个月还是2021年12.31日截止呢?
老师好,请问这条通俗的理解是什么意思?没看懂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既可以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意思是雇佣一个退役军人每年可以减免9000元税款?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 这个政策是如何抵减呀,麻烦资深老师回答,老师可以举一个例子吗
有这个政策吗?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光伏代理商公司给农户支付的费用无票怎么办,这个费用记入什么科目
你好老师,每个月除了报税是不是还要报统计局什么资料,新手
小规模季度开了3%专票3万和1%普票20万,没有超过30万,还需要填写减免明细表吗
老师,之前会计25年1月份交的24年第4季度企业所得税,她在25年计提24年第四季度的所得税,以至于25年所得税多3377.94,第一季度实际交所得税是6961.21,她默认申报的数是3377.94,没有把6961.21申报,我重新更改按3377.94+6961.21=10339.15来申报,这样账表一致,就等于25年多一笔24年的3377.94,因为我看24报表她也没有申报3377.97,老师,这样可以吗
老师,有关于SAP财务软件操作课程吗?
老师,请问4S店购物品,比如说礼品被等,计入什么科目,二级科目怎么设置
老师,我们公司是门窗销售公司包安装的,成本核算分两步进行,之前确定已当月安装完工客户核算收入成本,现在改成以公司下单到生产厂家来核算收入成本,老师,厂家直发客户,老师,当月下单时我直接先用在途物资过渡,借在途物资,贷应付账款,平时付款就是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月底结转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在途物资,在途物资当月余额有多少,月底结转多少,这样做有问题吗
开不了红字发票怎么操作?
麻烦发一下专题课的讲义资料
老师,收到了一张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然后背书转让给供应商了,也做了账务处理,可是怎么附原始凭证呢?银行收付款有电子回单,这个票据打不了回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