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要预缴增值税
请问转让的不动产所在地跟机构所在地相同时,需要预缴吗?
请问老师,非房产企业.房地产企业转让不动产(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在房产所在地预缴、在机构所在地申报。我怎么觉得老记不住,请问老师有好的记忆方法吗?谢谢
企业出租异地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后,在企业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时候怎么填写
老师你好,对于非房企转让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和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5%后,若在机构所在地补缴,所收的税款是属于机构所在地税局吗?
房开企业异地销售房地产。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都是在不动产所在地预交吗?汇算是在机构所在地?
公司厂房重新装修,要不要申报房产税?
如果发票是去年的,今年想报销怎么办
我把销售方和购买方都是我咋办
老师您好,七月份公积金员工个人缴纳部分公司代扣金额是101元,员工实际发工资是2010元,请问个税申报的金额是申报2010元还是2010+101=2111元这个金额申报?
现金流量表,预收账款冲库存商品时没有体现银行存款,还计入现金流量表吗?
老师,我后面接手一家供应链的全盘会计,之前的会计离职了,我接手后,还需要重新建立账套吗?还是接着之前的系统继续做就可以?
我们是建筑公司分包方,甲方总包想补钱给我们, 是甲方想补款给我们,不通过工程计较量走,就想代替我公司给员工发工资的形式补贴 那我们应该跟甲方签什么合同,可以用他帮我们公司付员工工资,把补贴的款项合计化
帮我看一下这笔业务,购买方是金镂科技,为什么写应收账款,感觉是应付账款
鸽子养殖,小规模企业,开具发票。销售鸽子蛋,项目名称是写鸽子蛋吗?税率是I%吗。第一次开票 鸽子蛋是自产的。
个体户能变更法人吗?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所得税呢?有相关政策规定吗
一、增值税方面,企业转让不动产,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按简易计税方法还是一般计税方法,均按以下公式计算就地预缴增值税:1.自建不动产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2B5%)×5%;2.非自建不动产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1%2B5%)×5%。同时,就地预缴的还包括随预征增值税附征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二、土地增值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十五条规定:“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纳税手续:(1)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七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2)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及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第十七条规定:“条例第十条所称的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座落地。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座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因此,异地销售不动产,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企业所得税方面,异地处置不动产是企业收入的组成部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以法人作为纳税人,总分公司是汇总纳税。异地只有不动产,不设分公司的,不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只有施工企业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为例外。
四、印花税方面,一般来说,纳税人为单位的,印花税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納。但对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印花税向其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因此,异地处置不动产,应当就地缴纳印花税。
五、发票开具方面,企业异地销售不动产,虽然增值税应当就地预缴,但发票仍然是在机构所在地开具增值税发票。注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