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红冲原发票的处理 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将原错误发票进行“进项税额转出”操作。 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等(红字) 贷:库存商品等(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二、重新开具发票后的处理 增值税申报: 对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退”税政策,只免销项税,退还进项税。 涉及的主要表格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 “进项税额转出额”栏次中,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前期已勾选错误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金额。 当取得重新开具的正确发票并用于出口业务后,在“进项税额”栏次中,按新发票的进项税额填写。 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中: 若有前期因错误发票已抵减的税额,在相应栏次中进行调整; 新发票的进项税额可根据“免、退”税政策规定进行后续的退税申报和处理。 出口退税申报: 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录入正确的新发票信息,按正常出口退税流程进行申报。
就是我们单位他在报增值税的时候,跟那个增值税认证平台是两个人操作,阿包增值税是我另外一个同事,然后那个增值税认证平台,然后那个勾选是我来操作,但是那个我们那个同事,她以为我增值税平台那边已经认证勾选过了,所以他就先把增值税给报了,然后事后才发现,我这边还没有操作,还没有那个发票认证,勾选这样子的话,会会不会对那个我们这个报税有什么影响呀。 我们那个增值税税金已经缴纳了,但是那个增值税认证平台就是勾选那边,我看好像是没有进项税的,就是人家没有开,开具发票给我们,可以进行认证的就是勾,选出来都是零,如果是这样子的话,那我七月份忘记勾选了,没有勾选的话,是要到税务局申请把他把那个报的增值税撤回重新那个再勾选呢,还是说我七月份我不勾选也没有进项税的情况下,不勾选也没有关系,等到八月份然后再勾选认证是不是也可以。 我想表达的意思就是增值税已经申报,然后增值税认证平台却没有去进项税认证,但是我们也没有进项税,这样子的话,有没有关系,还是说必须要到税务局去处理一下。
问题一,一般纳税人报完税,下载完税证明,这个完税证明是申报表吗?还是单独的那种证明?在电子税务局下载吗 问题二,对于8月进项之前5月已经认证了,8月又做了一遍进项,9月账务怎么处理 问题三,销项票,有一张是作废的发票,可是他们还是做了应收,和收入,还有销项税额,这个9月如何调整 问题四,供应商8月有让我们开具一张红字发票信息表,这个我报8月税是已填入红字发票信息表那里,税额已转出,但是这个红字发票我没见到,这个红字发票我方需要不?入账的时候正常是8月份怎么做?9月调整怎么做啊 问题五,8月暂估收入没有扣除税额,增值税未开票收入这里我按8月没扣除税额的收入报的(这边要求和账上数据一致),那么9月账务怎么调整啊? 上面问题比较多,麻烦老师了,能否说详细点的会计科目啊非常感谢
您好老师,我想咨询一下,我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我今天7月2日开票中出现了去年11月份已经开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我就去税务局找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撤走这个这个重复发票过程中又出了 “汇总操作期间,得先申报才可将重复发票撤走”的提示, 然后我就找我们企业的会计让她先在税务官网先申报不交税操作 , 但是紧接着就出现了第二个问题:会计在申报过程又出现 【 您当前开票数据中存在“应税服务”发票信息,但营改增纳税人类型是应税货物劳务,无法进行申报提示”】=【出现“应税服务”问题的原因我找出来了是“我将上个月即六月份的一张9万多元本该开13%税率的发票错误的开成了6%税率问题】, 那我如何解决出现的这些问题啊,步骤是怎样的啊,老师
老师您好 我们是房地产行业 6月开了专票是工程 ,由于没有备注,在11月退回去重开 ,该发票在6月就勾选认证了 我们在12月处理转出,但是税局说只能转到当月 那现在这个账务要怎么做处理呢 新补开的发票我们照样放在了6月的账里面了 进项税在12月勾选 现在这个已经进项税转出的金额怎么处理 感谢老师解答
还有一个问题,想请教一下老师, [抱拳]是这样的:8月份的时候我做了一张凭证借:销售费用-差旅费255.16,应交税费-进项税7.84,贷银行存款263,这是公司的业务员出差回来报销的时候我做的分录,当时他提供的通行费发票是需要计提进项税的,但是有重复的发票,我当时没发现,已经做了凭证入账了,后来会计勾选进项税发票的时候发现了这个当中有重复发票,所以他上月就没有勾选7.84,因此跟我有一个差额,账上多了7.84,他那边进项税少了7.84,现在九月的话,业务员重新提供了新的发票7.84,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呢,怎么做分录,入账,老师,请教一下[抱拳]
老师好!请教您,押金是其他应收款吗?谢谢!
华住集团旗下全季酒店,新开业,一般纳税人,新建账套都要设置哪些科目,有没有特别懂酒店行业的,所有涉及到的科目,能不能列表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23年陆某收入如下(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6000元。(3)3、6、9、12月份从M公司分别取得季度奖金6000元。(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陆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6)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持股期限是3个月),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7)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8)5-7月出租一套位于市区的房产,每月取得租金4500元。(9)向M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请问,李某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需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1)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持股期限是3个月),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2)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3)5-7月出租一套位于市区的房产,每月取得租金4500元。(4)向M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计算:(1)陆某6月份取得股息、利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陆某全年兼职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计算陆某5-7月份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老师,企业所得税的返还,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表调整还是直接入营业外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和少企业会计准则账务处理面什么不一样的吗?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23年陆某收入如下(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6000元。(3)3、6、9、12月份从M公司分别取得季度奖金6000元。(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陆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向M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计算:陆某从M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全年应合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23年陆某收入如下(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6000元。计算问题:(2)M公司1月向陆某支付工资时,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计算下列问题:(1)陆某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老师,我们公司(小规模,每个月的开票金额都不到9万元,所以都是免税的)24年有几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总金额4千多),现在25年6月需要红冲掉改成增值税专用发票。 像这种跨年的可以正常红冲重新开吗? 在账务上怎样处理? 在25年二季度季报时需要注意什么? 在进行25年年报时是正常申报,还是需要追溯,若要追溯怎样处理?
1)在M公司每月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职务工资6000元3)3、6、9、12月份从M公司分别取得季度奖金6000元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30000元,陆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5)陆某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6)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持股期限是3个月),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7)1-12月每月兼职收入4000元8)5-7月出租房产,每月租金4500元9)专项附加扣除:小学子女一名、还款期限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计算问题:1)陆某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2)M公司1月向陆某支付工工资时,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陆某从M公司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全年应合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4)陆某6月份取得股息、利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陆某全年兼职收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6)计算陆某5-7月份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李某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需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