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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驾驶培训学校,有教练员承包学员,1个学员给公司相应的提成。1 比如一个学员报名费2000元,分公司1000元,教练员1000元,按权责发生制是不是要缴纳2000元的增值税? 2 后期教练员来领取1000元,未去代开劳务发票,由企业自行代缴劳务报酬,1000元企业代缴的没有发票可以入成本吗?

2024-08-13 12:3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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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 12:37

1.在权责发生制下,增值税的缴纳通常是根据应税行为的发生时间来确定的。对于驾校收取的学员报名费,驾校作为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机构,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人,应按照增值税纳税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 代收代付的做往来科目就可以 不用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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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239 追问 2024-08-13 12:40

我们代缴了教练员1000元的劳务报酬不能入成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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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8-13 12:41

是你们承担的这个一千元就要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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