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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台湾人在大陆租房住,上班也是在大陆,这个个税申报是非居民所得申报吗?

2024-08-27 14:1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8-27 14:20

您她,他在这里居住超过183天,就按居民企业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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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208 追问 2024-08-27 14:21

哦,就是跟我们一样申报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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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8-27 14:21

是的,是的,就我们一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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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她,他在这里居住超过183天,就按居民企业来申报
2024-08-27
大陆居民老板取得境外所得需要在大陆申报纳税。中国对居民个人实行全球所得征税原则。不过,为避免双重征税,境外已缴税款可按分国(地区)不分项原则计算抵免限额进行抵免。申报时间是取得所得次年 3 月 1 日 - 6 月 30 日,申报地点根据任职受雇等情况确定,申报要报送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等资料。
2024-12-26
在大陆有1年了可以按正常工资薪酬申报
2026-04-09
同学你好,大陆股东居民取得香港发放的工资和分红,没有在大陆申报个税,可能属于欠税,也可能属于偷税,具体取决于其主观故意和行为表现。 欠税情况 如果大陆居民股东是因不了解相关税收政策,或存在一些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申报纳税,没有故意隐瞒收入或逃避纳税义务的主观意图,那么这种情况通常属于欠税。例如,对税收法规中关于境外所得纳税申报的规定不清楚,或者因工作繁忙等原因疏忽了申报义务。 偷税情况 如果大陆居民股东具有主观故意,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来逃避纳税义务,例如故意不申报香港发放的工资和分红收入,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方式来虚假申报,那么就属于偷税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大陆股东居民取得香港发放的工资和分红,属于境外所得,需要在大陆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注意,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有相关规定和程序,如居民个人被境内企业等派往境外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等所得的,有不同的申报要求。同时,在境外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能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原件的,准予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抵扣。
2025-03-30
你好,应该要进行个税申报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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