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不能随意给居民开增值税专票,对于乙方要求开公司名称的物业费专用发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可以开具,且甲方有权让对方提供相关证明。具体如下: 1. 开票条件: - 如果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物业公司在符合相关税务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是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可用于抵扣税款。 - 如果付款方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是消费者个人,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 要求提供证明的合理性: - 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如果乙方要求开具公司名称的物业费专用发票,物业公司需要确认该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虚开发票的风险。例如,乙方需要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该房屋确实是用于公司经营或办公等相关用途。 - 同时,物业公司也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正确开具发票,包括发票的内容、金额、开票日期等都要符合要求。

有一项工程,现在乙方是甲方的分包单位,结算时需要开具发票给甲方,如果乙方在别的公司买了20吨型号为35*50的钢板(或者是金属管道)其他单位给乙方开的专票明细也是20吨35*50规格的物品,但是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分包合同清单上是50吨50*75吨的金属物品(还含有其他别的金属物品),乙方可不可以直接开给甲方50吨50 *75的金属物品的增值税发票。现在问题是乙方说这边进的什么就得开出去什么东西,符合规定吗
一项工程,现在乙方是甲方的分包单位,结算时需要开具发票给甲方,如果乙方在别的公司买了20吨型号为35*50的钢板(或者是金属管道)其他单位给乙方开的专票明细也是20吨35*50规格的物品,但是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分包合同清单上是50吨50*75吨的金属物品(还含有其他别的金属物品),乙方可不可以直接开给甲方50吨50 *75的金属物品的增值税发票。现在问题是乙方说这边进的什么就得开出去什么东西,符合规定吗。 有个老师解答了,乙方这边确实应该是进什么开什么,那甲方这边是不是就可以收到跟合同内不同的物品呢。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股纳税人,本年5月底采取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外地乙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货物已发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税额390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费1090元。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托运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乙公司,注明运费1000元,增值税税额90元。甲公司将该发票转交给乙公司。【任务要求】对甲公司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老师,请问下我们是小规模物业公司,项目的模式是甲方A(也是物业公司)外包我们进行物业管理,我们的收入是与甲方结算,请问给对方开什么类目的发票比较合适?可以开1个点的专票吗?
物业公司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13%电费增值税专票吗,是可以开3%减按1%发票,对方要求要13%专票,可以开13%专票吗
老师您好!我5月份接手了老会计的账,发现他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季报固定资产原值是上一季度的账面价值,累计折旧来年重新清零计算,但是汇算清缴的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又和手工账本一致。一季度他4月已申报(一季度期末原值72多,累计折旧3.3万多,账面价值69万),2025年汇算清缴原值225万多,累计折旧159万多,我现在接手之后二季度该怎么申报呢?
现在就业市场怎么样?好不好找工作?
现在的就业市场好找工作吗?
公司没有实际的生产工人,是在别的公司代加工的,但是有些材料是自己买的,这种情况下怎么核算成本?
老师您好,请问修改以前年度的纳税申报表要注意哪些细节呢?才不会引起税务预警,是先修改财务报表,其次 增值税申报表,最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吗?
老师,我们在公司记账方式,比如:销售结算单已开出,客户也付款,只是月末客户没有发货情况,我们会计记账是按照实际发货出库才上账的,所以她这笔账记得是客户的预收账款,但是客户的意思是,人家只是没有发货而已,这就是客户的货,就相当于暂存我们公司。这样的情况就是月底要出对账单给客户,记账方式不一样,会有分歧,对账单没法一致。老师正确的方式应该是怎么样的?
老师好,股权回购的具体操作是什么?何为股权回购,涉及的税种有哪些?如何计算
公司没有业务了,账面上还有多缴纳的增值税,要怎么办?如果申请退税是不是会引起税务局查账的风险
老师好,我有个问题想问你,我们公司总收入减去总成本减去开支,我们老板说要和总欠款加上已收的钱减去厂家的累计欠款相等是对的吗?
我们公司把电费都是付给个人,个人不提供发票。我做账也没有做电费支出,会不会有风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