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款项公允价值不直接包含债务重组的增值税。税与账务处理分开。
我在注会书的新债务重组准则中,看到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时,他会在题后面增加一个应收账款在重组日的公允价值,这个价值和它前面所抵债的资产价值和它最开始欠的应收账款的价值都是不一样的,而且会比他前面价值都要低, 那我在实际操作中,它这个重组日的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是怎么计量的呢?
(1)题目都说是甲乙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差额还是计入 :投资收益,感觉应该是 营业外-债务重组收益/损失 (2)题目2中 交换双方的公允价值 都是=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应交进项-换入资产应交销项税额;但是题目1中的公允价值则 均为考虑增值税的因素。这是为什么呢
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应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这里的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是说债务重组日的公允价值吗
在债务重组中,换入多项资产时,要按照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分摊入账成本,这个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是按照合同生效日的还是债务重组日的呢
有点糊涂,债务重组里面,什么时候用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什么时候用应付账款的公允价值?
那这个题计算库存商品和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要把它俩增值税剪掉呢
计算库存商品和无形资产入账价值时,先剔除增值税,然后按成本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