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的话是允许的,也就是说扣除管理费后,成本剩下的就以工资名义发给b
老板有2家公司:A和B,独立核算,都在一起办公。房东是甲公司,签租房合同是A和甲,因为是同一个老板,然后A直接把租房面积当中的一部分摊给B,因为实际是B在用。一年租赁费10万,A公司摊了7万,B公司摊了3万,两个公司以前会计都各自记账了,付款什么的都是A在对接甲处理。一年下来,现在B要开发票了,发现这个问题,以前B公司的会计,每个月计提租赁费时都是挂甲的往来,未见付款,想问下,B要开票进行税前抵扣需要补些什么资料,或做什么调整。
请问A公司属于消防公司,A公司挂靠在B公司承包项目,B公司主要是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相当于B公司和甲方签订总承包合同,B公司开票给甲方。举例:甲方确认130万产值后,B公司根据产值金额开工程发票给甲方,然后A公司再开具劳务发票给B公司,现场实际施工人员是A公司找的分包单位:C劳务公司、D材料公司;根据甲方确认的产值还需要C、D公司开具劳务、材料票,不然就会造成B公司缴纳税,相当于C、D公司开劳务、材料票抵扣B公司的税额;A公司、C公司都和B公司签订了劳务总合同,然后D公司根据每一期材料票金额再签订的购销合同;
甲方和A公司签署了保安合同,A分包给B收3个点管理费,因为A有资质,B只能挂靠在A公司。每个月人工成本由B垫付,从A公司账户代付给人员发工资,相关人员个税合同都签在A公司的,评估表下来A公司给甲方开票,开票后啊A公司收款,以代领开票备注月份工资名义返还给B,因为是差额开票,我看都是成本扣除90%,按10%交税,B同时也是A公司的员工,扣除管理费,成本剩下的就以工资名义发给b,这算合理吗?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和A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和B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现在A公司给我们支付工程款100万,其中50万打入了我们的公户,另外50万以劳务费形式做成工资直接是由A公司代我们公司代发给B公司的员工了,1.那么请问一下,若B公司未开发票给我们公司,那么我们该如何做账呢,分录怎么做? 2若开了1%的专票,那么B公司又如何做账呢,分录怎么做?注意:劳务费未打进劳务公司的公户,是直接打入和员工的卡上 3.针对B公司,是不是要给发了工资的这些人申报个税呢,个税是由开票方申报还是有代付方申报?
老师你好,我在A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不可以在第三方兼职。可是我在商场工作同时卖B公司货,每月给我们每月1500元,B公司要求与我们签合同,我们没有签,商场领导把我们的信息发给B公司。现在个人所得税能查出A,B公司都在给我们开工资。我怕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我们给A公司干了很多年了,再干几年就退休了。我们不想要这笔钱,怕A公司以此为借口解除劳动合同。B公司也和我们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B公司没有我们签字的情况下,形成第三方纳税人合法吗?我们需要怎么处理?谢谢老师。
老师那A和B之间有合同,这个合同有意义吗?操作都是A公司,而且管理费3个点也没有开票,A是直接扣掉转到单独给的账户,或者给个A公司另外账户,直接打款备注管理费,我不太理解这个
这个的话,合同的话也是为了给税务看的,这样的话开票才有意义
老师的意思是A开票给甲方有意义?还是指管理费开票的意义?我看A和B之间管理费都没有开过票,直接扣,相当于这个项目就是A的。我还是不太明白,请教
管理费不开票,开票的是保安这个合同
因为合同的话是存在的一个基础,也是税局约束那边的一个必备条件
为什么收的管理费不需要开票呢?
因为这个不是台面上看的东西,这个直接从支付价款中扣除了,扣除部分不是单独收入,所以不需要
老师既然上不了台面,那这个扣除打到A公司开给B的账户还好说,但有的回款是直接打到A给B的账户的,需要打给A公司另外账户管理费,我看他们之前都是备注的管理费,这个会有关系吗
这个是没有关系的,这样是为了我们能够区分清晰,其他的倒是没什么
对,本来都是A公司账户,转来转去也好像没事,内部收款备注就行。感谢老师给我答疑解惑了。
没事,您理解了几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