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退税以及带来税务外汇风险,具体如下: 1. 退税方面: - 发票流与资金流不一致的影响:正常的退税要求资金流、发票流和货物流保持一致。在该案例中,发票是由你们公司开给 A 国公司,A 国公司再卖给 B 国公司,但尾款却是 B 国公司直接付给你们公司,这造成了资金流的异常。虽然预付款是 A 公司支付的,但尾款的支付路径变化可能使税务机关在审核退税申请时,对交易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产生疑问,从而影响退税的顺利进行。 - 合同执行的规范性问题:原本的贸易协议是你们与 A 国公司签订,A 国公司与 B 国公司也有单独的协议。但在实际付款环节,B 国公司直接向你们支付尾款的行为,与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不一致。这种合同执行的不规范性可能会让税务机关认为交易存在风险,进而对退税申请进行更严格的审查,甚至可能拒绝退税。 2. 税务外汇风险方面: - 外汇监管风险:外汇管理部门对跨境资金流动有严格的监管要求。B 国公司直接向你们支付尾款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例如,这种非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可能被视为异常的资金转移,引起外汇管理部门的关注和调查。 - 汇率波动风险:由于付款方式的变化,你们公司直接收到了 B 国公司支付的外币尾款。在汇率波动的情况下,这可能会给你们公司带来汇率风险。如果收到尾款后汇率大幅下跌,可能会导致你们公司在将外币兑换为本币时遭受损失。 为了降低风险,建议你们公司及时与税务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进行沟通,说明交易的具体情况和付款方式变化的原因,同时保留好相关的合同、发票、报关单、付款凭证等文件,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老师,我们两家公司都是自己人注册的,比如是A和B,但是明面上没有任何的关联。现在客户把货款给A付过去了,想让A开票,但是情况是B给发的货,只能让客户把钱给B,B给开票。但是,之前给A的货款又不能退回给客户,然后让客户给B再付货款。现在的问题是,A和B能不能签合同,形成贸易链?这样有没有风险?
我们公司是境内企业,要从境外企业B进口货物,货物是境外工厂A生产直接发货的(A,B不在同一国家和地区),我们合同是跟B签订的,进口报关也是由我们自己办理,也就是说这批货是B先从A购买并在B企业所在地报关一次,我们再从B进口并在我国报关。然后现在为了卸货更快,B提议我们直接把大部分货款付给境外工厂A在我国境内的委托收款企业a,剩下的一部分再付给境外企业B,这部分可以理解为B在这次交易中赚的差价,这样有问题吗?
我们公司是境内企业,要从境外企业B进口货物,货物是境外工厂A生产直接发货的(A,B不在同一国家和地区),我们合同是跟B签订的,进口报关也是由我们自己办理,也就是说这批货是B先从A购买并在B企业所在地报关一次,我们再从B进口并在我国报关。然后现在为了卸货更快,B提议我们直接把大部分货款付给境外工厂A在我国境内的委托收款企业a,剩下的一部分再付给境外企业B,这部分可以理解为B在这次交易中赚的差价,这样有问题吗?
请问,我司今年3月收A客户货款(国外客户,支付人民币)后,因为A客户被制裁了,无法继续交易,我们和A客户签订协议,货款由A支付,但是我们发票和货物均发给B企业。(一样是国外客户),这样是否可以?如果不行的话,我司应签订什么样的协议?
老师您好,我们是外贸出口企业,有个订单三方贸易,我们和A国公司签订了贸易协议,A国又把货卖给了B 国公司,他们签订了协议,提单发货人是A国公司, 提单收货人是B国公司,报关单上镜外收货人是A国公司,本来应该是B付款给A,A再付给我们,但是因为付尾款时,A 的银行账户限制,B无法付给A, B把尾款直接付给了我们,预付款是A付给我们的。请问下这样能退税吗?会不会有税务外汇风险?
四线城市做一个总账会计有多少工资?
A企业持股B企业,B企业注销清算时,A企业从B企业分得股息红利,请问A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会计继续教育网址,,,,,,,,,
个人工资薪金申报错误,如果要更改的话,怎样更改?
劳务分包方,又把某项专业作业分包给了个人,个人到税局代开了劳务发票,我作为一个分包方,采用简易计税3%,可以把我再分包出去的金额扣除之后缴纳增值税么,比如总包分给我150,我又分出去30,我计算增值税可以(150-30)/(1+3%)*3%干过建筑劳务老师回答
老师,您好。技术服务公司11月份签了6万一年的服务合同,12月份把6万的发票全部开了。款还没收到。像这种的怎么确认收入,怎么缴纳增值税,怎么账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销售合同签订日期比报关单申报日期晚,税局问是怎么回事?这种情况怎么解释呢?
请问挂靠社保有什么风险
A出租汽车公司(小规模)11.1收到张三购车款及保险123500元,11.2日A公司付汽车销售公司(B公司)购车款110000元,并取得抬头为A公司购车发票一张,同日A公司付保险公司(C公司)保险款13500元,并取得抬头为A公司保险发票一张,张三与A公司签订一份网约车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约定:网约车行驶证户头归A公司,实际使用权归张三,购车款保险购置税等由张三承担支付且不与退还,合同约定期限为8年,约定期间每月收取300元管理费,预收次年保险费1000元每月,流量监控费用75元以及二级维护费25元,请教老师,这些业务如何做会计分录才合理合规?
老师,T型账是不是要留出一些空间,把业务1—8腾完就没空了
老师,船公司的签的提单上发货人是A国公司,收货人是B国公司,这样也不能证实这笔交易真实性吗?
可以的,交易方是付款方就可以
我们和A国签订的合同上写明了收货人是B国公司,但是报关单上境外收货人填了A国公司。
那不对,应该是B国公司的哦
老师,当时报关单这个境外收货人填错了,那退税还是不合规吗?退税提交了能撤回吗?
老师,当时报关单这个境外收货人填错了,那退税还是不合规吗?退税提交了能撤回吗?
这个一般退不了,得看税局了
老师,按照我提交的信息看,这笔退税是不是还是属于不合规,不确定性大吗?像这样的三方贸易,准确的应该怎么操作?
是的,合规的就是我上面说的收货方就是你客户的客户
这种不合规一般会有什么后果,是这笔退税退不了吗?会不会有其他税务外汇风险?
就是不能退税的,可以免税的
免税是指什么?是外汇金额开销项发票不用交税吗?
是的,做出口免税的可以
非常感谢老师,祝国庆快乐!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