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稍等我看看
甲公司系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设的A子公司主要从事设备出口业务。2022年2月25日A子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对其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A子公司以假报出口和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0万元,主管税务机关3月1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为3月31日。A子公司于3月15日领取了文书,经查阅发现,主管税务机关决定追缴其骗取的出口退税款10万元,并处40万元的罚款以及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业务。A子公司的股东肖某以自己的名义向主管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回答下列问题。根据上述资料,1.A子公司的股东肖某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2.A子公司申请行政复议期限的起算时点是哪一天?请说明理由。3.甲公司是否可以作为行政复议的参加人?请说明理由;如果可以,甲公司不参加行或复议,会对行政复议产生什么影响?4.A子公司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罚款决定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某公司系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设的A子公司主要从事设备出口业务。2022年2月25日A子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对其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A子公司以假报出口和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0万元,主管税务机关3月1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为3月31日。A子公司于3月15日领取了文书,经查阅发现,主管税务机关决定追缴其骗取的出口退税款10万元,并处40万元的罚款以及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业务。A子公司的股东肖某以自己的名义向主管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回答下列问题。根据上述资料,1.A子公司的股东肖某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的做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2.A子公司申请行政复议期限的起算时点是哪一天?请说明理由。3.甲公司是否可以作为行政复议的参加人?请说明理由;如果可以,甲公司不参加行或复议,会对行政复议产生什么影响?4.A子公司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罚款决定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公司系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设的A子公司主要从事设备出口业务。2022年2月25日A子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对其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A子公司以假报出口和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0万元,主管税务机关3月1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为3月31日。A子公司于3月15日领取了文书,经查阅发现,主管税务机关决定追缴其骗取的出口退税款10万元,并处40万元的罚款以及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业务。A子公司的股东肖某以自己的名义向主管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回答下列问题。根据上述资料,1.A子公司申请行政复议期限的起算时点是哪一天?请说明理由。2.甲公司是否可以作为行政复议的参加人?请说明理由;如果可以,甲公司不参加行或复议,会对行政复议产生什么影响?3.A子公司主管税务机关作出的罚款决定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复议前置型 申请人对规定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解释】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问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选择 加处罚款,需不需要复议前置,什么前提才会复议前置?
有人给我打钱显示到账时间会不会到
为何一般纳税人,进项税能抵扣,销项税为何不能抵扣?
老师,同一个物料,采购员一会委外加工回来的,一会外购直接买回来的,可以共用一个品号?我核算成本都懵了,那物料进销存我怎么区分,委外进销存我怎么区分。是不是要建两个不同的品号的
请问收入类(益)不是增加是借,减少是贷吗?为什么方宁老师会计分录(2)时间18:06的视频中又说广益类收入增加是贷减少是借
老师,子公司支付母公司往来款12万。我是子公司的会计,请问我这边做账是挂其他应收款-母公司,还是挂其他应付款-母公司?还是说,这两个科目,挂哪个都行?
税务师涉税法律,今年第九章债法的变动情况是哪些
老师,我想问下是小规模升为一般纳税人年收入超过500万,说的是不含增值税的收入,还是含的呢?
钢管进项规格27给客户开销项规格26.7,这样可以吗,
房产中介,公司是小规模的,法人以个人名字签的收购合同(不是以公司名义收购的,款也是法人私户转的),从房东手里收购房子但是产权没过户,收购之后公司完成装修,装修好了再卖给客户(如50万收购房子精装修后卖70万)这类业务有哪些税收风险,是否有能够合理规避税务问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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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3月1日收到处罚决定书,3月20日先解缴税款或进行了税收担保,对于申请行政复议期限的起算分以下两种情况: 1. 一般情况: - 如果是纳税争议类的行政行为,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所以这种情况下,应从税务机关确认你缴纳税款或税收担保完成之日起算60天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2. 特殊情况: - 如果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