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项目异地企业所得税申报,有分包发票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分包抵减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

老师您好,我们是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跨省异地,中标项目是简易征收项目。我们下级也有分包劳务,开普通增值税发票给我们。我想问的是,我们是否可以在开给上级单位发票后,月末预缴税款中扣除分包部分,下月初申报的时候按照差额征税抵扣分包税款后申报。谢谢
工程项目总包100万,分包50万,总包开3%专票,分包开3%专票,总包在异地预缴的时候能抵扣这个税率的分包吗?然后申报增值税的时候,总包预缴数可以加上分包这个预缴数来申报吗?做账又应该怎么做呢?
工程项目总包100万,分包50万,总包开3%专票,分包开3%专票,总包在异地预缴的时候能抵扣这个税率的分包吗?然后申报增值税的时候,总包预缴数可以加上分包这个预缴数来申报吗?
跨区不夸市建安企业项目开了外管证需要预交所得税,然后告知我个税也是需要在异地系统里申报,那预交的所得税可以在公司这边抵扣吗?个税在项目地申报以后不用回公司再次申报吧,劳务清包工,那是不是说异地申报的个税和公司所在地申报的个税合并为公司当月的总成本,异地申报系统里的个税也是属于公司当月成本费用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 : 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段政策主要是指什么意思?全员全额是指的项目地所有人员吗?)
1.服装工厂,初创,做内账,老板需要知道进出账,应收应付,每月利润率,利润表,还有员工工资核算,大概百来人的样子,这些需要用到什么软件吗?大概就是这些(仓库有Erp系统) 2.另外开票,报税,做账交给代账公司,我负责对接,这个应该跟电商没有关系吧,老板今天提到电商开票,税务问题,有点懵 3.这样的企业能去吗,感觉不能给简历加分
没有中级想做代理记账会计能做吗?有初级非会计专业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超过30万了,可以30内的免税超出的交增值税吗
育苗企业账务处理学什么课程?
有没有什么软件可以由实发工资倒退应发工资
研发费用台账是委外做的,实际上没有研发领料,审计只是在审计表里做了一个调整分录,那么需要更改原始凭证吗?
某职工1-9月工资4500元,10月份工资5054元,代扣社保453.09元需要交个税吗?如果交需要交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没有业务,但有十几个员工买社保,每个人申报个税工资都填个人承担的部分443.84,老师这样行吗
中级协议班保过班,如果有一科不过退费1400元 那么第二年重新报也是1400吗?
申请高企的研发费用台账是委外做的,那么研发领料的凭证需要改的吧
但这个规定没说,有劳务发票的话,企业所得税是按销售额减分包后差额申报呀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您公司选择一般计税,在施工地预缴税款时可以扣除分包款;在实际申报时,计税收入因为是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以,分包项目取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你这个说的是增值税而以呀,没有说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也是按扣减分包款后申报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这里的“实际经营收入”为全额概念,不扣除支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在具体操作中,不同地区税务机关对分包款的处理可能有所不同。例如,福建税务规定项目“实际经营收入”可扣减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而北京、上海等地则明确“实际经营收入”不扣除分包和其他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款项。因此,企业在进行异地预缴税款时,需要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具体的执行口径。
文件上是这么说的,具体要以当地税务局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