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需要包含在里面。
老师,企业委托加工应税产品,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的销售价格低于受托方的价格,多交的消费税还可以留抵或者退回吗
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完后未代扣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按什么补缴消费税,有的题目说委托方销售了60%,销售了100万,就直接用销售的金额*消费税率,留底仓库的40%用的却是受托方无同类商品的组价公式,搞不明白
委托加工的 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委托加工的 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消费税中: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以不高于受托方价格直接销售的,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这里为什么不能计入税金及附加呢
那如果部分货物收了包装物租金,部分没有收包装物租金呢?计算该同类消费品的平均价格吗?
那就看没有包装物租金的平均价格
税法上对这个东西也没有明确的规定的吧,如果不算会导致税务风险吗?
我查了下税法没找到明确的解释
差异不是很大的话,这个倒没有风险 假设不考虑其他的话,就是加工的材料加上加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