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的 “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通常是指在利息支出发生的所属纳税年度,企业与境内关联方进行比较的实际税负情况。 不一定是在没有发生借款之前。而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考虑利息支出扣除时,对企业和关联方在同一时期的实际税负进行比较判断。如果企业在这个时期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那么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该企业接受境内关联企业甲公司权益性投资金额2000万元。2019年以年利率6%向甲公司借款5000万元,支付利息300万元计入财务费用,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该企业实际税负高于甲公司,并无法提供资料证明其借款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8)准予税前扣除的借款利息=2000×2×5%=2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0-200=100(万元) ,请老师讲一下为什么这么计算
(5)当年向境内关联方借款750万元,年利率7%(金融企业同期货款利率为6%),实际支付利息52.5万元。关联企业在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为250万元,该企业不能证明此项交易符合独立原则,也不能证明实际税负不高于关联企业。 (6)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公司(我国与A、B两国己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20%;在B国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税率为30%。两个分公司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10万元和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该企业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
某电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内关联企业甲公司权益性投资金额2000万元。2019年以年利率6%向甲公司借款5000万元,支付利息300万元计入财务费用,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该企业实际税负高于甲公司,并无法提供资料证明其借款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要求:计算利息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是什么意思呢?
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或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来源于境外的但与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按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扣除与取得该项收入有关的各项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请问老师图片中(3)境外的红利所得,在企业所得税汇算中怎么处理,也像境内居民企业之间红利所得一样做免税处理吗?如果免税怎么计算?
老师,这个文件里说是其他企业有个债资比2:1,如果股东是个人给公司的借款也受这个比例限制吗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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