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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上午好!请问24年税局少开4元租金发票,请问可以在25年时一并申请补开吗?因为房东的时间不好迁就。谢谢!

2024-10-28 10:1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10-28 10:13

同学,你好 4元的,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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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836 追问 2024-10-28 10:16

所以税局那边不可以拒绝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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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28 10:18

同学,你好 税务局可以拒绝,这个是你们和税务局协商,税务局也可以作废之前的发票,然后按照金额重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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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836 追问 2024-10-28 10:31

所以还是要跟税局那边沟通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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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28 10:48

同学,你好 嗯嗯,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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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4元的,是可以的
2024-10-28
您好,1.是的,2.可以的,1-3月时我们每月先计提这个房租更合理,权责发生制,不要管这个发票什么时候来。
2024-12-30
从租的就按租金交,没租了就按从价
2025-11-07
您好,这是一个关于租赁保证金进行抵扣时的金额口径问题。 核心结论: 应当以不含税的保证金进行抵扣。 详细分析如下: 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知识库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应用指南的明确规定: “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中包含增值税的,该增值税不属于租赁收款额的范畴,不应纳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计量。” “出租人为确保承租人履行合同相关义务收取租赁保证金的,该租赁保证金不属于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分别将其作为单独的负债和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这些规定都指向一个核心原则:租赁相关的金额(包括保证金)应基于不含税口径进行核算。 保证金本身是用于担保合同履行的款项,其对应的增值税是价外税,在保证金退还或抵扣时,不应作为保证金本身的一部分。 发票与账务的匹配: 您提到房东开具了总额为 183,150 元的发票。这张发票的具体构成,更合理的理解是:租金部分开具了 150,000 元(不含税)%2B 相应税额(16,500元),保证金部分开具了 15,000 元(不含税)%2B 相应税额(1,650元)。 您在账务处理中,将 16650元(即不含税保证金 15,000 元 %2B 税额 1,650 元)计入了“其他应收款-保证金”,这是以含税总额入账的做法。虽然内账可以灵活处理,但在考虑实际经济业务(即保证金作为担保应退还给您的资金,或在违约/抵扣时被视为应收回的款项)时,其“本金”部分是不含税的。 抵扣业务的实质: 您计划用保证金抵扣2026年5月的房租。这个动作的经济实质是: 您作为承租方,放弃了对这15,000元(不含税)保证金的收回权利。 出租方同意用这15,000元抵减您应支付的房租。 如果以含税的16650元进行全额抵扣,意味着出租方把本应退还给您的16650元抵扣了房租,但实际上您作为购买方,如果抵扣房租,出租方还应该为您多抵扣的16050元(假设房租含税)开具发票,这会造成账务混乱。 综上所述: 即使您的内账将含税的16650元记入了“其他应收款-保证金”,在进行业务操作和账务处理抵扣时,理论上应当按照不含税的保证金金额(15000元)来进行抵扣。 建议的内账处理方式: 冲销保证金和税费: 借: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房租 15000.00 (不含税保证金被没收/用于支付房租)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50.00 (原计入保证金成本的进项税转出或冲减,根据内账是否需要核算增值税而定) 贷:其他应收款-保证金 16650.00 确认剩余应付租金: 由于保证金抵扣后,您可能还需要支付5月的房租差额。如果5月房租也是15,000元不含税,那么您不需要再付款。如果5月房租是其他金额,则需要根据差额支付。 关键提醒: 系统逻辑与业务实质: 企业的ERP或财务系统在处理保证金抵扣时,通常也是基于不含税金额进行设置的。直接以含税金额抵扣可能会造成系统逻辑错误。 与房东沟通: 建议与房东明确,抵扣时是不含税金额15000元,而不是含税的16650元。房东开具的发票中,对保证金部分单独列示了税额,这本身就说明了保证金的不含税属性。 结论: 您应当以不含税的保证金金额(15000元)进行2026年5月房租的抵扣。 将含税的16650元计入“其他应收款-保证金”是一种不标准的简化记录,在需要实际进行抵扣核算时,应回归到不含税的本金。
2026-05-23
不合规 有风险 建议做 企业如果没有自己的房屋,还没有房租、没有水电费的,不合理
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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