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 首先计算固定资产原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即 3100 万 ×(1 - 5%) = 2945 万。 按 10 年折旧,每年折旧额为 2945 万 ÷10 = 294.5 万。 递延收益的分摊: 由于政府补贴是为了厂房和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应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递延收益。 700 万的递延收益在 10 年内平均分配,每年确认的递延收益为 700 万 ÷10 = 70 万。 账务处理: 在资产使用寿命内的每个会计期间,一方面确认固定资产折旧,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另一方面,按照应分摊的递延收益金额,借记递延收益,贷记其他收益等科目。 例如,每年折旧时,借记成本费用科目 294.5 万,贷记累计折旧 294.5 万;同时,借记递延收益 70 万,贷记其他收益 70 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