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账务处理: 确认合同转移: 借:合同负债 1,091,666.76 应收账款(假设原合同有应收账款余额)(如有) 贷:其他应付款 - B 公司 1,091,666.76(或其他合适科目)%2B 应收账款余额(如有) 假设原合同中有应收账款余额为 X: 借:应收账款 - B 公司 X 贷:应收账款(原客户名称) X 对于未来 B 公司的回款不再由 A 公司收取,若已确认了部分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等,需进行转销处理: 假设已计提坏账准备 Y: 借:坏账准备 Y 贷:资产减值损失 Y 借:其他应付款 - B 公司 X(应收账款余额) 贷:应收账款 - B 公司 X B 公司账务处理: 接收合同: 借:应收账款(原客户名称)(合同总金额减去已收款金额)%2B 未来回款金额 贷:合同负债 1,091,666.76 营业收入(评估价减去已确认收入)(如有) 其他应付款 - A 公司(如有差额) 假设评估价减去已确认收入有 Z 金额: 借:应收账款(原客户名称)(5999600 - 5668880 %2B 330720) 贷:合同负债 1,091,666.76 营业收入 Z 其他应付款 - A 公司(差额金额计算得出)

2015年1月1日,甲公司(制造业企业)支付价款850万元(含交易费用)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入乙公司同日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10000份,债券票面价值总额为1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4.50%,于年末支付本年度债券利息(即每年利息为45万元),本金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合同约定,该债券的发行方在遇到特定情况时可以将债券赎回,且不需要为提前赎回支付额外款项。甲公司在购买该债券时,预计发行方不会提前赎回。甲公司根据其管理该债券的业务模式和该债券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该债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要求:编制甲公司的有关账务处理。(1)2015年1月1日,购入乙公司券。(2)2015年12月31日,确认乙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收到债券息。(3)2016年12月31日,确认乙公司债券实际利息收入、收到债券利息。(4)2017年12月31日,确认乙
老师,合作伙伴有项目挂在我们公司做,客户付款到我们公司后,我们支付合作伙伴佣金(业务提成)。具体操作是,合作伙伴给我们公司开发票,我们公司对公转账给他们。 现在我们公司有位副总说,项目没有结束客户付款到我们公司,不可以支付对应的业务提成(以前的操作是回多少款,就按约定好的比例支付业务提成),要等到项目全款收完后才可以支付提成。如果合作伙伴急等钱用就让对方写借条,作为借款支付给个人。 现在有两个疑问:1、有的合作伙伴在提供借条的同时,也提供了发票+对应的名义合同,这些发票+合同怎么处理?2、如果合作伙伴只提供借条,我们先挂其他应收账款,待到合同款全部收清后,再清掉借款,让对方开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必须先让合作伙伴将前期借款转回(这账面做借款收回),然后再依据发票付款?
不考虑其他因素,【请问】以下业务会计账务处理:3.2020年4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两种商品,A商品的单独售价为6000元,B商品的单独售价为24000元。合同价款为25000元。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商品在一个月之后交付,只有当A、B两种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25000元的合同对价。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A、B商品的实际成本分别为4200元和18000元。假定A商品和B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2020年5月1日,甲公司交付B商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25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250元。2020年6月1日,甲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存入银行。4.2019年12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产品生产成10000元,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0元。(1)假定合同约定验货付款,甲公司与乙公司验货并付款后,向其开具发票账单。2019年12月20日,乙公司在验货时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要求甲公司给予10%的价格折让。甲公司同意给予折让,乙公司按折让后的金额付款。(
2020年4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两种商品,A商品的单独售价为6 000元,B商品的单独售价为24 000元,合同价款为25 000元。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商品在一个月之后交付, 当两种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25 000元的合同对价。. 上述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A、B商品的实际成本分别为4 200元和18 000元。假定A商品和B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因交付A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确认为合同资产,而不是应收账款。2020年5月1日,甲公司交付B商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25 000元,增值税税额3 250。 2020年6月1日,甲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存入银行。 b商品时为什么贷合同资产5000,主营业务收入20000
老师好,我司是小规模企业,2023年1月份我司向A公司租赁了一批钢板桩,租赁期是16天,租金是11万元,然后我公司又把这一批钢板桩出租给B公司,签订的合同金额是18万元,租赁期是14天, 在2023年1月份的时候,我是开具了一份 钢板装租赁发票给B公司,含税金额是90000元,同时银行收到了B公司90000元,剩下的合同金额9万元还没有开票 给B公司(另外的9万元 是暂时不开票,但不确定b公司什么时候会把货款还给我们,他还货款时就需要开票)请问我现在第一季度的增值税要怎样申报?账务要如何处理?分录要怎样写?
如果父母中的其中一个年中去世了,需要在年底APP上移除去世那个人的信息吗?移除一个人的信息后,如果是非独生子女,还是按照扣税1500元/月吗?
老师你好 请问手机开票的话项目分类的编码我要怎么选
老师,一个员工在公司没有发放工资,年底是发放年终奖还是年薪?
总公司向分公司转分公司员工工资,分公司向总公司开6个点的增值税专票,分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总公司可以用进项抵扣吗? 整体来看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金
朴老师,我们公司付款给不开票的的支出都转款给股东,股东再转给对方,这样就导致了账上股东欠了公司20几万没有发票拿回来冲其他应收款-股东,那股东欠公司的钱如何能平?
老师,年底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是按照利润总额的10%计提吗?任意盈余公积必须要计提吗?股东分配的股利没有开股东大会的前提下,需要计提吗?
小规模商贸公司和个体户有什么区别
请问老师物业公司公摊水电费应该进成本还是费用呢?
老师,请问一下,现在是12月20号了,还可以给老板做年终奖金发放吗?(朴老师)
老师,我们单位购入梨有员工自己吃的还有送客户的,购入的农户的她去税务局代开了一张免税普通发票,该发票无自产自销或是购入字眼。老师我们公司应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小微企业。老师写的详细点吧?这个抵扣不了增值税吧
330720就是还未回款的金额,是5999600 - 5668880=330720。 老师,如果原合同中没有已计提坏账准备,也没有应收账款了,这个两边的分录怎么做?
A 公司账务处理: 确认合同转移: 借:合同负债 1,091,666.76 贷:其他应付款 - B 公司 1,091,666.76 对于未回款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 - B 公司 330,720 贷:应收账款(假设原科目为应收账款)330,720 如果原科目不是应收账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贷方科目,如原科目为合同资产等,对应调整为贷方合同资产。 B 公司账务处理: 接收合同: 借:应收账款 330,720 合同负债 1,091,666.76 贷:其他应付款 - A 公司 1,422,386.76
A公司 借:合同负债1,091,666.76 贷:其他应付款1,091,666.76 B公司 借:其他应收款1,091,666.76 贷:合同负债1,091,666.76 可以确认收入的时候再确认 借:合同负债1,091,666.76 贷:主营业务收入1,091,666.76 什么时候开票了再确认330720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负债312000 增值税 18720 我这么做对吗?但是有个疑问,我已经再A公司开完票确认完收入了,到了B公司的时候我再确认1,091,666.76的收入不叫税可以吗?会有税务风险吗?还有两边的往来最后怎么处理呢?
这样的处理存在一定问题和税务风险: 一、收入确认及税务风险分析 对于 B 公司而言,再次确认 1,091,666.76 的收入不合理且可能存在税务风险。因为该业务在 A 公司已经确认过收入并开具发票,将合同转移至 B 公司后不应重复确认收入,否则会导致同一笔业务被重复征税。 根据税法规定,收入应按照实际业务发生情况进行确认,避免重复计税。如果 B 公司再次确认收入而不缴纳相应税款,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少缴税款,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等风险。 二、往来款项处理 A 公司与 B 公司之间的往来款项应在合同转移完成后逐步清理。 对于 A 公司:当将合同负债转移给 B 公司后,应确保与 B 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及时结清。可以在与 B 公司的业务往来中,通过协商用其他应收款或其他方式进行冲抵。 对于 B 公司:收到 A 公司转移的合同负债后,应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逐步确认收入并清理与 A 公司的往来。如果有其他应收款,可以在与 A 公司的后续业务中进行协商处理,或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转为收入或其他资产。
老师A公司的账务处理明白了,现在不明白B公司的。其他应付对应的是B公司的其他应应收吧?将来能确认收入了,B公司怎么确认收入?需要再交税吗? B 公司账务处理: 接收合同: 借:应收账款 330,720 合同负债 1,091,666.76 贷:其他应付款 - A 公司 1,422,386.76
同学你好 一、账务处理过程 接收合同的初始分录如你所写是合理的,反映了 B 公司承接了该合同后应承担的债权债务关系。 当可以确认收入时: 借:合同负债 1,091,666.76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91,666.76 对于未来回款 330,720: 收到回款时: 借:银行存款 330,720 贷:应收账款 330,720 二、关于是否需要交税的问题 B 公司承接合同后确认收入,是否需要交税取决于多个因素: 首先,如果 B 公司符合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条件,比如销售特定的种子等农业产品,可能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其次,对于企业所得税,需要看 B 公司整体的盈利情况以及是否有税收优惠政策等。如果 B 公司有成本费用可以抵扣,且在一定的利润范围内,可能适用较低的税率或者享受税收优惠。
1091666.76这个合同负债 其实在A公司开票的时候就已经交了增值税,转移到B公司按理说是不用再交了,但是账上确认了收入 税没交 是不是会有风险 怎么处理呢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一定风险。以下是处理建议: 一、风险分析 税务风险:如果在账上确认了收入但未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少缴税款,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 二、处理方法 核实税务政策: 首先,确认该业务在税务上的具体规定。查询相关税收法规和政策文件,了解合同转移情况下增值税的处理方式。确定 A 公司已缴纳的增值税是否可以在 B 公司承接合同后不再重复缴纳。 如果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合同转移不重复征税,应留存好相关政策文件和合同转移的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与税务机关沟通: 主动与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沟通,说明业务情况和存在的疑问。向税务机关咨询该合同转移后 B 公司确认收入时增值税的处理方法。 根据税务机关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如果税务机关认为需要补缴税款,应按照要求及时补缴,以避免更大的税务风险。 调整账务处理: 根据税务机关的意见和实际情况,调整 B 公司的账务处理。如果确定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应在账务中明确记录该业务的税务处理依据,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如果需要补缴税款,应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借记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等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等科目。 规范内部管理: 加强企业内部税务管理,建立健全税务风险防控机制。在进行合同转移等业务操作时,提前与税务部门沟通,明确税务处理方法,避免类似风险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