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股东在个人所得税扣缴信息采集时,人员状态选择“正常”是正确的。因为合伙企业股东不涉及任职或离职问题,所以“任职离职”这一项不需要填写。确实需要填写的是你的投资额和投资比例。至于专项附加扣除,如果你有符合条件的专项扣除(比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则选择“是”,否则选择“否”。
我们公司是企业合伙(有限合伙) 做自然人电子税务人员信息采集 某股东得是三月入职 但是申报8月个税的时候 前3到7月没有发工资申报 都是零申报 所以报8月个税会出现累计减除费用30000 这个时候如果直接输入工资10000 代缴公积金1000 出现的个税会是零 如果在人员信息采集那里是否扣除减除费用 那里选择否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就会有270的个税 我是新手会计 想请教老师 我得怎么选择报股东的个税才是正确的 在人员信息采集那里是否扣除减除费用 那里是要选择否还是,是 好一点呢,有什么区别,不明白
老师您好,我们是新成立的公司,还没招人。因为需要报税了,想请教关于现在做零申报的几个问题。一,年前存在以下几个行为:①交了装修款,当时银行账户还没申请,交的现金,有收据,后期可转发票(现在还没转)。②股东换人,在税务局交了印花税。③法人转进部分投资款。④银行从账户里扣除了手续费。以上是否都需要体现在财报中呢?我目前的处理是:资产负债表中填入了实收资本和未分配利润(手续费),并把相减的数额填入了货币资金。利润表里填入了管理费用(手续费)。现金流量表为0。实在是不太懂,请老师指教。二,单位似乎还未办理社保,是否不用管呢?还是也要进行零申报之类的行为?三,个税的人员信息采集中,是否需要把所有股东都写进去呢?(还不清楚他们是否要发工资)如果要写的话,是否要先询问他们有没有在别的单位交个税了?如果有别的地方交,是否就不用写他们了?万一如果股东都有别的地方交,没人可采集信息了怎么处理呢
有限合伙企业申报经营所得的个税,系统上显示让我去代扣代缴人员信息采集页面采集两个股东的信息,但是股东一个是自然人还有一个是企业,企业进行采集只能把税号填在身份证号码那一栏,但是这么填系统又无法给我通过,我给税务局打电话,那个人让我不用管,不用采集企业股东的信息,所以我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李某与其二位朋友打算合开一家食品店,每个人占企业的1/3的股权,预计当年年度利润总额360,000元,三位投资者均在企业任职,工资薪金为每人每月4,000元。在无纳税调整事项的情况下,将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这三位股东,食品店是采取合伙制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计算两种企业模式股东税后净收益?假设:合伙企业的每位合伙人只考虑每年扣除费用60000元,不考虑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中国公民丁某:在职,工作22年;已婚,妻子在政府部门工作,有一个孩子(19岁)正在上大学;有个妹妹,父亲和岳父均70岁,母亲65岁,岳母58岁;目前处于首套房还贷期。设2022单位的应发工资总额为120000元,设其当年住房公积金为6000元、养老保险14400元,医疗保险2400元,失业保险600元,其任职单位未购买商业保险、企业年金等。2022年3月不幸动了一个大手术,个人负担医疗支出共45000元。2022年6月给其他单位培训,报酬为3000元;2022年7月在报纸发表一篇文章,获得稿酬1000元。设2022年丁某和妻子约定双方各50%扣除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约定由妻子扣除,大病支出选择本人扣除。已知2022年1月-11月任职单位已就丁某工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11.5元。(其他相关资料:丁某对专项附加扣除选择在单位预扣预缴税款时扣除。已知综合所得中每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每年应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是2520;每年应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是16920)要求:根
5月汇算清缴补了企业所得税,4月要计提吗?
老师。请问这个经营所得如果没有成本的话要怎么办呢,我们是个体户 供应商开给我们的成本发票是开给其中一家个体户 另外一家没有开 但是这个季度开的超过了要怎么报那个经营所得的税呢
本月勾选的进项发票能取消吗
以前年度的固定资产,未提折旧,如何一次性补提
该纳税人已填写正常工资薪金什么意思?是已经在其他公司申报个税了吗?那我们发放了工资应该怎么申报??
一个月开多个项目的发票,我们是以发票为确认收入的,这个工资成本如何摊销?其中有项目,有分包,有的项目是自己完成的
销售额335501.01,不含税收入325,729.14 ,增值税3257.29,老师这样算不含税收入和增值税是对的吗
交易性金融资产购买时发生的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这句对吧老师
老师,请问电脑折旧按照怎么来核算的
这个分录怎么写,怎么写分录
刚才说错了,是否扣除减除费用,要选择哪个? 不是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合伙企业股东来说,通常是需要选择扣除“减除费用”的。这是因为减除费用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一项基本扣除,适用于大多数纳税人。这样可以确保你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更为准确。
就是不确定该股东有没有在其他地方有工资薪金所得。
如果不确定该股东是否在其他地方有工资薪金所得,你仍然可以选择扣除减除费用。因为减除费用是针对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扣除,与他是否有其他工资薪金所得无关。在计算合伙企业分配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默认扣除减除费用是符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