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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问一下,是不是需要就地预缴的分公司预缴所得税时才需要填写分摊比例

2024-11-19 16:2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11-19 16:28

您好, 是的,就是你说的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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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806 追问 2024-11-19 16:40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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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1-19 16:42

不客气,很高兴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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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是的,就是你说的这样的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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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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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您好 请问建筑服务有没有跨省?
2024-06-07
分公司不需要独立申报企业所得税,但其所得税的预缴和汇算清缴需遵循特定规则。 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通常由总公司负责。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如跨省市的总分机构企业,可能需要按照相关税收规定进行就地预缴或汇总清算。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总、分机构应统一计算全部企业所得税预缴额,然后按照一定比例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 针对您提到的情况,虽然总公司年亏损较大,而分公司小有盈利,但分公司的所得税预缴仍需按照税收规定进行。不过,在年终汇算清缴时,总公司和分公司可以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确定应纳所得税额。如果总公司的亏损可以抵减分公司的盈利,那么在汇算清缴后,可能会产生退税或调整预缴税款的情况。 至于是否将总公司的费用按比例分摊到分公司以减少所得税,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操作。费用的分摊需要遵循税收法规和会计准则,不能随意进行。如果费用的分摊不符合税收规定,可能会面临税务调整的风险。
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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