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选择工程所在地江西的
老师,我想问一下,一个公司可以同时选择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吗?我们是建筑劳务公司,之前是小规模现在升为一般纳税人。我们接的包工包料工程,合同是分开签的,劳务是劳务合同,材料是材料合同。那申报的时候该怎么办
老师,我们是建安企业,我们合同甲方是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但是我们给开票的是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广西分公司,想问下我们外经证是合同相对方填哪个
亲有个问题问一下你,我们有个项目在国外巴西,跟我们签订合同的甲方是国内的,是属于中建科工的,本来刚开始准备签订合同签订1400万是直接建筑安装服务,这样的话我们开给中甲方中建科工的发票就是建筑工程服务,免税发票 那我们取得的进项材料/劳务无论专普都是不能抵扣的,都是价税合计入账;现在甲方又说不想那样签订合同,他说要跟我们签订一个销售材料的合同13% 600万,一个建筑安装合同 免税的800万,这样相当于我们在进购巴西项目材料的时候就可以当进项采购进来,然后开销售材料发票给甲方中建科工,(意思这时我们的进购的材料可以抵扣?然后我们开给材料给甲方也不差进项了)可以这样操作吗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是房开和总包(建筑方)签了合同,总包把我们公司的项目单独分包给其分公司做,想问下这个工程发票是由总包给甲方房开开票,还是由建筑公司分公司给房开开具工程类发票?
老师,甲方建筑工程企业,自己做的工程,一般纳税人,有农名工专用存款账户,已经为农名工银行代发工资56000,现收到甲方和我公司(乙方)的劳务合同,纯劳务,合同金额56000元,合同写明给甲方开劳务3个点简易计税专票,本省异地劳务,需要开外经证,合同日期是3月20日至11月30日。我现在的疑问是,甲方自己用农名工账户代开了劳务工资,我公司乙方还需要给甲方开发票吗?
进货和销售的是库存商品,本月只有一个收入就是应收2000,收入1800,销项税200,有成本吗,成本分录本月结转分录是什么
老师,我公司是国有企业。员工工资是当月下旬发当月工资,当月月初申报上月个税,当月工资里代扣的个税也是上月的。如果9月有员工退休,9月初代扣8月个税,该退休人员10月就没有工资了,10月初代扣的9月个税就没办法从个人账上扣,这部分个税就会由公司承担。请问是否有什么方法能避免这种情况?
老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工资薪金那个纳税调整的工资薪金那个账载金额和实际发生额,应该按照什么填列?
进销存系统先销售后进货可以吗
用友U8系统里面预收冲应收怎么操作,能不能自动核销,还是需要一笔笔手工核销,麻烦老师详细截图示范一下,谢谢老师
老师,去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8月份补缴了,怎么打印完税证明?在平时打印的地方查询不到
这个月只有一比应收200,主营收入是1800,销项税200,这个月末结转分录是什么
老师,超市的帐,在学堂看哪一个类型的课,是商贸吗
新公司,先做进货票,还是销售票
这个月只有一比销售收入,月末结转分录什么
老师,跨省的具体报告报验和预缴税金流程您能发给我一份吗?
以下是跨省的报告报验和预缴税金流程: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1. 登录电子税务局:纳税人以企业主体身份登录机构所在地的电子税务局. 2. 填写报告:点击“我要办税”,选择“综合信息报告”,再选“税源信息报告”,找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填写相关信息并网上提交,系统自动完成审核. 报验登记 1. 登录经营地电子税务局:使用企业主体身份登录跨省经营地的电子税务局. 2. 选择报验登记:点击“办税服务”-“外出经营活动”-“报验登记”,选择管理证明编号,自动带出外出经营活动信息. 3. 填写提交:选择需报验登记的货物(劳务)名称,点击下一步,上传附列资料(通常无需上传)后保存提交. 预缴税金 1. 登录并选择申报:以跨区域报验户身份登录经营地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 2. 填写报表:进入预缴申报页面,系统自动预填销售额等数据,纳税人确认或修改数据。一般纳税人需选择“是否适用一般计税”,跨省提供建筑服务需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还可选择“是否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 3. 提交申报并缴税: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完成后进入“税费缴纳”模块,找到需缴税信息点击“缴款”完成预缴交税.
谢谢老师,老师,登录经营地电子税务局的时候是不是要用联系人的账户和密码登录才行
办税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的身份都可以的
哦 不一定是联系人是吧、。要是用联系人登录是不是也是可以的老师?
企业的只有这2个身份,你试试吧
是这个特定主体登录是吧老师
你可以试试可以不
进去了老师,我进去之后看到报验完了,我没动就自己报验完了?然后预缴税金也是在这个报验户里预缴是吗老师?那个预缴企业所得税里面的收入是填不含税收入吗
预缴企业所得税里面的收入是填不含税收入吗
老师,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和跨区域报验户有什么区别?
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 是指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之外,有其他产生税源的情况,比如在别的地区有房产、土地等应税资源,需要在税源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方便对这些特定税源相关税收实施管理,其并不涉及外出经营等临时跨区域业务活动,主要针对相对固定的跨区域税源事项进行登记确认。 跨区域报验户: 通常是纳税人因临时性到外省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要先在机构所在地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然后到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对于其在当地经营活动涉及税收征管的管理,活动结束后按流程核销相关报验登记等,多与临时性外出经营业务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