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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居民个人张某为独生子女,其父母年龄均为70岁,就职于我国甲公司。假设张某于2019年取得各项收入如下:(1)每月税前工资收入均为30200元(其中含按月发放的独生子女补贴200元),每月减除费用为5000元,赡养老人支出每月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2000元。张某个人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共5550元。(2)3月份,兼职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收入40000元。(3)6月份,发表小说,取得一次性稿酬收入12000元。(4)10月份,转让一项专利权,取得一次性特许权使用费收入3000元。要求:(1)计算甲公司于2019年1月份应预扣预缴张某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元?(2)计算乙公司于2019年3月份应预扣预缴张某劳务报酬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元?(3)计算2019年6月份出版社应预扣预缴张某稿酬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元?(4)计算2019年10月份应预扣预缴张某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元?(5)假设2019年1-12月份甲公司累计预扣预缴张某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为24960元,计算张某在汇算清缴时。应补缴(或退回)多少
社保分为个人承担和单位承担;员工5月10日休产假,5月个人承担部分社保已从5月工资扣除发放(生育津贴已发放给员工),到7月领导为了防止员工休完产假辞工,要求员工转了三个月(分别是5月/6月/7月)全额社保4021.56元进账户,承诺员工8月份上班后在8月的工资补回3个月的社保单位部分给她,请问我7月/8月分别要怎么做分录?
老师好,前面4年代账公司做账,她不看工资表按记忆印象瞎计提工资,次月发工资分录里扣下员工社保个税数据也跟实际上交的是有点差异(她错乱填其它月份数据)。目前实际是公司肯定不欠社保局和个税的钱,只可能多交了,员工部分可能少扣下了。社保个税,她产生滞纳金,也有退款,公积金也去退款过,她自己都理不清楚了。我怎么处理,把账面跟实际情况整对? 我们公司一直以来都是规规矩矩次月10号发上月工资,社保公积金是当月交当月,个税是次月交上月。账面应该有的余额数据就是当月工资表信息,应该是非常清楚的。。
老师,我们单位是4月份新参保单位。上个月由于我这边办理参保比较晚,只缴纳了4月份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部分。我今天又申报缴纳了4月份的养老,工伤,5月份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我们公司是5月份发放4月份工资。请问我这边是要在工资表里只先代扣4月份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保,还是说5月份的社保个人承担部分也在4月份工资里先扣了?我主要是不清楚,一般社保是当月缴纳当月的社保,而大多公司是当月发放上月工资。
老师,我们有个员工10月20号休产假了,我们是11月发放10月工资,10月工资扣11月社保。她休产假后,公司还继续给她买社保至明年4月份,单位部分公司承担,个人部分她自己承担。我们领导让从她的10月工资里面预扣12月至明年4月份社保个人部分。由于大病医疗保险我6月至12月漏申报和缴纳,我这个月补申报和补缴纳了,所以她的10月工资预扣的社保个人部分,少扣了6-12月大病医疗保险个人部分7元(每月1元),记少扣了明年1-4月的(4元)。我是不是得让她下周一把这7元+4元=11元再转到我们公司对公账户上?
老师,你好,有一位老师4月刷脸多刷了一次,5月发现的。(我是通过支付宝退款还是通过银行账户退款呢?)
请问,最新政策农业拟计划不免税,加征增值税吗?
公司收到别的公司打过来的,赞助款如何入账
税负率波动不超过+-30%是怎么算的
股权转让 公司转个人。公司需要缴纳什么税?
老师,公司营业执照地址是工厂的,但是开回来的租金是另外租的门店的,请问可以用吗
老师你好!我们这边投期一家公司,由我司法人转让股权给我司。需要交些什么税呢?
去年买的电动车,今年才开票,可以算去年的成本吗
应付工资贷方和报的个税不一样,汇算清缴要调整吗,但是在2026年5月前发放完了
老师,现在需要支付的保洁人员劳务费是2400,代开发票后,我们要扣多少个税,如何计算?就是我们现在要发放保洁人员工资时,是按含税价去算个税暂扣,还是不含税价?
您好,1. 6月至9月大病医保个人部分4元,是公司在职期间漏缴,属单位责任,不能向员工追收。 2. 10月至12月大病医保个人部分3元,若在10月工资预扣时未包含,可协商补扣。 3. 明年1月至4月大病医保个人部分4元,属未来代缴,可请员工补扣。 4. 最多可请员工补扣3元加4元等于7元,不是11元。 5. 账务处理(假设收到7元): 借:银行存款 7 贷:其他应收款—员工社保代扣 7
老师,我让这个员工转到我们对公账户上,她转账的时候备注怎么写?“退社保费?”我们账上收到她转来的钱,我做账的时候,摘要怎么写?
转账备注:补扣社保个人部分 做账摘要 收某某补社保个人部分
老师,您说她转进来的时候,备注上写:补扣社保个人部分。需要写这么明确吗?
老师,您说是6月至9月大病医保个人部分4元,是公司在职期间漏缴,属单位责任,不能向员工追收。但是我在12月20日补申报缴纳了,那公司也承担了单位部分了啊,相当于也是给这个员工补买了大病医疗保险了啊,为什么不能向她追回她和人部分该承担的金额呢?
您好,表明补社保这个意思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