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把进行税转入到费用中,如果能取得进项发票。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
你好 老师 去年8月我们公司的一张发票 被地方税务局通知是比对不通过 (让提供各种数据及进项税额转出) 后来去问了当时给我们开发票的公司 意思是当时他开出去的发票 税金没交 说这几天就去交 若是这个公司把税金补交 税务局还找我们吗? 我还需要提供税务局要的各种资料及进项税额转出吗
老师,我们公司是采购方,4月销售方给我们开的一张票是错的,他们红冲重新开了,我做账要把四月的发票进项转出,那电子税务局四月份勾选过的这张进项发票,电子税务局里面要如何操作吗,还是只要拿到的新票勾选就可以?
您好老师,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有个人开具的收购发票,但是税局监控到这个人有公司,现在让进项税额转出,这种情况把进项税额转出后,这个发票是有效还是无效的。成本需要转出吗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4月份收到一张进项票已认证抵扣,5月份发现发票错误已冲红未重开,请问一下,4月份和5月份的会计分录怎么做??老师,还是同一问题,到底需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做进项税额转出后面还需要做什么别的会计分录吗?还是进项税额转出一直挂上面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收到税务局的收到发票的异常通知,让做进项税额转出,那这种问题需要把整张发票的分录都红冲吗?还是直接把进行税转入到费用中就可以?
在之前月份已经做了进项抵扣了,这个月因对方税务异常,要求我们将抵扣的做转出
关键是能否重新开票取得进项?如果能取得进项发票。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
还有一个问题,我们收到供货商给我们开的维修的发票,我们需要供货商去客户那边维修,设备是客户的,这笔费用客户需要付费给我们,那我们收到供货商的发票(维保时间2024.11-2024.11)是要记入主营业务成本吗?需要分摊按月记入吗?
那个跨年的费用,需要按月分摊计入成本
这个现在联系不上对方,税务的意思是对方异常解除后我们还可以重新认证,不用重新开发票
关于成本那个,我们收入应该也是一次性给对方开维保费用,这个还用分摊吗?
那么只能计入费用了,成本还是正常摊销,只是不能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