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正确处理方式参考如下: 提供秧苗时: 借:其他应收款 - 政府补贴(预计补贴额)、经营支出(秧苗成本) 贷:库存商品 - 秧苗(账面价值) 收到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 政府补贴 原因解释 提供秧苗时未产生真正销售,不能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收到补贴才是经济利益流入,此时确认收入,避免重复计算。
1.每天收入总数,我要做一个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是3%的税率对吧) 2.然后现金收入的分录是借银行存款贷库存现金(这个分录对吗)还是借库存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因为这个现金我都是每天存银行的。 3.我给采购人备用金(直接银行转账给的他)每天都有支出的费用票据,我就会相应做好分录,借制造费用或销售费用,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我每天以这样的思路做账请问是正确的嘛?然后你说我们进货的时候需要发票,那我们就让供应商给我们开发票,(普票)但是个体户和小规模都不能抵扣啊,我们拿着这些发票是为了交税用的吗?只要季度不超过30万的发票,就是免征的。是这个意思么。所以我们问供应商要发票的时候每月总计小于10万就可以?个体户交的是个人所得税,不管交不交税,分录都需要做对吗? 做与不做这两个分录分别怎么做呢,如何计算的呢?
免费提供秧苗,不能算收入,只能算支出,后面通过政府补贴进账算收入,借 经营支出 贷,收入 ,这个看着奇不奇怪呢,后面收到补贴,再 借 银行 贷 补助收入,这样对吗?算是各做各自的业务分录,
免费提供秧苗,不能算收入,只能算支出,后面通过政府补贴进账算收入,免费提供时 借 经营支出 贷,库存商品,这个行不通,没有具体的购进种子肥料的金额,后面收到补贴,再 借 银行 贷 补助收入,算是各做各自的业务分录,到底该如何弄呢,(种子肥料都是早稻中稻晚稻等一起汇总的没有单个明细,平时总的的种子肥料已入账)
免费提供秧苗给农户,后面通过申请政府补贴赚钱,免费提供时 借 经营支出 贷 主营业务收入,后面收到补贴,再 借 银行 贷 补助收入,算是各做各自的业务分录,到底该如何弄呢,这样岂不是做了2次收入,正常吗?
现在公司还要求5年实缴资本到账吗?
老师为什么债务筹资稳定公司的控制权能不能用大白话让我更好的理解一下,谢谢老师
老师为什么发行公司债券会提高公司声誉,能不能用大白话让我理解一下,谢谢老师
老师,你好,老板缴纳的公积金数大于与给员工缴纳的数,企业所得税可以全额扣除吗?
你好,请问生产性服务企业加计扣除截止2023年年末吗
公司备用金可以转到法人账户,然后用来发工资吗?
租赁铺子,上一家公司刚刚装修好的,因为生意不好,我们直接租赁过来,需要支付装修补偿款,怎么入账,需要上家企业开具发票吗
老师,我这个4月利润表,5月利润表,6月的还没有做账,第二季度的这个利润表好像不对呀,我要怎么查呢
公司股东想变更,需要交税吗?
请问 北京没有车牌号 怎么申请买车?是租还是怎么的?
关键是1. 无法预计能有多少补贴,补贴金额肯定是只会多不会少,而且也可能跨年了补贴款可能都下不来,2.而且申报另外一个项目时需要这笔免费的秧苗确认收入,
考虑特殊情况的会计处理思路,可以调整如下: 免费供秧苗时:借经营支出(成本),贷主营业务收入并转至 “递延收益 - 待确认政府补贴”(暂记金额)。收到补贴时,若等于暂记金额,借银行存款,贷 “递延收益 - 待确认政府补贴”;若大于,超出部分贷补助收入;若小于,借 “递延收益 - 待确认政府补贴”,贷主营业务收入(负数)。跨年未收补贴,暂不处理,可减值测试并计提准备,确定无法收到时冲减相关科目及收入。
没有递延收益,减值准备这些科目,
如下: 1.免费提供秧苗时因为申报项目需要确认这笔收入,先按照申报要求记账。 借:经营支出(秧苗的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2.收到政府补贴时如果收到补贴时,补贴金额等于之前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用补贴冲减之前确认的收入) 3.如果收到补贴金额大于之前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将超出部分直接确认为补助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之前确认的金额) 贷:其他收益(超出部分确认为其他收益) 4.如果收到补贴金额小于之前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需要冲减之前多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收到的补贴金额确认) 同时,编制调整分录,冲减多确认的收入。假设之前确认收入为 A,收到补贴为 B(A > B),冲减金额为 A - B。 借:主营业务收入(A - B) 贷:经营支出(A - B)(冲减多计入经营支出的部分,因为之前是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计入经营支出的) 5.跨年情况处理如果跨年还没收到补贴,暂时不用调整之前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 当确定无法收到补贴时,需要冲减之前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之前确认的金额) 贷:经营支出(之前计入经营支出的金额)
借 经营支出 贷 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补贴等于时 借 银行 贷 主营业务收入 这里连起来看是不是确认了2次收入?
从表面上看好像有两次收入确认的情况,但实际上不是。 第一次确认收入是基于申报项目的特殊要求,将免费提供秧苗的行为按照一定规则确认为收入,同时也记录了相应的经营支出(秧苗成本)。这一步操作是为了满足申报项目的需要,并不是常规意义上基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而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 第二次是在收到政府补贴时进行的处理。当补贴金额大于之前确认的 “主营业务收入”(基于申报要求确认的)时,超出部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这里的营业外收入是对政府补贴超过之前确认金额部分的单独核算,和之前基于申报要求确认的收入性质不同;当补贴金额等于之前确认的收入时,只是用银行存款来冲减之前为了申报而确认的收入;当补贴金额小于之前确认的收入时,需要冲减之前多确认的收入,本质上并没有重复确认收入。
相当于是第一个分录一进一出就等于只是形式确认了,实际上就是0,后面的才是实际的收入,能这样理解不?另外我就不需要再去用库存商品这个科目过一下吧?
嗯!是的,是您理解的这样!
另外我就不需要再去用库存商品这个科目过一下吧?
是的!可以不通过库存商品这一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