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正确处理方式参考如下: 提供秧苗时: 借:其他应收款 - 政府补贴(预计补贴额)、经营支出(秧苗成本) 贷:库存商品 - 秧苗(账面价值) 收到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 政府补贴 原因解释 提供秧苗时未产生真正销售,不能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收到补贴才是经济利益流入,此时确认收入,避免重复计算。

1.每天收入总数,我要做一个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是3%的税率对吧) 2.然后现金收入的分录是借银行存款贷库存现金(这个分录对吗)还是借库存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因为这个现金我都是每天存银行的。 3.我给采购人备用金(直接银行转账给的他)每天都有支出的费用票据,我就会相应做好分录,借制造费用或销售费用,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我每天以这样的思路做账请问是正确的嘛?然后你说我们进货的时候需要发票,那我们就让供应商给我们开发票,(普票)但是个体户和小规模都不能抵扣啊,我们拿着这些发票是为了交税用的吗?只要季度不超过30万的发票,就是免征的。是这个意思么。所以我们问供应商要发票的时候每月总计小于10万就可以?个体户交的是个人所得税,不管交不交税,分录都需要做对吗? 做与不做这两个分录分别怎么做呢,如何计算的呢?
免费提供秧苗,不能算收入,只能算支出,后面通过政府补贴进账算收入,借 经营支出 贷,收入 ,这个看着奇不奇怪呢,后面收到补贴,再 借 银行 贷 补助收入,这样对吗?算是各做各自的业务分录,
免费提供秧苗,不能算收入,只能算支出,后面通过政府补贴进账算收入,免费提供时 借 经营支出 贷,库存商品,这个行不通,没有具体的购进种子肥料的金额,后面收到补贴,再 借 银行 贷 补助收入,算是各做各自的业务分录,到底该如何弄呢,(种子肥料都是早稻中稻晚稻等一起汇总的没有单个明细,平时总的的种子肥料已入账)
免费提供秧苗给农户,后面通过申请政府补贴赚钱,免费提供时 借 经营支出 贷 主营业务收入,后面收到补贴,再 借 银行 贷 补助收入,算是各做各自的业务分录,到底该如何弄呢,这样岂不是做了2次收入,正常吗?
老师好,发给客户的售后品,客户不付款,没有跟大货出,发国际快递,请问是否需要正式报关,报关时产品价格,运费等如何填?
项目分包给了一个人,个人又叫了10几个人一起完成项目(10几个人又各带了一个人辅助),这10几个人可以直接代开发票给总包吗,有没有什么条件限制
生产企业的通过劳务派遣公司雇用一线工人计入什么科目
@董孝彬老师 请问我们公司于2017年在工商局做了股权转让,税务至今没变更,当时工商局转让时转让金额填的认缴金额实际转让时为支付转让费,现在如何进行税务变更
公司付新产品的软件开发费计入什么科目
请问2023年的出口到2024年1季度开发票合规吗?会涉及什么风险?
董老师,请问一个公司如果各种fx都存在的话,这种情况下作为会计(系统里的身份是办税员,也是内账会计)还能在这个公司做吗?
老师您好,想咨询一个pcma问题。燃料费用是制造费用吗,是直接费用还是间接费用?生产车间一般消耗性材料费用是间接费用吗?怎么区别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2024年多计提的工资电费,现在发现,可以直接入未分配利润吗,还是要通过以前年度调整,因为入了以前年度调整也要转入未分配利润,为什么不直接入未分配利润
老师好,自己开车下乡,填差旅费单子只填了起点和终点没有填回来的,这样可以吗?
关键是1. 无法预计能有多少补贴,补贴金额肯定是只会多不会少,而且也可能跨年了补贴款可能都下不来,2.而且申报另外一个项目时需要这笔免费的秧苗确认收入,
考虑特殊情况的会计处理思路,可以调整如下: 免费供秧苗时:借经营支出(成本),贷主营业务收入并转至 “递延收益 - 待确认政府补贴”(暂记金额)。收到补贴时,若等于暂记金额,借银行存款,贷 “递延收益 - 待确认政府补贴”;若大于,超出部分贷补助收入;若小于,借 “递延收益 - 待确认政府补贴”,贷主营业务收入(负数)。跨年未收补贴,暂不处理,可减值测试并计提准备,确定无法收到时冲减相关科目及收入。
没有递延收益,减值准备这些科目,
如下: 1.免费提供秧苗时因为申报项目需要确认这笔收入,先按照申报要求记账。 借:经营支出(秧苗的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2.收到政府补贴时如果收到补贴时,补贴金额等于之前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用补贴冲减之前确认的收入) 3.如果收到补贴金额大于之前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将超出部分直接确认为补助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之前确认的金额) 贷:其他收益(超出部分确认为其他收益) 4.如果收到补贴金额小于之前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需要冲减之前多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收到的补贴金额确认) 同时,编制调整分录,冲减多确认的收入。假设之前确认收入为 A,收到补贴为 B(A > B),冲减金额为 A - B。 借:主营业务收入(A - B) 贷:经营支出(A - B)(冲减多计入经营支出的部分,因为之前是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计入经营支出的) 5.跨年情况处理如果跨年还没收到补贴,暂时不用调整之前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 当确定无法收到补贴时,需要冲减之前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之前确认的金额) 贷:经营支出(之前计入经营支出的金额)
借 经营支出 贷 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补贴等于时 借 银行 贷 主营业务收入 这里连起来看是不是确认了2次收入?
从表面上看好像有两次收入确认的情况,但实际上不是。 第一次确认收入是基于申报项目的特殊要求,将免费提供秧苗的行为按照一定规则确认为收入,同时也记录了相应的经营支出(秧苗成本)。这一步操作是为了满足申报项目的需要,并不是常规意义上基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而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 第二次是在收到政府补贴时进行的处理。当补贴金额大于之前确认的 “主营业务收入”(基于申报要求确认的)时,超出部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这里的营业外收入是对政府补贴超过之前确认金额部分的单独核算,和之前基于申报要求确认的收入性质不同;当补贴金额等于之前确认的收入时,只是用银行存款来冲减之前为了申报而确认的收入;当补贴金额小于之前确认的收入时,需要冲减之前多确认的收入,本质上并没有重复确认收入。
相当于是第一个分录一进一出就等于只是形式确认了,实际上就是0,后面的才是实际的收入,能这样理解不?另外我就不需要再去用库存商品这个科目过一下吧?
嗯!是的,是您理解的这样!
另外我就不需要再去用库存商品这个科目过一下吧?
是的!可以不通过库存商品这一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