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若工厂老板确有提供中介服务,包括促成厂房及房屋出租,有真实交易背景与证据,如租赁合同、沟通记录等,且符合税务规定,如确定自身纳税身份(小规模或一般纳税人)并按相应税率计税,那么可开具中介服务费发票,业务可区分时也能分两张开具,需确保发票各要素填写正确以达税务合规。

老师,我司是制造业,在别的省份A省集中采购一批物料,老板朋友在A省有工厂,可以借仓库和一个办公室给我司作为收货地,验货没问题,我们的员工再统一请车运回本厂。这个时间跨度比较长,肯能会有几个月。这种情况,我们如果支付租金给那个公司,他也是制造业的情况下,可以开出租赁发票给我们吗?
郭老师,麻烦问下以下关于房产中介公司的问题 一、我们把张某个人房子租过来,签订租赁协议,租金15000元一年;你看下以下分录可行? 借:预付账款-房租 15000元 贷:库存现金 15000元 每月分摊时 借:管理费用-房租 1250元 贷:预付账款-房租1250元 2、然后,我们在把张某房子某租给A公司,租期一年18900元,含税价,并开具租赁普通发票给A公司,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89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租金 1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 二、还有一个方式,张某委托我们把房子租出去,那么签个委托协议,我们租出去并给对方公司开了租赁发票,这个会计账务怎么处理?
请问,建筑施工企业的,当月开出部分发票,未完工的项目,怎么结转成本 当月开发票出去了,确认主营收入,怎么知道主营成本? 我们是做环保砖提供给甲方(房地产公司的)。还有我们加工环保砖的厂房租金计入什么科目? 我们没有完工进度,以开发票确认收入的情况下,怎么确认成本?还有需要用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这个科目吗?还有合同结算的科目呢?开发票出去时,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呢? 还是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请问老师,以公司名义给员工租的房子,员工拿发票来报销的,问题1:房子从22年11月开始租的,11月初开了一张11月-1月的房租发票,我11月直接入福利费,忘记并入工资记个人所得税了 ,22年该员工工资薪酬没有达到个税起征点,还用调整22年的个税吗?其中1月份跨年了 问题2:23年该员工分别开具23年2-4月 5-7月 8-10月的房屋发票,每个月房租3200,我想23年给他并入工资交个税,我应该计征几个月的个税啊?
您好,关于股东的物业费,公司能否给报销。 另一个朋友给我的回答。要是物业费做到公司的账上,也能做,还得交税,并且会有风险,必须提前和您说一下。 方法就是以下几种: 1.做员工福利费,福利费得合并到工资,算个税福利费14% 2.做股东分红,交20%个人所得税 3.做其他支出,表示股东欠公司款项。 4.和公司签租房合同,个人得交个税。物业费公司报销。 她这个处理方式正确吗,有没有什么问题。
老师,我运输有限公司在25年4月发生一笔业务,铺停车场路面费24380元,用公账付款。当时做分录,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当年己结账。现在是收到发票,查看应付账款有借六余额,现在我怎么做?
你好 老师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全部扣除还是部分扣除 扣除比例多少合适 现在不是高新查的严格吗
老师好,我们公司这边是从事零售的,现在有个顾客,他通过我们公司收款码用个人账户转了钱到我们公司账户,现在要求开票,这样可以吗?按理说应该是要用对公账户转给我们。会有税务风险吗?
公司给劳务派遣人员发放福利,怎么做账
老师,公司租的老板老公的车,但是车都是老板在用,那车的使用费报销可以报给老板
老师个体工商一个季度开票金额不超过30是免征增值税 只缴纳5个点经营所得吗
老师,请问公司固定资产车辆,现在卖给个人,价格上税务是有规定的吗?
老师 员工补了社保基数,完税证明出来以后有滞纳金, 那做工资表的时候这个滞纳金应该是公司承担还是个人承担?
老师麻烦问一下,比如报4月份的税,但是抖音开票是5月才开4月的发票,4月报税是按照全额报4月收入吗,5月收入如果没有4月多就再红冲吗
请问从融资公司贷款利息是10%高于银行3%,那高于部分汇算时要调整出来吗
老师,我纠结的是,这种情况是应该开给他公司,还是他个人。开给公司应该是可以的吧
业务是真实的,就是不知道开对方公司可以不得
若老板以公司名义且利用公司资源、经公司认可,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或有相关业务拓展,开给公司合理,一般纳税人公司取得专票还可抵扣进项;若为个人行为则应开给个人,否则公司难以税前扣除。判断依据包括公司规定、合同签订主体、资金流向等。
是工厂老板介绍他朋友找我们找厂房,找到成交了……我们给了一个月中介费/介绍费这样,不知道算他公司的么
你们是出租房屋,付了一笔中介费给个人,是问这笔中介费怎么开票吗,让个人开发票给你们公司就行,他也可以去找税务局代开发票给您们。
老师,不好意思,我写错问题了
好的!欢迎您再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