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务角度,这种操作不合规且有风险。12 月收款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发生,推迟到次年 1 月开票,纳税申报与义务发生时间易不符,可能被要求补缴税款及受罚。企业所得税方面,若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即使未开票也应在 12 月确认收入,人为推迟确认属调节利润,被发现会被纳税调整、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即便客户同意,若无特殊合理缘由,也不建议如此操作
有客户2019年12月份现金支付了1000元,我们也开了发票,现在2020年9月联系我们,说之前是现金支付我们,不是通过他们对公账户支付,想让我们把这1000元还给他们, 他们再重新通过对公账户付款。 1.请问这样可以吗? 2.如果可以,我们应该做账? 3.发票是2019年开的,如果可以这样操作,发票怎么办?需要作废,重新开吗?
我们公司在自己开发的一个平台上开通了一个京东的购物接口(与京东签订了实物销售合同),我们的客户在这个平台上下单购物。货款由我司对公账户先预付给京东,京东再发货给我们的下单客户,我们跟客户收的是现金。每一个订单另收3元,订单上的货物按京东售价原价收取我们客户的。一年下来的订单总价也就6万多一点。客户也只有1个。现在我们收到京东发票了,准备开普票给客户,请问开票单价与进货价相同可以吗?另收的3元开服务费普票给客户,这样操作可以吗?
请教各位老师,我公司在2021年10月销售一台机械设备,并于2021年11月给客户开具了本台设备的全额发票,因客户经营不佳,到目前还有一部分尾款没收到,客户 现在想把这台机器退回来,我们再付一部分钱.这个怎么操作?是他们作为固定资产清理,给我公司开一张发票,还是把我公司开给客户的发票退回来.已经过去两年了,还能退票处理吗?
如果我司 本月12月收到 客户的款 22万, 我司需要给客户开票。单从税务角度来讲的话,请问 这个票 能否于25年 1月 再开给客户? 这样开票就跨年了。主要是我们不想 24利润太多,想 25年再开给客户,这样操作可以吗? 如果客户没意见的话。
老师你好,我们有个客户,23年-25年的账一直没结,这个月让把发票开完,钱就给完,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1个月额度只有30万,这个月还给别的客户开了些,额度不够用。现在我想申请临时额度,需要提供合同。请问老师,我下个月可能就开不了这些票了,这个有没有什么涉税风险
【中国农业银行】尊敬的左金鑫,您尾号为4879的账户与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代收签约/修改交易(持牌机构还款),单笔扣款限额为1000000.00元,周期扣款限额为1000000.00元,合约到期日为2035年07月13日。业务编码:2730413119。您可前往我行营业网点或通过掌上银行-代收管理模块查询、修改或解除合约。如有异议请咨询95599。退订回复TDDS#业务编码。
可修复产品和不可修复产品,都用废品损失科目过度,最终结转到生产成本,为什么可修复产品计入产品成本,不可修复产品不计入产品成本,
老师,一般纳税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二季度报税,系统自动是从2025年1月1日~6月30日,要改从2025年4月1日一6月30日?收入,成本,费用是填1-2季度累计总数,还是单独填二季度的数?
老师,个人5月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给公司,公司这边代扣代缴个税,但是公司一直还没有支付劳务费给个人,个税申报是收到代开的当月申报,还是支付费用之后再申报个税呢 如果公司分几个月支付,那要怎样申报呢,
老师,我们是小规模,2024年的房费计提的是10000,实际上是15000,因为我们一直没有付款,对方也没有给开票,今年5月才付的款,票也是今年五月才开的,现在账怎么调整呢,
小规模纳税人,未加入工会,没月税务系统上必须缴纳工会经费吗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了普票,确认收入确认了增值税,季度末销售额未达到30万,此增值税减免,已确认的增值税做什么会计分录转出呢
不懂这个题。选项C和选,选项D
本来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因为减以前年度亏损,所以企业所得税金额是0,这种情况如何调账
比如说一个行业增值税税负率是2.5,销售收入是100万,他的应增值税就是100万乘2.5上下浮动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