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内,广州市海珠区的公司做越秀区的业务,属于同一市不同行政区,通常不需要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但要按当地征管要求进行税务操作并保存好相关资料。
您好老师,请教一个问题,我司是建筑行业专业分包,公司总部在佛山,现有个项目在杭州,属于跨地区经营,手下有一些施工班组,我司跟他们签的合同内容是*安装服务*他们自己成立了个体工商户,他的机构所在地是广东,然而他在杭州的一个项目干活,开给我们的发票,他们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吗???
老师您好,想请问一下,做建筑服务的,到别的城市开了外经证,整个项目已经是完工的了,现在就是开了合同总价90%金额的发票给客户,款也收到了90%的款,剩下10%要等三年后才能开票收款,像这种情况,我可以做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表吗?做了之后对后期是有什么影响的?因为开始做外经证的时候,是按合同总价申报了预缴增值税的,现在做信息反馈表填的开票金额没有之前申报金额的多。
异地工程项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1经营方式怎么选?附行业信息有增加了其他建筑安装,所属行业是应用软件开发。经营方式填不了建筑。 2经办人和联系人是不是最好不是同一个人,联系人是做什么用的?经办人默认是财务我了,联系人填老板适合不? 3跨区域经营地,合同上没有具体地址,那按合同要求的,发票备注的项目地址可以吗,像这样的断句“赣州市蓉江新区核心区,北临赣南大道快速路,东接蓉江二路,南临文轩路,西靠春熙路” 4合同有效期限起填签订合同日期(2023.4.28),还是填什么时候填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的日期。
你好老师,建筑企业跨区域施工的话需要预缴增值税及相关税费。之前我们公司一直都是先在电子税务局填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然后下载下来到外地施工地的税务大厅进行预缴税款,但是这样很成本太大了因为施工方和公司跨省距离特别远。我最近看到电子税务局上面就有增值税和附加税的预缴表,是不是我直接填这个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表并直接在线上预缴税款就可以了?这样操作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再填之前那个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然后也不用再去大老远的建筑施工地税务大厅预缴啥的了?
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市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总机构在广东省(不包括深圳)且在总机构所在市以外的省内其它地区成立的项目部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如属于此情形,请勿通过该模块进行预缴申报。 我公司是江门注册地,在湛江有建筑安装项目,在9月预缴增值税,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上面的政策是如何理解?
公司将上有公牌的小汽车(固定资产)转让给其他公司,发票怎么开?是自己公司开,还是需要车管所开具?涉及哪些税?
公司费用报销标准是由行政人事综合部确定的吗?应该是由什么部门确定?
现在公章都有编码嘛,如果执照没有备案刻过公章的情况下,是不是不会知道公章编码是多少
老师好,我想问一下全电发票学习视频在哪里找
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5000-5000-1500-1500=7000(元)。甲公司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7000×3%=210(元);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5000×2-5000×2-1500×2-1500×2=14000(元);甲公司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4000×3%-210=210(元) 7000的个人所得额对应的3%?
26年中级小然老师会讲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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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的小规模,员工垫付的管理费用普票已做账,但是其他应付款需要2个月后公司才付、当月怎么写分录?需要结转费用吗
图书免税账务处理怎么做
外贸出口,以什么时间确认收入? 因为报关单销售提供过来,过了几个月才开出口发票,下一轮开票的时候,可能混几个都有报关出口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