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需要开发票 增值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你单位涉及到印花税、契税,持有期间每年都需要交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我们计划并购A公司(A公司是一家新主体,原来的老主体B公司因财务不合规,所以新成立了A公司来落地并购) 过程中A要把B原有的库存和知识产权收购过来,收购完成以后,资金到了B公司,但A公司需要这笔资金来做公司经营,B公司会通过公对公转账的方式赠与给A公司使用; 上述方式属于“股东赠与”,在法律上没有障碍,但可能涉及税务问题。我想请教的就是“股东赠与”在税务上如何处理 会不会涉及到纳税。A跟B同一股东。
老师A公司收到一笔征地补偿(包含征地补偿,建筑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这块地有一部份是A公司当年无偿租给B个人使用,B个人出资建的建筑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现在建筑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A公司要返还给B个人,那B个人会涉及哪些税呀?
老师A公司收到一笔征地补偿(包含征地补偿,建筑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这块地有一部份是A公司当年无偿租给B个人使用,B个人出资建的建筑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现在建筑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A公司要返还给B个人,那B个人会涉及哪些税呀?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A公司全资投资B公司,所有的业务也都转给B公司了,现在A公司没有什么业务,需要怎么处置A公司比较好,是注销还是零申报,并且这两种方式涉及哪些税务问题
我司是A的全资子公司,我司有一个码头泊位当初在A公司建造,入的A公司的固定资产,日常营运一直是我公司负责,现要对此泊位进行大改造升级,A公司想把此码头泊位无偿划拨给我司,请问老师这个符合特殊性税务政策吗?A公司和我公司需要涉及到哪些税种?
土地本来就是我公司的,a公司只有建造成本,a公司也要交土增吗?
只销售房屋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仍然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