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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4s店赠送的跟新车一起不算视同销售的条例有吗?就是国家哪个政策

2024-12-19 09:3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12-19 09:35

增值税方面,若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不算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方面,以买一赠一等组合销售方式不算视同销售;个人所得税方面,销售商品同时赠送或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不算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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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706 追问 2024-12-19 09:36

能帮我找一下有没有相关条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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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2-19 09:38

同学你好 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 号):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 “金额” 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未在同一张发票 “金额” 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 “备注” 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但 “买一赠一” 等组合销售行为,若销售额和赠品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不属于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 号):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 号):企业在销售商品 (产品) 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 (产品) 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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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706 追问 2024-12-19 09:45

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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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2-19 09:47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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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方面,若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不算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方面,以买一赠一等组合销售方式不算视同销售;个人所得税方面,销售商品同时赠送或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不算视同销售。
2024-12-19
同学你好 五千发票咋开呢
2024-05-23
同学,你好,因为总分公司的账务一般是通过关联方往来核算,不会像我们正常交易,需要实际支付款项
2021-05-29
你好!可以申请开红字发票
2024-12-19
您好,最好是调整交易价格,这样在发票体现,双方都没有额外税负
202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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