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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资金撤销后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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媛媛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0.00
解题: 0w
引用 @ 阔达的板栗 发表的提问:
某省财政向下属市财政补助财政专户管理资金500万元,用于补充该市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要求:编制该市财政对上述业务进行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财政存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存款500 贷: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500
1楼
2022-12-06 19: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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媛媛:回复阔达的板栗希望可以帮到你哦,加油哦,祝你学业顺利哈,有问题继续讨论哦,记得给老师评价一下哦~
2022-12-06 20:08:30
老王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61w
引用 @ Aban 发表的提问:
财政补贴形成的固定资产,然后转到专项基金账户,后期专项基金账户怎么账户处理了?
您好,等固定资产处理以后,专项基金账户再冲销掉就行了。
2楼
2022-12-06 20: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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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机智的火 发表的提问:
政府会计制度中财政拨款专项资金收入转到另一个账户中,账务怎么处理
您好,一般情况下,借,银行存款-xx银行,贷,银行存款-xx银行。
3楼
2022-12-06 21: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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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然老师01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2.81w
引用 @ 欢喜的大门 发表的提问:
收到财政局拨入不用偿还的专项债券的会计处理
你好 你们应该是国企吧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XX项目
4楼
2022-12-06 22: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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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德老师
职称: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4
解题: 0.91w
引用 @ 激昂的微笑 发表的提问:
为了核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增加 拨付和结余,财政会计要设置下列总科目
同学你好,预算会计要设置资金结存科目
5楼
2022-12-06 23: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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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德老师:回复激昂的微笑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财政拨款结余
2022-12-07 00:35:46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阿真 发表的提问:
2017年末单位的财政结转资金,根据县财政的要求,于2018年年初上缴到财政专户,然后县财政专户又于2018年5月转回单位基本账户中,从基本户中做支出,借贷怎么处理
你好,上交财政的时候 借 其他应收款 贷 银行存款 2018年收回来的时候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应收款
6楼
2022-12-07 0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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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真:回复紫藤老师 支出时记: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贷款!那年末结转的数字不用处理吗?
2022-12-07 01:30:22
阿真:回复紫藤老师 3001科目 财政结转资金数,一直放着挂贷方吗?
2022-12-07 01:45:08
紫藤老师:回复阿真年末的时候有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就是明年可以继续用
2022-12-07 02:06:31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02w
引用 @ 阳光 发表的提问:
股东撤资,然后分红的会计处理,
你好,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7楼
2022-12-07 02: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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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江何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3.65w
引用 @ 执着的汉堡 发表的提问:
财政专项资金所得税处理
财税[2009]87号的出台,对企业收到的财政性资金的所得税处理做了进一步明确与细化,与旧规定相比不仅考虑了阶段性,且更具前瞻性,便于操作,相关企业应充分理解、准确把握。   根据规定,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财税[2009]87号)进一步明确。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从而取代了财税字[1995]81 号《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新规定与旧规定相比对适用范围、适用时间以及后续管理进行了细化,更具操作性。   要点解读   一、不征税收入须符合条件   财税[2009]87号规定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1.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只有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若缺少任意条件,不允许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尤其应注意要对该项资金单独进行核算,以备税务检查。   二、区分拨付资金部门与批准部门   财税[2009]87号第一条规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这一条是指取得资金单位为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不能理解为批准部门。财税[2008]151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这类收入必须是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资金,不能混作他用;批准级别是国务院,地方政府委托代行职能的专项资金不得作为不征税收入,而应视为应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只有国务院才有权确定不征税收入,而该文件很好地贯彻了这一规定,表述为“经国务院批准”,确保了有效性。   三、关注执行期间和起止日   财税[2009]87号规定,起止日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而文件发布于2009年6月,就是说,企业在2008年度符合该项免税条件的已经缴纳税款的收入,可以申请退税;在2008年度企业做了不征税收入,但支出走了费用或形成的资产计提了折旧、摊销的要补税。因该文件下发时已过汇算清缴期,纳税人无法在汇算清缴时执行,只能在汇算清缴期过后再按规定重新计算2008年度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此如果纳税人因财税[2009]87号文件规定而涉及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果纳税人因财税[2009]87号文件规定而涉及补税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执行截止日为2010年12月31日,如果是2010年立项,2011年才取得所得则不适用该政策;如果是2007年立项,2008年一并就取得2007年~2010年的全部所得,即使会计上做递延收益处理,税法上还是在取得当年一次性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四、遵循后续管理,防范风险   该项财政资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已经从所得额中减除,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形成的资产计算折旧、摊销时,若再在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就会获得双重优惠,这是不允许的。财税[2009]87号规定,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意5年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要重新计入收入总额,根据财税[2009]87号规定,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上述两条若企业忽视了处理或处理不当,不但要补税、缴纳滞纳金,还将面临50%至5倍的罚款。   五、分类进行会计处理   1.国家投资,应当作为权益,计入并增加企业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   2.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的本金,会计处理应当作为负债,计入借款或其他应付款处理,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借款或其他应付款。   3.企业取得的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财政资金,会计处理作为损益,原来有计入补贴收入的,现在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   此外,为准确把握“财政性资金”的内涵,应关注以下几方面:1.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资金都是财政性资金,不局限于财政拨款的单一形式;2.直接减免应并入应税收入的只有增值税,其他税种的直接减免额不并入应税收入;3.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属于税收优惠的具体形式,即由税务部门先足额征收,然后由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退还已征的全部或部分。只要是享有此类形式优惠的所有税种,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4.出口退税款不并入收入总额,因为出口退税退的是上一个环节的进项税,是企业购进货物已负担的部分,不是本环节实现的税收;5.某些地方政府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采取各种财政补贴等变相“减免税”形式给予企业优惠,均应计入企业当年的应税收入。6.“乱收费”项目不得税前扣除。   案例实析   湖北省某县一制造企业2009年发生5种与财政性资金有关的业务:1.从地方政府借款1000万元,需要按期付息,并在5年后还本;2.企业取得的属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的200万元增值税退税款;3.地方某职能部门要求支付10万元“集资建学费”,依据是县政府的文件;4.取得了地方政府用于帮助企业发展、购置固定资产、不需要偿还的财政支持资金280万元;5.取得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160万元。   该企业对这些与财政性资金有关的业务,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分析如下:   首先,政府借款不属于应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财政拨款,是指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拨付的财政资金,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的直接投资。而要求“资金使用后归还本金”应该是地方政府的行为,如果对是否支付利息不作明确,只要求本金一定归还,则属于借款行为。这种行为与收入无关,不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额。   其次,增值税退税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通知》强调,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投资和借款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据此,该企业取得的三废资源综合利用200万元增值税退税款,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地方政府用于帮助企业发展、购置固定资产的财政支持资金280万元,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再次,“乱收费”项目不得税前扣除。《通知》指出,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很明显,该企业支付给地方某职能部门的10万元“集资建学费”,依据是县政府的文件,不属于上述审批权限规定的范畴,而属于“乱收费”项目,所以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注意的是,事业单位因提供服务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受此项审批权限约束,可以在税前扣除。   最后,经批准的专项资金可视为不征税收入。财税[2009]87号要求,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扣除。据此,该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160万元财政性资金应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这项规定是针对政府委托企业代办某些公益事业的款项,有专门的用途。   应当注意以下几点:其一,这类收入必须是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不能混作他用;其二,批准级别是国务院,地方政府委托代行职能的专项资金不得作为不征税收入,而应视为应税收入;其三,在作不征税收入处理的同时,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楼
2022-12-07 03:34:40
全部回复
海贝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85
解题: 0.04w
引用 @ 小鱼儿 发表的提问:
行政会计中,撤销嘉奖500元,如何记账,借:银行存款基本户,贷:应缴财政款吗?预算会计怎么做账回补该项金额?
按发放时的借贷科目做记账凭证,金额使用负数即可,即采用红字冲销。
9楼
2022-12-07 04:53:58
全部回复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17w
引用 @ 尘封的记忆 发表的提问:
行政单位:1、直接支付已做支出的资金退回单位基本户会计科目如何处理?2、再缴回财政会计科目如何处理?
支出时已做以下账务处理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直接支出 贷:项目支出
10楼
2022-12-07 06:19:08
全部回复
朴老师:回复尘封的记忆退回财政贷:财政补助收入-直接支付(负数)贷:银行 第一笔是借:财政补助支出(负数)借:银行
2022-12-07 06:53:30
阳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0.51w
引用 @ 柳动蝉鸣 发表的提问:
"财政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
1、实际收到专项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拨款项目完成,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或其它相关科目) 贷:有关科目 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3、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 借:专项应付款 贷:有关科目 4、拨款结余上交: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11楼
2022-12-07 07:16:58
全部回复
靖曦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1
解题: 0.71w
引用 @ 舒服的百合 发表的提问:
签发转账支票,将应缴财政专户款30 000 000元交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分录咋写
借:银行存款300000元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300000元 将款项全额上缴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300000元 贷:银行存款300000元
12楼
2022-12-07 08:14:11
全部回复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小小乔 发表的提问:
(1)对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的事业(预算)收入 ① 实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事业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 在财务会计中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应缴财政款 ② 向财政专户上缴款项时,按照实际上缴的款项金额, 在财务会计中 借:应缴财政款 贷:银行存款 这个为什么预算会计不做处理啊
你好,如果没有涉及收入支出的,不需要做预算会计
13楼
2022-12-07 09:33:20
全部回复
小小乔:回复紫藤老师 第一步银行存款增加了,第二步,银行存款减少了,不是涉及钱了么
2022-12-07 09:53:51
紫藤老师:回复小小乔你好,这个没有支出,而是缴纳
2022-12-07 10:04:23
小小乔:回复紫藤老师 嗯嗯,明白了,谢谢老师
2022-12-07 10:31:35
紫藤老师:回复小小乔不客气,如果你对我的解答满意可以评个五星哦!
2022-12-07 11:01:02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高大的饼干 发表的提问:
3.某市财政收到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入共计200000元,具体为教育部门所属高等 学校学费。财政总预算会计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资金结存20万 贷,事业预算收入20万 借,银行存款20万 贷,事业收入20万
14楼
2022-12-07 11:02:05
全部回复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小小乔 发表的提问:
(1)对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的事业(预算)收入 ① 实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事业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 在财务会计中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应缴财政款 ② 向财政专户上缴款项时,按照实际上缴的款项金额, 在财务会计中 借:应缴财政款 贷:银行存款 这个为什么预算会计不做处理啊,
你好,如果没有涉及收入支出的,不需要做预算会计,因为没有走支出,不是费用。所以不需要做预算会计
15楼
2022-12-07 12:29:32
全部回复
小小乔:回复紫藤老师 那为什么缴纳增值税的时候,需要预算会计处理呢
2022-12-07 12:50:30
紫藤老师:回复小小乔缴纳增值税的时候,是一笔支出
2022-12-07 13:09:26
小小乔:回复紫藤老师
2022-12-07 13:38:22
紫藤老师:回复小小乔缴纳增值税的时候,是一笔支出 借业务活动费 贷财政补助收入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预算收入
2022-12-07 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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