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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建造合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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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6
解题: 0.94w
引用 @ 落寞的玉米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想问一下2021最新准则下,售后回租承租方会计处理。
你好,下面有详细分析你看下 新租赁准则下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对售后租回交易进行了规范。 第五十条规定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第五十一条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所保留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出租人应当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则企业应当将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和损失。 第五十二条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应当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租赁》第98段指出,若主体(卖方兼承租人)将资产转让给其他主体(买方兼出租人),并从买方兼出租人处租回该项资产,则卖方兼承租人和买方兼出租人均应按照第99—103 段的规定对转让合同和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第99段规定,主体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 号》中关于确定何时满足履约义务的规定,以确定资产转让是否应作为销售该项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第100段规定,若卖方兼承租人转让资产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 号》作为资产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要求,则:(1)卖方兼承租人应按其保留的与使用权有关的资产的原账面金额的比例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因此,卖方兼承租人应仅对转让至买方兼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金额;(2)买方兼出租人应根据适用准则对资产的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的出租人会计要求对租赁进行处理。 第101 段规定,若资产出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等,或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赁付款额,则主体应做出如下调整以按公允价值计量销售收益:(1)低于市价的款项应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2)并且高于市价的款项应作为买方兼出租人向卖方兼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 第102段规定,主体在按照第101 段规定计量潜在调整时,应基于以下两者中更易于确定的项目:(1)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2)以及租赁合同中付款额的现值与按租赁市价计算的付款额现值之间的差额。 第103段规定,若卖方承租人转让资产不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 号》作为资产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要求,则:(1)卖方兼承租人应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承租人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2)买方兼出租人不应确认被转让的资产,但应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承租人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对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三、新租赁准则下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示例 (一)示例的背景和分析 1.背景。主体(卖方兼承租人)以现金1 000 000元的价格向另一主体(买方兼出租人)出售一栋建筑物。交易前,该建筑物的账面成本是 500 000元。同时,卖方兼承租人与买方兼出租人签订了合同,取得了该建筑物18 年的使用权,年付款额为60 000元,于每年年末支付。卖方兼承租人与买方兼出租人将交易作为售后租回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本示例不考虑初始直接费用。该建筑物在销售当日的公允价值为 900 000元。卖方兼承租人可直接确定租赁内含年利率为4.5%。买方兼出租人将该建筑物的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承租人对其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2.分析: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如果根据交易的条款和条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卖方兼承租人转让建筑物属于销售。则: 由于该建筑物的销售对价高于公允价值,按照新租赁准则第五章售后租回交易中第五十一条规定,应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和损失,所以卖方兼承租人与买方兼出租人进行了调整,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销售利得。超额售价100 000元(1 000 000-900 000)作为买方兼出租人向卖方兼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确认。 卖方兼承租人可直接确定租赁内含年利率为4.5%。年付款额现值(18 期付款额60 000 按每年4 .5% 进行折现)为729 600元,其中,100 000元与额外融资相关, 629 600元与租赁相关,分别对应18 期付款额8 223.7元(60 000×100 000/729 600)和51 776.3元(60 000×629 600/729 600)。 出租人应当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新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2)如果根据交易的条款和条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卖方兼承租人转让建筑物不属于销售。则: 按照新租赁准则第五章售后租回交易中第五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应当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二)卖方兼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属于销售。按照新租赁准则第五章售后租回交易中第五十一条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所保留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在租赁期开始日,卖方兼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所保留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即349 777.8元,计算方法如下:500 000(该建筑物的账面金额)÷ 900 000(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629 600(18年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付款额现值)。 卖方兼承租人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即240 355元,计算方法如下:出售该建筑物的利得为400 000元(900 000-500 000),其中,279 822.2元(400 000÷900 000×629 600)与卖方兼承租人保留的该建筑物使用权相关;120 177.8 元[400 000 ÷900 000 ×(900 000–629 600)]与转让至买方兼出租人的权利相关。 在租赁期开始日,卖方兼出租人对该交易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 000 贷:固定资产 500 000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0 使用权资产 349 777.8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0 000.0 长期应付款 729 600.0 资产处置损益 120 177.8 第一年年末:卖方兼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借:财务费用 (729 600×4.5%)32 832 长期应付款 27 168 贷:银行存款 60 000 借:制造费用等 (349 777.8/18)19 432.1 贷:累计折旧 19 432.1 第二年年末,卖方兼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借:财务费用[(729 600-27 168)×4.5%]31 609.44 长期应付款 28 390.56 贷:银行存款 60 000.00 借:制造费用等 (349 777.8/18)19 432.1 贷:累计折旧 19 432.1 以后16年以此类推。 2.不属于销售。按照新租赁准则第五章售后租回交易中第五十二条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应当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该示例中售后租回交易不属于销售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将收到的款项确认为长期应付款,且承租人每年年末偿还60 000元。适用利率计算如下: 1 000 000=60 000×(P/A,i,18) (P/A,i,18)=16.667 (P/A,1%,18)=16.3983 (P/A,0.8%,18)=16.702 插值法求出i=0.8232%。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出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 贷:长期应付款 1 000 000 第1年年末: 借:财务费用 (1 000 000×0.8232%)8 232 长期应付款 51 768 贷:银行存款 60 000 第2年年末: 借:财务费用[(1 000 000-51 768)×0.8232%]7 805.8 长期应付款 52 194.2 贷:银行存款 60 000 第3年至第17年以此类推,最后一年倒挤。 (三)买方兼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属于销售。按照新租赁准则第五章售后租回交易中第五十一条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出租人应当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将该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买方兼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如下。 租赁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 900 000 长期应收款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第1年年末: 借:银行存款 60 000.0 贷:租赁收入 51 776.3 财务费用 (100 000×4.5%)4 500.0 长期应收款 (8 223.7-4 500)3 723.7 第2年年末: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租赁收入 51 776.3 财务费用[(100 000-3 723.7)×4.5%]4 332.4 长期应收款 (8 223.7-4 332.4)3 891.3 第3年至第17年以此类推,最后一年倒挤。 2.不属于销售。按照新租赁准则第五章售后租回交易中第五十二条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应当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如下。 支付购买款时: 借:长期应收款 1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1 000 000 第1年年末: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财务费用 8 232 长期应收款 51 768 第2年年末: 借:银行存款 60 000.0 贷:财务费用 7 805.8 长期应收款 52 194.2 第3年至第17年以此类推,最后一年倒挤。 四、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实务中对于售后回租交易是否属于销售的判断是一大重点。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如果售后回租交易属于销售,承租人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而不是全额确认出售资产的利得或损失),且承租人按出售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确认使用权资产(而不是按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使用权资产)。如果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则承租人将收到出售价款确认金融负债,出租人将支付的价款确认为金融资产。 如果售后回租交易属于销售,会计处理的关键是计算使用权资产的入账价值和计入利得的金额。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中未租回的部分为承租人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的部分,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上例中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为400 000元(900 000-500 000),该40万元差额中未租回部分的比例为(900 000-629 600)/900 000,所以确认的利得为120 177.8元[400 000×(900 000-629 600)/900 000]。使用权资产根据出售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为基础确认,因为使用权资产是承租人出售资产交易中出售后又租回的部分,该部分权利在承租人手里,未发生转移,所以仍以账面价值为基础确认。示例中售后租回的资产原账面价值为500 000元,出售后又租回的比例为629 600/900 000,所以承租人确认的使用权资产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的结果为500 000×629 600/900 000=349 777.8(元)。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 000 000.0 使用权资产 349 777.8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0 000.0 长期应付款 729 600.0 资产处置损益 120 177.8 有人对上述分录不理解为什么借贷相等,在这里解释如下: 首先借方银行存款100万元等于公允价值90万元加上10万元,未来付款额的现值为729 600元,729 600元中有10万元属于承租人因多卖了10万元,而后租回时又多付的10万元。所以729 600元拆分为10万元加上629 600元,因此借方10万元和贷方10万元借贷相等。也就是如果承租人将该资产卖给出租人90万元的话,那么租回后未来付款额的现值应为629 600元。 第二步,将借方银行存款90万元拆成50万元的账面价值加上40万元,该50万元的账面价值与固定资产清理50万元,借贷相等。 第三步,将借方银行存款中经第二步拆分后剩余的40万元拆成400 000×629 600/900 000和400 000×(900 000-629 600)/900 000两部分,贷方资产处置损益为400 000×(900 000-629 600)/900 000。所以借方银行存款金额中的400 000×(900 000-629 600)/900 000与贷方资产处置损益借贷相等。 第四步,将借方银行存款中经第三步拆分后剩余的400 000×629 600/900 000和借方使用权资产500 000×629 600/900 000相加,得到629 600元与长期应付款中扣除10万元后的629 600元借贷相等。
256楼
2023-03-12 13: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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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39w
引用 @ 小缘 发表的提问:
营改增后是不是没有开票,地税城建税也要零申报,要是漏零申报要怎么处理
你好,是的 填表去地税补申报
257楼
2023-03-12 1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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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缘:回复邹老师 这种会被处罚吗
2023-03-12 14:15:05
邹老师:回复小缘你好,一般会有罚款
2023-03-12 14:28:39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44w
引用 @ 正直的板栗 发表的提问:
住建局对老旧小区改造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同学你好 按照房地产的来做分录就行了
258楼
2023-03-13 10: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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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回复正直的板栗房地产会计分录:  房屋开发将土地开发成本分项目转入房屋开发成 本  借:开发成本一房屋开发(某房屋)  贷:开发成本一土地开发(某 土地)  开始建设房屋.  借:开发成本- 房屋开发(某房屋)  贷:开发产品一土地(某 土地)  房地产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房地产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计算已实现 的收入同时按规定结转成本,经过纳税调整计算 出的所得税反映在利润表中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所得税  计算出预缴所得税与应交所得税差额部分缴纳所 得税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 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023-03-13 11:09:51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39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营改增后总包合同中的总包配合费如何约定?是税前扣除还是税后扣除
这个看双方是怎么约定的
259楼
2023-03-13 1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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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39w
引用 @ °青春的尾巴し 发表的提问:
5月份营改增后计提企业所得税计提错了,当时是以收入含税计提,那账目处理是怎么处理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做这个调整分录
260楼
2023-03-13 11: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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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尾巴し:回复邹老师 老师,我在帐面上计提是按我本季的收入来计提,但是我交税的时候填错数字,导致预交的税金和计提的税金对不上,我是否把计提那个收入改一下,还是怎么处理
2023-03-13 11:38:13
邹老师:回复°青春的尾巴し你好,如果没有扣款,去税局撤销然后重新申报
2023-03-13 12:00:25
°青春的尾巴し:回复邹老师 扣了款了,那我计提就按税局扣款的来计提企业所得税,这样可以吗,我之前营改增后,交所得税我没有扣除不含税就直接申报了,我到两个月前才知道是不含税的,因为我们是核定征收,税局说B类的收入总额是填年度累计收入,我才知道错了,但是我在12月的企业所得税那里直接填年度合计数,所以就平了
2023-03-13 12:24:31
邹老师:回复°青春的尾巴し你好,你可以根据你申报的所得税金额计提
2023-03-13 12:38:11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4.54
解题: 2.04w
引用 @ jossonli 发表的提问:
纳税人营改增之前收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订金或预收款,营改增后提供服务的,应如何处理?
纳税人营改增之前收取营业税应税劳务订金或预收款时,根据营业税规定尚未发生纳税义务,不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提供该项应税服务时,应按照《关于在北京等 8 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 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 号)的相关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261楼
2023-03-13 11: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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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Ae…柠檬 发表的提问:
营改增了还可以用这个账务处理方法吗?
您好!建议你直接追问之前的老师,不然不知道你之前是问的什么、
262楼
2023-03-13 11: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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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柠檬:回复宋生老师 如图账务处理,营改增我们是差额征税的,可以运用吗?
2023-03-13 12:22:44
宋生老师:回复Ae…柠檬您好!分录是可以的。不过现在没有营业税了。
2023-03-13 12:46:30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坚定的唇膏 发表的提问:
请问,营改增后出包方甲供材和包清工的账务处理
这个比较宽泛,建议你报个课程听听
263楼
2023-03-14 11: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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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月柳
职称:会计师,精通全盘账务处理,金碟与用友软件操作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小柳 发表的提问:
建筑业营改增会计核算有没有讲义可以下载?
你好,在课程回放旁边图标有下载图标显示就可以下载的。
264楼
2023-03-14 11: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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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39w
引用 @ 聪慧的酸奶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是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收入—管理费 可以吗? 现在我还想请教这种问题在5月1号营改增实施前该如何处理?因为没完工的老项目我们也没有合同,更不要说营改增后涉及的税费及风险协议。
营改增之后按营改增的规定执行
265楼
2023-03-14 11:4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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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28w
引用 @ 微笑的野狼 发表的提问:
1.建筑施工企业的营改增老项目,用的简易计税方法,对下分包抵扣税款会计分录怎么做?2.取得分包方的普通发票,需不需要做什么处理,全部进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吗?3.跨区域预缴税款时计提税金及附加是按抵扣前全额计提,还是按抵扣后的金额计提?4.营改增老项目(已选择简易计税)施工企业与业主办理结算时,增值税分录怎么做?
1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 贷:应付账款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分包抵减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成本 2.参考第一问的回答3.您好,预缴的税金及附加 是按照当月实际一共缴纳的增值税的金额计提(包含预缴的不符)4.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66楼
2023-03-15 1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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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Lily 发表的提问:
老师 我想问一下营改增之后,我们建筑施工企业跟甲方或者是分包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呢?怎么样签订合同对我们有利呢?
您好!跟甲方就没什么好谈的,因为甲方占的优势太大。 其实最主要就是合同要把税金算进去。不然到时候利润压缩的很厉害。
267楼
2023-03-15 11: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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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回复宋生老师 那如果我们跟分包方签合同的话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我对这块不是很懂
2023-03-15 12:01:36
宋生老师:回复Lily您好!分包方这里也要注意税金的问题,税金谁付,谁负责开发票等。另外可以谈下分包商购买材料的时候,材料的发票是开给谁。是开给您还是分包商。
2023-03-15 12:18:07
Lily:回复宋生老师 如果说分包商是公司的话 我们是直接可以让他们给我们开具发票 这样他们在采购材料的时候可能就不会把发票开给我们了 但是目前我们分包商是个人 我们是直接收取几个点子的管理费 这样子的话可能就会让他们把材料的发票开给我们是吧
2023-03-15 12:47:23
宋生老师:回复Lily您好!是的。实际操作中差不多就是这样。
2023-03-15 13:07:14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39w
引用 @ 我想去流浪。。。。。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想问下建筑行业营改增后,我们付材料款后取得的专票后,怎么做账务处理,还有抵扣后又要怎么做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268楼
2023-03-15 11: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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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去流浪。。。。。:回复邹老师 抵扣前做成材料款做成预付账款?
2023-03-15 12:04:54
邹老师:回复我想去流浪。。。。。是的
2023-03-15 12:17:22
我想去流浪。。。。。:回复邹老师 要是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也是预付账款吗
2023-03-15 12:29:06
邹老师:回复我想去流浪。。。。。如果是先付款,后取得发票,是的
2023-03-15 12:54:47
方亮老师
职称:税务师,会计师
4.98
解题: 1.83w
引用 @ == 发表的提问:
我是建筑公司,现在承建一个2013年审批的房地产项目 我们这个项目,在营改增之前是另外一家公司承建,后面因为各种原因就没有继续了,然后我们公司2017.3月签订合同,想具体知道,我们是符合营改增里面具体哪个条款规定
您描述的情况不能简易征收,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69楼
2023-03-16 10: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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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惑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1.66w
引用 @ 神奇小飞侠 发表的提问:
有一份大额合同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共开出58张相同金额的,只有第59张不同,59张合计金额与单价符合,但是数量59张数量合计为1.0000027,这个要如何处理呢?对方表示最后一张的价税合计金额是正确的 ,但是数量是错误的 只需要修改数量,可是数量改变的话金额就会随之自动改变
你好,可以的,把数量修改一下就可以了
270楼
2023-03-16 10: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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