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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资产损失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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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4.97
解题: 7.38w
引用 @ 水中的小鸟 发表的提问:
老师,19年发生火灾,账上没做任何处理。2020年收到赔款。该怎么做好?正常处理是通过待处理损失再转营业外支出吗?求具体,19年没有进行处理,还能在2020年进行损失的资产转待处理啊?
您好,您可以在2020做的
271楼
2023-03-15 10: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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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21w
引用 @ 感性的咖啡豆 发表的提问:
资产减值损失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可以转回的是哪些科目?应收帐款和存货嘛?
您好 资产减值损失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可以转回的是应收帐款和存货
272楼
2023-03-15 1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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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然老师01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2.81w
引用 @ 喜悦的鲜花 发表的提问:
2021年报废固定资产,全年总金额是账面净值364510.78,清理收入291623.12,净损失72887.66,但是其中有两项资产是收入大于账面价值,最后净利得是35802.82计入营业外收入,其他资产净损失是108690.48计入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填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是填全部净损失72887.66还是利润表里的非流动资产净损失108690.48?但是35802.82已经进营业外收入,计算所得税了呀,为什么还要减除后填净损失?
学员你好,填全部净损失的,相当于你这个报废合计影响利润72887.66
273楼
2023-03-15 11: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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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别看手机9072856 发表的提问: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确认为坏帐损失的 会计科目
您好!借坏账准备 贷 应收账款
274楼
2023-03-15 11: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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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4.99
解题: 3.72w
引用 @ Lili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应收账款4320收不回来可不可以直接坏账处理,借:营业外支出-坏账损失 4320.00贷:应收账款4320.00.
这个的话 还是先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然后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275楼
2023-03-16 10: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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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回复许老师 老师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设信用减值损失这个科目可以直接做一步吗,确实收不回来了,这个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调增吗?
2023-03-16 11:13:08
许老师:回复Lili哦哦 没有的话 可以的 直接抵消法哈 这个要调增的 除非打报告给税务局 税务认可了 才不用调增的
2023-03-16 11:27:46
Lili:回复许老师 谢谢老师,老师还有一笔应收账款,金额有点大20万,还有一笔是应付账款,我们公司从这个公司买的产品,其中有保险费是对方承担,但是我们在支付货款的时候直接从货款中扣掉6万,这应该怎么做账呢?
2023-03-16 11:38:54
许老师:回复Lili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 贷: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
2023-03-16 11:49:47
Lili:回复许老师 老师你写的分录我有点没看明白,能分析一下吗?那我应交税费怎么计算金额呢,5年前的事了
2023-03-16 12:03:50
许老师:回复Lili应交税费的话 是你们是一般纳税人 取得专票 才涉及的 是进项税哦 否则的话 全部并入库存商品成本的 你不是说 应付账款支付 扣除对方欠你们的钱吗?这样 贷方有应收账款 差额计入银行存款
2023-03-16 12:31:45
Lili:回复许老师 老师打个比方就按6万计算如何写分录,麻烦老师帮写一下,不可能有差额,对份也没有给我们差额的钱?
2023-03-16 13:01:17
许老师:回复Lili我有点糊涂了 你说的业务 是不是就是你们买对方的商品呢?
2023-03-16 13:13:16
Lili:回复许老师 是的老师,是我们公司买他们家的产品,买产品的过程中有保险费6万。对方也没有给我们发票,我从货款中直接扣除6万。是这样的。
2023-03-16 13:24:56
许老师:回复Lili哦哦 这样的话 你们库存商品你的入账价值 不要包括保险费 就可以了呀
2023-03-16 13:41:03
Lili:回复许老师 老师麻烦您按这个金额帮我写一下吧
2023-03-16 13:57:43
许老师:回复Lili你说保险费6万元,可你没说 商品本身的价格是?
2023-03-16 14:14:15
Lili:回复许老师 老师商品本身的价格好几年了也找不到了,可以暂时预估个价格,我大概知道怎么做就可以。
2023-03-16 14:38:23
许老师:回复Lili哦哦 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 如果已经实际支付过的话(假设没有取得专票,只有普票)
2023-03-16 15:06:50
Lili:回复许老师 老师这个我们已经实际支付了。就是这6万给扣下了没付。
2023-03-16 15:21:18
许老师:回复Lili你说的是 本来应付账款里面 有这6万元 现在不用付了吗? 这样的话 借:应付账款 60000 贷:库存商品 60000 冲减库存商品的
2023-03-16 15:40:26
Lili:回复许老师 是的本来有应付账款,现在不用付了,但是要贷库存商品,也不对吧老师,货已经发走了。为什么要冲库存商品,库存商品为0
2023-03-16 15:58:16
许老师:回复Lili哦哦 如果货已经卖掉的话 就是 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这个主营业务成本 没有这6万元 同样冲减哈
2023-03-16 16:20:42
Lili:回复许老师 老师有点迷糊。
2023-03-16 16:42:19
许老师:回复Lili你本来的库存商品 是包含6万元保险费的 所以 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 多结转了6万元 现在 6万元不存在 要冲减主营业务成本的
2023-03-16 16:57:35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21w
引用 @ 鲤鱼发带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以此为准:金融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几年前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当年计提时分录:借:资产减值损失贷:贷款损失准备;年底结转分录:借:本年利润贷:资产减产减值损失;现在想冲减一笔无法收回的应收贷款该怎么冲账?
您好 借 贷款损失准备 贷 应收贷款
276楼
2023-03-16 10: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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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鱼发带:回复bamboo老师 冲减时,影响当期利润吗?能讲的详细点吗?这一块思维不清
2023-03-16 11:34:08
bamboo老师:回复鲤鱼发带冲减的时候不影响当期利润 因为计提的时候已经影响了 资产减值损失是损益类科目 
2023-03-16 11:57:54
鲤鱼发带:回复bamboo老师 1.现在账面上的贷款损失准备是所得税前的还是税后的?现在核销呆帐需要交税吗?交哪些税?2.如果企业准备注销或转让两者在账务处理上有区别吗?3.股东退股需交税吗?牵扯哪些税种?
2023-03-16 12:15:58
bamboo老师:回复鲤鱼发带请问当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时候有没有做汇算清缴调整处理
2023-03-16 12:26:47
鲤鱼发带:回复bamboo老师 这个我没查看,做了和没做的麻烦你都讲一下,让我有个了解。谢谢
2023-03-16 12:43:50
bamboo老师:回复鲤鱼发带如果前面汇算清缴的时候没有纳税调整的话,不需要汇算清缴调整,只要在现在准备资料备查,因为已经实际发生了;如果前面汇算清缴调增了,现在实际发生了,只要符合条件,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具体条件您可以参照下面文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的通知 第二章 呆账的认定   第四条 金融企业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债权或者股权可认定为呆账: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相关程序已经终结,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法院依法宣告借款人破产后3年以上仍未终结破产程序的,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经法院或破产管理人出具证明,确实不能偿还的债权。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金融企业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金融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四)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五)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下落不明,未进行工商登记或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工商年检,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六)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金融企业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   (七)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诉诸法律,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有财产,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超过2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债权;或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有财产,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由于执行困难等原因,经法院裁定终结或终止(中止)执行程序的债权;或借款人和担保人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执行程序终结或终止(中止)的债权。   (八)金融企业对债务人诉诸法律后,或债务人按照《破产法》相关规定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后,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经法院裁定通过,根据和解协议或重整协议,金融企业无法追偿的剩余债权。   (九)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借款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或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丧失诉讼时效,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十)由于上述(一)至(九)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依法取得抵债资产,抵债金额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十一)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发生垫款时,凡开证申请人和保证人由于上述(一)至(十)项原因,无法偿还垫款,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垫款。   (十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投资权的金融企业对外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核销:   1.由于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的,金融企业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2.被投资企业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3.被投资企业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但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或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破产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4.被投资企业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但金融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超过10年,且被投资企业因连续3年以上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   (十三)金融企业经批准采取打包出售、公开拍卖、转让等市场手段处置债权或股权后,其出售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十四)对于余额在50万元及以下(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为5万元及以下)的对公贷款,经追索2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十五)对于余额在10万元及以下(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为1万元及以下)的个人无抵押(质押)贷款、抵押(质押)无效贷款或抵押(质押)物已处置完毕的贷款,经追索2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十六)因借款人、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涉嫌违法犯罪,或因金融企业内部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2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十七)金融企业对单笔贷款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经追索1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中小企业和涉农不良贷款,可按照账销案存的原则自主核销;其中,中小企业标准为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涉农贷款是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规定的农户贷款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十八)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   第五条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银行卡透支款项以及透支利息、手续费、超限费、滞纳金可认定为呆账:   (一)持卡人和担保人经依法宣告破产,金融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法定清偿后,未能收回的剩余款项。   (二)持卡人和担保人死亡或经依法宣告失踪、死亡,金融企业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收回的剩余款项。   (三)持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债务,金融企业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剩余款项。   (四)持卡人和担保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经有关部门批准关闭,被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金融企业对持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剩余款项。   (五)持卡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透支款项,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金融企业经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剩余款项。   (六)对持卡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经法院判决或仲裁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仍无法收回的透支款项;经法院调解达成和解协议,按和解协议无法追偿的剩余款项。   (七)对持卡人和担保人诉诸法律后,因持卡人和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或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权利凭证遗失或丧失诉讼时效,金融企业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剩余款项。   (八)涉嫌信用卡诈骗(不包括商户诈骗),经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察1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剩余款项。   (九)单户本金余额在2万元及以下的,逾期后经追索1年以上,并且不少于6次追索,仍无法收回的剩余款项。   (十)对于单户本金余额在2000元及以下的,逾期后经追索180天以上,并且不少于6次追索,仍无法收回的剩余款项。   第六条 经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助学贷款(含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可认定为呆账:   (一)借款人死亡,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依法处置其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及借款人的私有财产,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未能归还的贷款。   (二)借款人经诉讼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在依法处置其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   (三)贷款逾期后,在金融企业确定的有效追索期限内,对于有抵押物(质押物)以及担保人的贷款,金融企业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和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对于无抵押物(质押物)以及担保人的贷款,金融企业依法追索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金融企业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自主确定有效追索期限,并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呆账的核销   第七条 呆账核销必须遵循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确凿证据,严肃追究责任,逐级上报、审核和审批,对外保密,账销案存的原则。   第八条 金融企业申报核销呆账,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或者被投资企业资料,包括呆账核销申报表(金融企业制作填报)及审核审批资料,债权、股权发生明细材料,借款人(持卡人)、担保人和担保方式、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   (二)经办行(公司)的调查报告,包括呆账形成的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其结果,对借款入(持卡人)和担保人具体追收过程及其证明,抵押物(质押物)处置情况,核销的理由,债权和股权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有关文件等。   (三)第九至十一条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不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的呆账,不得核销。   第九条 金融企业核销一般债权和股权呆账,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符合第四条第(一)项的,提交破产、关闭、解散证明、撤销决定文件和财产清偿证明。   (二)符合第四条第(二)项的,提交死亡或者失踪证明、财产或者遗产清偿证明。   (三)符合第四条第(三)项的,提交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证明、保险赔偿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四)符合第四条第(四)项的,提交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五)符合第四条第(五)项的,提交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六)符合第四条第(六)项的,提交法院裁定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七)符合第四条第(七)项的,提交强制执行证明或法院裁定证明。   (八)符合第四条第(八)项的,提交法院裁定证明,金融企业和债务人签订的和解协议。   (九)符合第四条第(九)项的,提交法院驳回起诉的证明,或裁定免除债务人责任的判决书、裁定书或民事调解书;因权利凭证遗失无法诉诸法律的,提交台账、贷款审批单等旁证材料、追索记录、情况说明以及金融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因丧失诉讼时效无法诉诸法律的,提交金融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符合第四条第(十)项的,提交抵债资产接收、抵债金额确定证明和上述(一)至(九)项的相关证明。   (十一)符合第四条第(十一)项,提交垫款证明和上述(一)至(十)项的相关证明。   (十二)符合第四条第(十二)项的,提交被投资企业破产、关闭、解散证明、撤销决定文件、县级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或破产清算证明、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证明,投资期证明等。   (十三)符合第四条第(十三)项的,提交资产处置方案、监管部门批复同意处置方案的文件、出售转让合同(或协议)、成交及入账证明和资产账面价值清单。   (十四)符合第四条第(十四)项的,提交追索记录,包括电话追索、信函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共同签章确认。   (十五)符合第四条第(十五)项的,提交抵押情况证明,抵押物处置证明,追索记录,包括电话追索、信函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共同签章确认。   (十六)符合第四条第(十六)项的,提交公检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材料。   (十七)符合第四条第(十七)项的,提交中小企业或涉农贷款分类证明,追索记录。   (十八)符合第四条(十八)项的,提交国务院批准文件。   第十条 金融企业核销银行卡透支款项呆账,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符合第五条第(一)项的,提交法院破产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二)符合第五条第(二)项的,提交死亡或失踪证明和财产或遗产清偿证明;   (三)符合第五条第(三)项的,提交重大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证明、保险赔偿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四)符合第五条第(四)项的,提交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持卡人关闭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持卡人营业执照的证明。   (五)符合第五条第(五)项的,提交法院裁定证明和财产清偿证明。   (六)符合第五条第(六)项的,提交诉讼判决书或仲裁书、强制执行书、和解协议。   (七)符合第五条第(七)项的,提交法院驳回起诉的证明,或裁定免除债务人责任的判决书,裁定书或民事调解书;因权利凭证遗失无法诉诸法律的,提交相关旁证材料、追索记录,情况说明以及金融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因丧失诉讼时效无法诉诸法律的,提交金融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符合第五条第(八)项的,提交公检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材料。   (九)符合第五条第(九)项的,提供追索记录,包括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共同签章确认。   (十)符合第五条第(十)项的,提供追索记录,包括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并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共同签章确认,并可以采用提供客户清单方式经有权人审批同意后核销。   第十一条 金融企业核销助学贷款呆账,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符合第六条第(一)项的,提供法院关于借款人死亡或失踪的宣告;或公安部门、医院出具的借款人死亡证明;或司法部门出具的借款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借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对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处置和对担保人追索的情况。   (二)符合第六条第(二)项的,提供法院判决书或法院在案件无法继续执行时作出的法院终结裁定书;对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处置和对担保人追索的情况。   (三)符合第六条第(三)项的,提供金融企业确定有效追索期限报主管财政部门备案的文件;对抵押物(质押物)处置情况和对担保人追索记录。   申报核销无担保国家助学贷款的,应提供对债务人的追索记录,无需提供对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的处置和对担保人追索情况的材料。   第十二条 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应按本办法规定提供财产清偿证明等外部法律证据。但因职工安置等特殊原因,法院不能出具财产清偿证明等相关文件的,金融企业可凭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内部清收报告、法律意见书进行核销。清收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必须经相关人员签章确认。   内部清收报告应包括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形成呆账的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债务追收过程、对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金融企业法律意见书应由金融企业内部法律部门出具,就被核销债权进行的法律诉讼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诉讼过程、结果等;未涉及法律诉讼的,应说明未诉讼理由。   第十三条 债务人在同一金融企业的多笔贷款,若担保人和担保条件完全相同,只要其中一笔贷款经过该金融企业诉讼并取得了无财产执行的法院终结或终止(中止)裁定,或虽有财产但难以或无法执行的法院终结或终止(中止)裁定,该债务人的其余各笔贷款可以依据法院的裁定和内部清收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核销。   第十四条 债务人在不同金融企业的多笔贷款,若担保人和担保条件完全相同,只要其中一个金融企业经过诉讼并取得了无财产执行的法院终结或终止(中止)裁定,或虽有财产但难以或无法执行的法院终结或终止(中止)裁定,其他金融企业可以依据法院的裁定和内部清收报告及法律意见书核销该债务人的有关债权。   第十五条 金融企业发生的呆账,提供确凿证据,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随时上报,随时审核审批,及时从计提的呆账准备中核销。金融企业不得隐瞒不报、长期挂账和掩盖不良资产。   第十六条 金融企业发生的呆账,经逐级上报,由金融企业总行(总公司)审批核销。对于小额呆账,可授权一级分行(分公司)审批,并上报总行(总公司)备案。总行(总公司)对一级分行(分公司)的具体授权额度根据内部管理水平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一级分行不得再向分支机构转授权。   第十七条 金融企业核销呆账,必须严格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并填报呆账核销申报表。上级行(公司)接到下级行(公司)的申报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严格审查和签署意见。   第十八条 除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债务人不得干预、参与金融企业呆账核销运作。   第十九条 下列债权或者股权不得作为呆账核销:   (一)借款人或者担保人有经济偿还能力,金融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追偿的债权。   (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各种形式逃废或者悬空的金融企业债权;   (三)因行政干预造成逃废或者造成悬空的金融企业债权。   (四)金融企业未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   (五)其他不应当核销的金融企业债权或者股权。
2023-03-16 13:04:02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39w
引用 @ cindy 发表的提问:
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应收账款的减值吗?
你好,资产减值损失,不包括应收账款的减值。 因为应收账款的减值,通过  信用减值损失  科目核算 
277楼
2023-03-16 11:09:07
全部回复
cindy:回复邹老师 那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吗?还有包括其它什么吗?
2023-03-16 11:38:36
cindy:回复邹老师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准备是一回事吗?
2023-03-16 11:50:28
邹老师:回复cindy你好,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还包括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2023-03-16 12:08:36
cindy:回复邹老师 资产减值损失是项目还是科目,它是根据以上那些之和填列的吗?
2023-03-16 12:34:44
邹老师:回复cindy你好,是会计科目,同时的利润表的项目。 是的
2023-03-16 12:46:07
cindy:回复邹老师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准备是一回事吗
2023-03-16 13:06:14
邹老师:回复cindy你好,资产减值损失是会计科目,没有资产减值准备这个科目,不完全是一回事
2023-03-16 13:34:03
cindy:回复邹老师 资产减值损失不是说包括很多吗,为啥书上说根据这个科目发生额填列,不太理解
2023-03-16 13:51:34
邹老师:回复cindy你好,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资产减值损失,直接根据这个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填写就是了 
2023-03-16 14:18:22
cindy:回复邹老师 资产减值损失也是科目吗?平时写分录好像没用到,不都是写资产减值准备吗?
2023-03-16 14:32:43
邹老师:回复cindy你好,资产减值损失是科目。比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时候,分录是 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存货跌价准备
2023-03-16 14:44:21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21w
引用 @ 勤恳的灯泡 发表的提问:
计提应收账款资产减值损失,怎么申报企业所得税,在利润表内没有资产减值损失这一栏,需要填写到哪里合适
您好 新会计准则利润表中,有“资产减值损失”这个项目。 旧会计制度利润表,如果“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提取坏账准备,将其并入“管理费用”项目中。
278楼
2023-03-16 11:28:50
全部回复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點、 发表的提问:
2012年开出去发票至今还没有收回款, 原因是客户拒付,那么,我可以把这批货款计入为坏账吗?借: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 贷:应收账款
您好,可以认定为坏账了。如果是直接冲销法,借;营业外支出-坏账损失,贷:应收账款。如果计提了坏账准备的,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
279楼
2023-03-16 11:50:59
全部回复
點、:回复王雁鸣老师 好的,那是不是还有这样的一个方法,把这份发票做销售退回,开红字发票呢
2023-03-16 12:18:36
王雁鸣老师:回复點、您好,是的,这样也可以的,但是需要把开给对方的发票拿回来。
2023-03-16 12:30:44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4.99
解题: 6.07w
引用 @ 陌上花开 发表的提问:
发生坏账分录是: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应收账款 是吗
发生坏账损失的分录是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280楼
2023-03-19 12:47:45
全部回复
陌上花开:回复张艳老师 按谨慎性原则的话,计提也确定是哪两个分录?
2023-03-19 13:07:19
张艳老师:回复陌上花开计提时的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2023-03-19 13:21:33
金子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4.99
解题: 0.46w
引用 @ wyn 发表的提问:
企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时,应当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差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是否正确?
您好,学员,分录不正确。应为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281楼
2023-03-19 13:01:10
全部回复
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4.98
解题: 2.4w
引用 @ 零度 发表的提问:
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失,账务怎么处理?非正常损失:折旧未提完,还有一部分在在建工程,报废处理,但是废铁收入没有开票进来,账务怎么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或在建工程。
282楼
2023-03-19 13:21:35
全部回复
辜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7.35w
引用 @ 还单身的芹菜 发表的提问:
王老师,您好! 请问一下,应收帐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又收回的。按照制度编制会计分录,最终留有贷方的“坏帐准备”科目余额。该怎么处理?
这个坏账准备,如果不需要计提的,就要冲减资产减值损失
283楼
2023-03-19 13:44:33
全部回复
悠然老师01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2.81w
引用 @ 瓶子 发表的提问:
请问,去年4月份做了一笔坏账,没计入资产损失,计入了营业外支出,今年这笔款收回来了,怎么处理呢?
学员你好,冲减营业外支出即可
284楼
2023-03-19 1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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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子:回复悠然老师01 汇算时候再调减吗?
2023-03-19 14:10:41
悠然老师01:回复瓶子是的,如果你去年调增了,今年可以调减
2023-03-19 14:31:59
瓶子:回复悠然老师01 跨年了 也不影响吗?
2023-03-19 15:01:27
悠然老师01:回复瓶子金额不大可以这么操作,金额大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23-03-19 15:28:32
瓶子:回复悠然老师01 金额不大 好的明白了
2023-03-19 15:39:31
悠然老师01:回复瓶子可否给个五星好评
2023-03-19 15:53:36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温柔 发表的提问:
审计核减其他用收款,借待处理资产损益,贷其他应收款对吗
同学你好,这个分录是对的。
285楼
2023-03-20 10: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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