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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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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д@琳 发表的提问:
现在有个客户签合同过来 合同上面只有公司名称 没有下面的数字 这个可不可以哦 这个章有法律效力不?
你好!没有合同金额是吗?是可以的
61楼
2022-12-26 16: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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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62.44w
引用 @ 生活天空 发表的提问:
某公司与张某签订为期3个月的劳动合同,关于该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下列方案中,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不约定试用期B试用期1个月C试用期2个月D试用期6个月。为什么选择ABCD,A能选么这题应该选什么,是选择B 吧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62楼
2022-12-27 15: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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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解题: 
引用 @ 兰天白云 发表的提问:
99. [多选题] 某公司拟与张某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关于该合同试用期约定的下列方案中,符合法律制度的有( ) A.不约定试用期 B.试用期1个月 C.试用期3个月 D.试用期6个月 麻烦老师说一下,这题答案ABCD,答案A为什么要选啊
你好!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并没有强制要求一定要有试用期!
63楼
2022-12-27 15: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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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Ae…柠檬 发表的提问:
六、违反劳务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八、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以上劳务合同的内容要求,合理吗?
你好;  可以的; 可以这样的  ;这样约定是可以的  
64楼
2022-12-27 15: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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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Ae…柠檬 发表的提问:
六、违反劳务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八、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以上劳务合同的内容要求,合理吗?
你好;  可以的; 可以这样的  ;这样约定是可以的   
65楼
2022-12-27 16: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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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4.99
解题: 6.07w
引用 @ 热心的指甲油 发表的提问:
作为财会人员,学习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你有哪些收获
您好,收获就是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会计法律法规要求,遵章守纪,履职尽责,完成好本职工作,不做假账,保证企业会计核算信息真实、完整。
66楼
2022-12-28 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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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的指甲油:回复张艳老师 能再详细点吗
2022-12-28 15:35:42
热心的指甲油:回复张艳老师 老师,请回答我的问题
2022-12-28 15:56:38
张艳老师:回复热心的指甲油建议这个问题可以去百度搜索一下资料,然后修改一下就是了。
2022-12-28 16:18:46
微微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3.69w
引用 @ 楚凡 发表的提问:
多选题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职业道德内容的有( )。 A 坚守准则 B 客观公正 C 参与管理 D 廉洁自律
您好,A 坚守准则 B 客观公正 C 参与管理 D 廉洁自律
67楼
2022-12-28 15: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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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凡:回复微微老师 教材是坚持准则,和这个坚守准则可以通用?
2022-12-28 15:51:10
微微老师:回复楚凡您好,一样的意思的
2022-12-28 16:12:10
楚凡:回复微微老师 好的,谢谢
2022-12-28 16:24:43
微微老师:回复楚凡不客气,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如果解答了您 的问题,记得给个五星好评哟,谢谢。
2022-12-28 16:38:26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九剑 发表的提问:
如何知道合同对方签的章是否有法律效应?是不是假的?
可以让对方提供公安局备案的证明资料
68楼
2022-12-28 15: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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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剑:回复玲老师 如何没有备案的章是否有法律效应?
2022-12-28 16:15:43
玲老师:回复九剑您好,没有在公安局备案的章是没有效力的
2022-12-28 16:31:34
九剑:回复玲老师 怎么知道对方的章是否备案过?
2022-12-28 16:50:27
玲老师:回复九剑好,可以让对方提供公安局备备案的表
2022-12-28 17:14:02
何江何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3.6w
引用 @ 璇子2 发表的提问:
合同仲裁有法律效力吗
你好同学是有的同学,有效力的同学。
69楼
2022-12-28 15: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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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判断:会计法律制度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 ( )
是错的。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   (一)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   (二)会计职业道德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   (三)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   (四)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的内在要求   四、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70楼
2022-12-28 16: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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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艳萍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5.00
解题: 0.49w
引用 @ 微笑的飞鸟 发表的提问:
支付结算制度和会计法律制度 不会有没有什么比较好的学习方法? 请问老师
您好:制度的细则规定多,记忆起来是比较费时费事容易混乱。建议可以通过做题,然后做错题这种强化记忆。另外,很多数字,天数都是15或10或5或3,可以归类进行记忆。
71楼
2022-12-29 15: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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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д@琳 发表的提问:
现在有个客户签合同过来 合同上面只有公司名称 没有下面的数字 这个可不可以哦 这个章有法律效力不?
你好 有些老版本的合同章是没有数字的 新版的有数字
72楼
2022-12-29 15: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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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温馨 发表的提问:
老师你好,我是去年5月5号入职的,9月16号签的合同,今年10月14号单位与我协商让我离职,请问我的离职赔偿怎么算,以那个日期算起。相关法律是那条谢谢
你好 离职补偿金怎样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计算经济补偿金有什么标准 1、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08年算起,共四年。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长期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前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原有关国家规定计算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延续了我国以往的做法。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授权,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了计算经济补偿时,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计算基数 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关于一个月工资是劳动者本人月工资、本企业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是当地月平均工资,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最后规定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有以下考虑:第一,保持制度的延续性,原有规定有不足的,适当进行修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按照该规定,月平均工资在不同的情形下有不同的内容,这样的规定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护低收入劳动者的权益,但失之于设计过于复杂,不利于劳动者掌握。同时也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不同。因此,劳动合同法统一了月平均工资的内容,这样便于操作,一目了然。第二,讲究公平性,平衡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月平均工资为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样的规定一方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比较长,最初的工资可能比最后的工资要低得多,考虑到物价等因素,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以最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另一方面也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收入相适应。一般来说,某一岗位的工资受市场规律的调节,有的工作岗位的工资水平很高,有的工作岗位的工资水平较低。某一个地区,不同企业之间有着很大差别。如果规定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或者当地平均工资为标准,将对用人单位明显不公。 4、计算封顶 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认为有些高端劳动者,工资收入较高,谈判能力较强,在劳动关系中并不总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完全适用经济补偿的规定,用人单位负担太重,也体现不出经济补偿的性质和特点,建议劳动合同法作出调整。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目前最迫切的问题是如何更好的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低端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利,对于高端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市场调节并举的方式,保护其合法劳动权益。但考虑到我国还没有将劳动者区分不同群体,并适用不同法律的先例,在立法技术上也较难处理,因此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将高端劳动者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但在经济补偿部分对高端劳动者作了一定限制。即从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基数两个方面作了限制,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另外,为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73楼
2022-12-29 15: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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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严稳稳 发表的提问:
增值税法律制度规定的视同销售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的视同销售有什么不同
您好,随着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新增了视同销售的条款,虽然是意见稿,但修改的可能性很小,基本确定了。至此,三大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对视同销售行为做了规定,规定了视同销售的范围,规定了视同销售为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那么,三大税种对视同销售行为的规定有什么异同呢?   一、增值税对视同销售的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对视同销售的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解读:   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范的是货物的视同销售,且视同销售的主体对象是单位、个体工商户,不含自然人个人。   2.非同一县(市)的同一单位内部机构之间为了销售目的而转移货物(如货物在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转移,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转移),即使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也属于视同销售;   3.上述八种视同销售行为中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货物所有权未转移给受托方,但规定都属于视同销售;   4.上述八种视同销售行为中第四至第八种业务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   5.视同销售的行为范围较宽广,但是不含劳务。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四条对视同销售的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   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读:   1.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范的是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视同销售行为,且视同销售的主体对象是单位、个体工商户,不含自然人个人;   2.规定视同销售的例外情况,即无偿向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提供服务,向以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属于视同销售;   3.有兜底性规定(即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视同销售的适用主体对象不含个人,也就是说个人发生上述行为不属于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对象包含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包含全面,范围广。但服务的视同销售规定了例外情况。   二、企业所得税对视同销售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对实施条例规定的视同销售做了细化性的规定:   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解读:   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范的是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财产含)的视同销售行为,且视同销售的主体对象是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个人;   2. 视同销售行为限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   3.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视同销售的劳务,是广义的概念,指增值税的加工修了修改劳务和营改增的服务。   4.视同销售不含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不含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不含企业内部改变资产用途,即资产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不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规定视同销售的范围虽有不同,增加了劳务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的规定,但总体上窄于增值税。   三、个人所得税对视同销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规定个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财产用于捐赠、偿债、赞助、投资等用途的,应当视同转让财产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读:   1. 视同销售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新增条款,适用主体对象是自然人个人;   2. 视同销售对象的范围为财产,即为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含劳务和服务;   3. 视同销售行为限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财产用于捐赠、偿债、赞助、投资等用途;   4.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视同销售,其所有权都发生了转移;   5. 视同销售不含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的范围窄于企业所得税,且不含无偿劳务和无偿服务。因此,视同销售的范围最小的是个人所得税规定的视同销售。   四、举例   企业将自己的资金无偿借给企业的个人股东,根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规定,应按市场利率水平核定利息计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   个人股东将自己的资金无偿借给个人所投资的企业,跟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视同销售的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74楼
2022-12-29 15:50:47
全部回复
王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6
解题: 0.94w
引用 @ Crystal萍 发表的提问:
老师,企业签合同可以使用像图中这样的电子章吗?法律给允许?
你好,纸质版本的需要用实物签章来印签
75楼
2022-12-29 16:08:59
全部回复
Crystal萍:回复王瑞老师 老师,你的意思是纸质版的就必须得用食物公章签章
2022-12-29 16:49:00
Crystal萍:回复王瑞老师 老师,意思是纸质版的合同就必须得用实物公章签章才行是吗?
2022-12-29 17:16:05
王瑞老师:回复Crystal萍是的,目前还没看到纸质版用电子章的
2022-12-29 17: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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