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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作为会计核算依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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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06w
引用 @ ? 发表的提问:
工会经费的申报计税依据是如何计算
您好,按照工资总额的2%计提缴纳上交
196楼
2023-02-27 16:32:59
全部回复
?:回复小黎老师 我看她这边的税率写的是0.4%,那我计税依据是按照什么申报?
2023-02-27 16:49:08
小黎老师:回复?您好,如果核定了税率,那就按照工资总额申报
2023-02-27 17:12:43
?:回复小黎老师 好的,这个是工会经费上交部分,是否还需要计提60%的?
2023-02-27 17:29:53
?:回复小黎老师 老师,请问这个上交了,工会会返回钱吗?
2023-02-27 17:47:17
小黎老师:回复?您好,您是核定税率的,这种是上交不会返还的
2023-02-27 18:14:12
?:回复小黎老师 哦,那如果工会组织活动,这个钱要怎么做账?
2023-02-27 18:41:52
小黎老师:回复?您好,工会经费按照工资总额2%计提,上交了0.4%,余下了的就是你们的工会经费
2023-02-27 19:09:49
?:回复小黎老师 哦,那这个工会经费是计入哪个科目?
2023-02-27 19:32:20
小黎老师:回复?您好,这个计入应交税费-工会经费里面
2023-02-27 19:57:18
?:回复小黎老师 老师,您好,您看一下以下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1、计提工会经费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2%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0.4% 应交税费-工会经费 剩下的钱 2、支付工会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0.4% 贷:银行存款 工资总额0.4% 3、公司活动,从工会经费支出 借:应交税费-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2023-02-27 20:24:09
小黎老师:回复?您好, 1、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 0.4%的金额 ) 贷:银行存款 ( 0.4%的金额 ) 2、移交工会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 1.6%的金额 ) 贷:银行存款 ( 1.6%的金额 ) 3、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也可以不计入应交税费-工会经费。
2023-02-27 20:42:49
?:回复小黎老师 老师,那就是说1.6%的金额,我们每个月要打给工会,是吗?
2023-02-27 20:57:39
小黎老师:回复?您好,是的。需要打到工会的账上
2023-02-27 21:11:51
?:回复小黎老师 那我们公司有毛3年了,之前一直没有打要如何处理啊?
2023-02-27 21:39:05
小黎老师:回复?您好,你们单位有工会吗?有工会才需要单独打,单独工会做账,没有就不需要
2023-02-27 22:08:44
?:回复小黎老师 我们公司有工会的
2023-02-27 22:28:41
小黎老师:回复?您好,可以补打都可以的
2023-02-27 22:54:40
?:回复小黎老师 好的,那请问工会支出的话,他们要做什么账务处理吗?
2023-02-27 23:06:40
小黎老师:回复?您好,工会账务有单独的工会账务记账科目和方法
2023-02-27 23:19:35
?:回复小黎老师 那这个是由我这边来做吗?工会需要申报吗?
2023-02-27 23:48:50
小黎老师:回复?您好,工会需要单独设立帐套入账。工会一般不需要申报
2023-02-28 00:18:26
?:回复小黎老师 老师,您好!就是说将支出的相关原始凭证整理装订,是吗?
2023-02-28 00:46:48
小黎老师:回复?您好,是单独的帐套,一样的做账
2023-02-28 01:00:59
?:回复小黎老师 老师,您好!那就是也需要会计分录?
2023-02-28 01:23:20
小黎老师:回复?您好,是的。有单独的工会会计,工会帐套的
2023-02-28 01:47:24
?:回复小黎老师 老师,您好!那这个就是和我每个月做账没有关系咯?
2023-02-28 02:00:45
小黎老师:回复?您好,一般来说你公司有工会就应该有专人负责工会账务处理。也可以说跟你没有关系
2023-02-28 02:25:44
?:回复小黎老师 好的,谢谢您!
2023-02-28 02:44:44
小黎老师:回复?不用谢,很高兴可以为您解答
2023-02-28 02:55:24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4.99
解题: 6.07w
引用 @ 虚竹 发表的提问:
老师想问下,年终奖会不会算到工资里面去,作为下一年交社保的依据?或者说可以不放年终奖进工资吗?现在是想用年终奖作为税前抵扣费用。
1、会的 2、年终奖会计入工资薪金的
197楼
2023-02-28 15:27:08
全部回复
虚竹:回复张艳老师 老师员工福利费也要是并入工资算个人所得税的是吧,那要是这样,这个福利费也会纳入第二年的社保缴费比例里去了是吗
2023-02-28 15:55:39
张艳老师:回复虚竹1、员工福利费也要是并入工资算个人所得税的是吧-------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 2、福利费是不计入社保基数的。具体请参加劳社险中心函2006年60号文。
2023-02-28 16:23:34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87w
引用 @ 不二。 发表的提问:
老师,实习生发放的工资是按劳务申报还是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申报呀?能否作为计算福利费的依据呢?
你好,你们签的合同是劳动合同就做工资,可以做福利费的税前扣除比例
198楼
2023-02-28 15:34:52
全部回复
不二。:回复郭老师 实习生不是单位的正式员工,签的是实习合同,是按哪类进行申报工资的呢?另外请的临时工发放的劳务报酬能否作为福利费的计税依据?
2023-02-28 16:01:24
郭老师:回复不二。你好,去税务局开劳务发票 临时工的工资和实习的工资都不算单位员工工资,不能作为福利费税前扣除依据
2023-02-28 16:16:20
不二。:回复郭老师 单位自行申报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在没有取得发票的情况下可以税前扣除吗?
2023-02-28 16:39:05
郭老师:回复不二。你好,没有发票不可以税前扣除
2023-02-28 17:04:47
不二。:回复郭老师 好的,谢谢老师
2023-02-28 17:33:58
郭老师:回复不二。你好,不用客气的
2023-02-28 17:46:35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65w
引用 @ 叶叶 发表的提问:
老师,工会经费计提,是以应发工资总额为依据,还是以实发数为依据?
你好,按实发金额
199楼
2023-02-28 15:56:02
全部回复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32w
引用 @ L. 发表的提问:
社保费政策要求:部分企业社保申报时注意不能零申报(计税依据可为0.1)计税依据可为0.1这是什么意思?
社保申报的时候应该有计税基数 零申报没有计税基数 系统不会通过 以0.1为计税基数
200楼
2023-02-28 16:20:59
全部回复
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5w
引用 @ 殷琎 发表的提问:
已核销的贷款转回表内,会计准则的依据是什么,会计分录怎么做
你好, 1.备核销的账务处理 核销呆账贷款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2.已确认并转销的呆账贷款,以后年度又收回来的的金额增加呆账准备,其会计分录为:借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贷:贷款损失准备 3.应按收回同时应在借款单位存款账户内扣收逾期贷款,其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201楼
2023-03-01 16:04:33
全部回复
蒋飞老师:回复殷琎执行商业银行会计准则
2023-03-01 16:30:56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71w
引用 @ 认真的大米 发表的提问:
你好 请问报考中级 会计继续教育可以作为领证的依据吗
同学你好 需要继续教育年限的
202楼
2023-03-01 16:11:17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65w
引用 @ 后来 发表的提问:
印花税计提依据是啥,为什么会计说是不含税的销售收入
你好,是购销合同的印花税吗?
203楼
2023-03-01 16:20:59
全部回复
后来:回复邹老师 不是
2023-03-01 16:44:15
后来:回复邹老师 就我们会计每个月报税的时候,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就是销售收入不含税的 我记得理论上不是这么说的呀
2023-03-01 16:56:04
邹老师:回复后来你好,如果是购销合同印花税,是合同含税金额,而不是不含税金额
2023-03-01 17:12:13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71w
引用 @ 云雀 发表的提问:
如何审核计算企业的收入和支出?理论依据和实操的课程,会计学堂上有吗
你好,这个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实操
204楼
2023-03-02 15:56:58
全部回复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18.13w
引用 @ 巴豆 发表的提问:
是不是要有依据证明这笔应收账款确实无法收回才能作为坏账处理
一、政策依据   (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第一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备查资料清单   由2018年新的政策变化可以看出,企业仅需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看。企业留存资料必须符合要求,以下整理了一份资料清单供纳税人参考: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最后,最为重要的一点是: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和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提供专项报告。来源:上海税务 
205楼
2023-03-02 16:26:32
全部回复
巴豆:回复maize老师 我这边的企业有一笔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但是又提供不了依据,也不是上述情况,要怎么处理呢
2023-03-02 16:46:25
maize老师:回复巴豆你做坏账,汇算清缴纳税调增就可以,
2023-03-02 17:07:55
巴豆:回复maize老师 坏账做不了,没有证明,还有其他办法吗
2023-03-02 17:33:47
maize老师:回复巴豆要不就现金虚冲掉这个
2023-03-02 17:45:24
巴豆:回复maize老师 就是现金存入公司账户冲减应收是吗
2023-03-02 18:03:45
maize老师:回复巴豆是的,是的,是的,是的,但是这样不适合金额大, 金额小可以这样,虚冲,
2023-03-02 18:18:16
阳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0.51w
引用 @ T ° original beauty 发表的提问:
印花税的购销合同是不是只要收到发票 就要加税合计作为计税依据
你好,按合同金额进行印花税的缴纳
206楼
2023-03-02 16:38:59
全部回复
T ° original beauty:回复阳老师 如果说税务局查账时候 他是按什么作为依据呢 按合同吗?我公司you好多购进的货物没有合同,是不是收到发票也视为合同了
2023-03-02 16:51:59
阳老师:回复T ° original beauty你好,你们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税务到时候查账的话是按合同金额进行查印花税
2023-03-02 17:14:58
T ° original beauty:回复阳老师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我现在有购进货物,但没有签订合同,收到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是不是也要交印花税?
2023-03-02 17:28:13
阳老师:回复T ° original beauty你好,一般纳税人需要购销合同才行
2023-03-02 17:55:49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徐晓萍 发表的提问:
会计凭证包括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都可以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什么原始凭证可以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你好,原始凭证只能作为登记部分明细账的依据。
207楼
2023-03-05 17:57:13
全部回复
庄老师:回复徐晓萍《会计基础》中登记明细分类账常有几种方法:一根据原始凭证直接登记;二根据汇总原始凭证登记;三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所以原始凭证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掘。
2023-03-05 18:35:00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2333333 发表的提问:
残保金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的依据
你好!残保金一般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残保金
208楼
2023-03-05 18:02:30
全部回复
2333333:回复宋生老师 可是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残保金都是在税金及附加科目里披露的,我还没找到依据
2023-03-05 18:43:03
宋生老师:回复2333333您好!应该说这个本身没有准确的定义,必须入哪儿,但是这2个都是属于损益类的,关系不大。
2023-03-05 19:11:49
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滞纳金和罚款是否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滞纳金和罚款是否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209楼
2023-03-05 18:11:59
全部回复
李老师:回复爱笑的流沙不作为。。。。。。。。。。。。。。。。。
2023-03-05 18:30:33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18.13w
引用 @ 子夜的流星 发表的提问:
发票联丢失,记账联能否作为报销凭证的依据?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1、书面报告、登报作废。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1995〕29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法规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法规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的“遗失声明”,必须经县(市)国家税务机关审核盖章、签注意见。(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参考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第四条关于丢失发票作废申明规定,我省国税系统管辖的纳税人发生发票遗失和被盗等丢失情形时,必须选择在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级)正式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作废声明,并在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报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补充提供已登报申明作废的证明等资料。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来源福建国税):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2、接受处罚。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凭证处理。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10楼
2023-03-06 15:16:14
全部回复
子夜的流星:回复maize老师 非一般纳税人,报销时,发票联丢失,记账联可以作为报销凭证吗?
2023-03-06 15:33:05
maize老师:回复子夜的流星丢失普通发票么,丢失普通发票的处理   1、书面报告、登报作废。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参考《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第四条关于丢失发票作废申明规定,我省国税系统管辖的纳税人发生发票遗失和被盗等丢失情形时,必须选择在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级)正式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作废声明,并在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报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补充提供已登报申明作废的证明等资料。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来源福建国税):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2、接受处罚。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凭证处理。   各地的执行口径有区别,以下地方政策供参考,具体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国税发[2007]156号)第十七条规定,对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销售方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和记账联复印件到购买方主管国税机关验证相符后,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验证结果通知书》作为记账凭证。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规定>的公告》(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已开具发票或已接收发票丢失时,应自纳税人发现丢失发票当日,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对丢失已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开具红字发票对已丢失发票进行冲销,在红字发票票面注明已丢失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号码,再重新补开发票。   对丢失已接收发票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根据需要向纳税人出具丢失证明,纳税人持此证明向对方单位重新索取发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监控管理办法>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第十九条规定,已开具发票的发票联遗失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开票方丢失发票联的,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国税机关,在县级以上报刊登报声明作废、接受行政处罚后,作废该份发票或开具相应红字发票,并重新开具发票给受票方。   (二)受票方丢失发票联的,可持县级以上报刊刊登的作废声明和主管国税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开票方请求重新开具发票。开票方据此开具红字发票后,为其重新开具发票。   辽宁省:依据辽宁省的文件规定,普通发票开具后丢失的,在取得丢失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开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和丢失发票开具单位主管税务机关的证明后,允许入账。(来源:大连市国税局网上资料)
2023-03-06 15: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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