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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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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76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房地产企业的会计土地增值税是应该怎么交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如下: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一般是采取先预交后清算的方式进行的(一般的预征率在2%-4%,具体每个地方不一样的): 1、先计算可以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土地成本、建造成本、税金、开发费用及利息、加计扣除等) 2、计算收入 3、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 4、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 5、按税率计算税额
286楼
2023-04-18 15: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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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回复朴老师 那老师,是不是工程已经开工了,就得预交吗
2023-04-18 16:13:32
朴老师:回复按照完工比例来就可以了
2023-04-18 16:42:09
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36w
引用 @ 漂亮的冰淇淋 发表的提问:
企业自有房屋和土地,非房产开发企业,会涉及哪些与房产土地相关的税种
一、企业自有房屋和土地,非房产开发企业,会涉及哪些与房产土地相关的税种 你是想销售房屋和土地,还是说租赁房屋与土地使用权?
287楼
2023-04-18 15: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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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的冰淇淋:回复江老师 两种情况都说说吧
2023-04-18 16:09:18
江老师:回复漂亮的冰淇淋一、销售自建房产,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有利润时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04-18 16:24:29
漂亮的冰淇淋:回复江老师 我购入房产,没有销售,就放在那闲置
2023-04-18 16:49:30
江老师:回复漂亮的冰淇淋购入房产,没有销售,是企业的资产,需要每年交房产税
2023-04-18 17:17:02
漂亮的冰淇淋:回复江老师 购入房产涉及土地增值税吗?
2023-04-18 17:30:41
江老师:回复漂亮的冰淇淋不销售就不涉及到缴纳土地增值税
2023-04-18 17:57:24
漂亮的冰淇淋:回复江老师 土地增值税也是销项减进项吗?销项和进项怎么确定
2023-04-18 18:12:42
江老师:回复漂亮的冰淇淋土地增值税,是属于一个税种,是按增值的比例确认需要缴纳的税。不是增值税
2023-04-18 18:23:04
漂亮的冰淇淋:回复江老师 哦,就是在出售房屋时一次性交纳的?和我当时购入房产没关系
2023-04-18 18:48:13
江老师:回复漂亮的冰淇淋是的,与购入房产没有关系,购入方不交。是销售房产的交
2023-04-18 19:11:47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有魅力的龙猫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准口处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多少万元。
这里的开发费用是(开发成本➕地价)×10%作为扣除费用处理,其他的就不可以扣除,
288楼
2023-04-19 14: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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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us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5.11w
引用 @ ?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预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会计分录
考虑时间价值: 借:开发成本-征地拆迁款(赔付的社会保障费现金流的现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倒挤) 贷:长期应付款(每期实际支付的社会保障费之和) 不考虑时间价值的简单做法直接是: 借:开发成本-征地拆迁款(每期实际支付的社会保障费之和) 贷:长期应付款(每期实际支付的社会保障费之和)
289楼
2023-04-19 15: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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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venus老师 为什么贷方要用长期应付款?
2023-04-19 15:37:25
venus老师:回复?长期应付款是负债类科目,是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具有融资性质的延期付款购买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2023-04-19 15:53:20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可靠的金毛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把原来的一层建筑改成两层建筑面积变成买一层送一层,税务上有什么变动?成本如何核算?
这个没有啥变动啊,收入不变啊
290楼
2023-04-19 15: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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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快乐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缴纳印花税会计分录
你好,借 税金及附加 贷 银行存款
291楼
2023-04-19 1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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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回复紫藤老师 二级科目要设印花税吗
2023-04-19 16:14:19
紫藤老师:回复快乐二级科目可以设印花税
2023-04-19 16:39:34
快乐:回复紫藤老师 需要设置二级科目吗
2023-04-19 16:57:20
紫藤老师:回复快乐你好,可以设置二级科目
2023-04-19 17:09:51
老王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61w
引用 @ 北极雪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回迁安置房上房,增值税怎么计算呢?
您好,以拆迁还建的房产,作为房地产开发方,在销售不动产计税营业额的确定上,应当区分三种不同情况:   第一种情况:原地还建。被拆迁方还建房产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仍为被拆迁方原有土地使用权一部分的。如:某开发商与被拆迁方协议:所开发的商品房的一楼门面房全部归被拆迁方所有,二楼以上为开发商所有。那么一楼门面房就应视同开发商销售给拆迁方的不动产,在核定销售不动产计税营业额时,不应当按一楼门面房的公允价值(即市场价格)作为计税营业额,因为公允价值中是包括一楼门面房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在内,而作为开发方与被拆迁方之间并不存在:被拆迁方先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再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被拆迁方的这一过程,对被拆迁户还建的这一部分房产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并没有发生转移,其土地使用权仍为被拆迁户所有;也不应当按所还建的建筑物的公允许价值确定,因为其销售取得的经济利益并非是其建筑物。房地产开发方取得的经济利益为被拆迁方的房产,所以,应当按被拆迁方房产的公允许价值确定其增值税的计税营业额。   第二种情况:易地还建。被拆迁方所还建的房产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与被拆迁方原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之间不存在任何联系的。如开发商与被拆迁方协议:按原住房面积1:1.15的比例还建。房屋被全面拆除并重新规划新建。那么被拆迁户还建的房产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与其原有房产所拥有权不存在任何的联系,作为开发商为取得被拆迁土地使用权所付出的代价不仅仅就是建筑房屋的成本,还包括另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也就是说开发方与被拆迁方还存在着以土地使用权换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所以,对此还建的房产应当按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中就包含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在内)作为开发方销售不动产的计税营业额。   第三种情况:按质作价互找差价。如果除还建的房产之外,另有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交易的,则计算计税营业额时:对开发方另外收取房屋补价的,应当一并作为计税营业额;对开发方支付给被拆迁方房产补价的,应当从其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2.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总是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按销售与购买两笔业务处理。在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规定,非货币性交易应当按公允价值即市场价格进行确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换入的拆迁户的非货币性资产(房屋、土地使用权),如能提供真实合法凭证(合同、发票等),可以按照配比原则,分配计入各成本对象中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拆迁还建房产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房地产开发企事业的回迁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可交付使用的当月。   3.印花税   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拆迁还建交易中,虽然房地产开发方与被拆迁方只签订了一次合同,但实质上是发生了两次产权交易:对被拆迁方将原有房产转让给开发方,发生了产权转移行为,应当按产权转移书据的万分之五征收印花税;同时,开发方产针所开发的房产销售给被拆迁方,虽然并未办理产权手续,但房屋的所有权应当是属房地产开发商所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四条规定:“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同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4.契税   根据契税条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权属的行为应当缴纳契税。但在契税的计税依据上,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所谓土地使用权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相互交换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对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对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对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相互交换的,交换价格不相等的,同样是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对交换价格相等的,同样是由征契税。由此,对拆迁还建房产,如果开发方除还建的房产外,另外向被拆迁户支付了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开发方应当就另外支付的部分按规定的税率缴纳契税;如果开发方与被拆迁户纯粹是以房换房(或以地换房),双方互不找差价的,则不缴纳契税;如果开发方只是给予被拆迁户补尝费,即不存在还建房产的,则开发方应当按所支付给被拆迁户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的适用税率缴纳契税。   5.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政策规定,以房换地,应视同销售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屋销售收入按公允价值计算。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税基,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是,首先以出售房地产的总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求得增值额;再以增值额同扣除项目相比,其比值为土地增值率;然后根据土地增值率的高低确定适用税率,用增值额和适用税率相乘,求得应纳税额。土地增值税的税率为: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不超过5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30%;超过50%-10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40%;超过100%-20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50%;超过200%的部分,适用税率为60%。
292楼
2023-04-20 14: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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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6
解题: 0.42w
引用 @ 浅浅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预售房款收入怎么计算计税毛利率
同学好,按预售房款收入*毛利率,毛利率要具体咨询当地税务政策,每个地区不一样
293楼
2023-04-20 14: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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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浅:回复英老师 是按3.5预征的企业所得税,那要怎么计算计税毛利率呢?
2023-04-20 15:14:22
英老师:回复浅浅预售房款的毛利率都是核定的
2023-04-20 15:28:51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garden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和房地产企业购买的房子作为库存商品销售这两种情况,在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时间及计算方面是否有区别,谢谢!
都是属于销售不动产,但是这个土地增值税计算的这个时间是没有差异,都是产权转让的时候,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只是说计算这个增值额扣除项会存在差异。
294楼
2023-04-20 15:27:11
全部回复
garden:回复陈诗晗老师 老师,那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的这种情况的扣除项是哪些啊?谢谢!
2023-04-20 16:06:56
陈诗晗老师:回复garden这个土地的成本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税金还有加计扣除。
2023-04-20 16:30:40
王超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8w
引用 @ 遥远的遥远 发表的提问:
老师你好,房地产企业预交的土地增值税怎么计算?
1、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确认问题: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2、预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根据上述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 1、一般计税方法下: 预交土地增值税=预收款/(1+11%)*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2、简易计税方法下: 预交土地增值税=预收款/(1+5%)*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A项目(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后),2017年7月销售普通住宅预收房款1110万元,根据当地的规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2%。则: 1、正常情况下,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不含增值税收入=1110/(1+11%)=1000万元 预交土地增值税税款=不含增值税收入*土地增值税预征率=1000*2%=20万元。 2、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 应预交的增值税税款=1110/(1+11%)*3%==30万元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1110-30=1080万元 预交土地增值税税款=1080*2%=21.6万元。 从上述结果来看,虽然计算简化了些,但预交的税款比正常计算的方法下要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可按照”上述方法进行计算,但在个别省市,强制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缴纳我认为有些欠妥。 3、预交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沿用上例,该企业预交土地增值税20万元,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20 贷:银行存款20 待开发项目达到完工条件,相应的收入及成本结转损益时,将土地增值税转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20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20 但有的企业在预交土地增值税的同时就将其转入“税金及附加”,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和收入成本的配比原则。 还有的企业在预交土地增值税的同时将其转入“预付账款或待摊费用—待转土地增值税”,在符合完工条件时再转入“税金及附加”。我认为这样处理“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期末余额更能准确反映土地增值税在项目未完工时应该预交的金额,更能反映出期末资产负债状况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所以,我个人更倾向于这种会计处理方式。
295楼
2023-04-20 15:35:15
全部回复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那些年 发表的提问:
工业企业租个人的厂房,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如何核定?
即一租的房子,不用交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
296楼
2023-04-20 15:50:58
全部回复
玲老师:回复那些年企业租的房子,不用交房产税和土地增值税。
2023-04-20 16:43:42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缴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从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签订后就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在每期开发项目建成进行预售或销售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是逐渐减少的,直到销售完毕,纳税义务也就终止。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计税依据和纳税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虽只规定纳税义务时间,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上的土地面积是经国土部门确定有关单位组织测定的。
297楼
2023-04-23 19: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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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七秒的记忆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与业主没签合同前缴的房款记什么会计科目?
你好,需要计入预收账款的
298楼
2023-04-23 20:06:54
全部回复
七秒的记忆:回复紫藤老师 需要先记其他应付款,等合同全部签好不变更了再转预收账款可以吗?
2023-04-23 20:32:43
紫藤老师:回复七秒的记忆不需要,直接计入预收账款的
2023-04-23 20:43:50
七秒的记忆:回复紫藤老师 是公司收据缴客户,不是税局那种不征税收据,也需要吗?
2023-04-23 20:54:10
紫藤老师:回复七秒的记忆那就先记其他应付款,等合同全部签好不变更了再转预收账款
2023-04-23 21:17:55
答疑苏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3.62w
引用 @ 雨花石W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房地产开发企业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还是一般企业会计准则?
你好 一般的情况下是一般企业会计准则
299楼
2023-04-23 20:26:59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72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业会计要注意些什么
你好,那就很多了,主要有成本计量,结转,税金预交等等
300楼
2023-04-24 15:44:59
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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