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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视同销售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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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4w
引用 @ 青草依依 发表的提问:
老师,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视同销售,是区别于一般销售的特殊销售行为,虽没有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现金流,但在税收的角度认为已实现了销售后的功能,也就是说视同销售分为会计和税收两条线,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其销售成果会作为销售业绩来看;而当进行税收处理时,则并不当做销售业绩来看。二者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大区别,但是在税收意义上差别较大。 1.对视同销售行为界定的依据不同 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有自产的,委托加工的,购买的,而企业所得税主要对自产的产品才视同销售,与货物的来源无关。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对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规定,可归纳为:(1)将货物(有形动产)用于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职工福利、个人消费等非生产性用途,要考虑货物的来源,如果货物是外购的,为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行为,需要将进项税额转出;如果货物是自产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则视同销售行为。(2)将货物用于投资、偿债、捐赠、利润分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包括总公司将货物移送分公司销售等,无论货物的来源如何,均为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 2.所得税和增值税核算的范围和方法不同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货物是特定的八种视同销售货物的具体行为,此外的均不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则规定了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都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而将自产的货物、劳务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不再列入视同销售,不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的货物包括外购、委托加工和自产的货物,如用外购货物用于交际应酬或职工福利,增值税是进项税额转出,企业所得税则视同销售,并计入“业务招待费”或“职工福利费”,按规定比例扣除。可以看出对外捐赠货物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处理差异:(1)增值税根据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2)所得税在年终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进行纳税调整,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如果超过,则超过部分不能税前扣除,需纳税调整。如某企业将自产的产品货车投入基本建设中,并没有出售。根据上述规定,该业务不确认收入,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发生上述业务时不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3.所有权是否转移是关键 在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几种情形中不一定都要求货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的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两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用于非应税项目等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情形均需作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而国税函[2008]828号文第一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臵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臵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由此可见,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要求资产的所有权必须发生转移,如果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则不能视同销售,所以,资产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是判断是否需进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重要标志。
121楼
2023-07-19 19: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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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哇哦 发表的提问:
万人模考这个综合题,视同销售的处理,最后的会计利润老师没有减掉视同销售应交的附加税就直接算限额来对比了,增值税不影响利润,附加是影响的,哪个做法才是正确的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122楼
2023-07-19 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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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哦:回复陈诗晗老师 我想通了,题目做了视同销售的增值税,记入成本的是236.4万元36.4就是销项税,既然已经把销项计进去对应的附加肯定也算了,不知理解的对不对,
2023-07-19 20:28:48
陈诗晗老师:回复哇哦你这里是按成本和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 计入的236.4,增值税36.4,成本200
2023-07-19 20:42:03
哇哦:回复陈诗晗老师 是啊,36.4就是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280*0.13=36.4,有哪里不对吗
2023-07-19 21:01:54
陈诗晗老师:回复哇哦你这里280视同销售收入 200视通销售的成本
2023-07-19 21:12:30
哇哦:回复陈诗晗老师 是的没错,进项已经被抵了,会计做的账就是把不含税成本和视同销售的销项记入了营业外支出,如果不是这样,那怎么解释计算限额的时候不减这个税款呢,那不是错了吗
2023-07-19 21:30:11
陈诗晗老师:回复哇哦你这个题目考核的知识点是视同销售的收入和成本的调整。 不考虑限额调整。 限额是会计利润 *12%,来和你的捐赠相比较,这个捐赠 是按你调整前的计算
2023-07-19 21:49:29
哇哦:回复陈诗晗老师 我问的是税费问题?不考虑限额调整是什么意思,
2023-07-19 22:03:55
陈诗晗老师:回复哇哦税费是什么问题呢 你税费直接计入了捐赠支出 为什么要减税费呢,你税的金额计入了你的支出科目 
2023-07-19 22:26:47
武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3
解题: 0.73w
引用 @ 奔奔 发表的提问:
不视同销售的货物需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还是说不视同销售的货物没有销项税,但要缴纳增值税?
这个肯定是不用的,没有增值啊
123楼
2023-07-19 20: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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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奔:回复武老师 我把不得抵扣进项税跟不视同销售弄混了
2023-07-19 20:53:32
武老师:回复奔奔前一个范围要更为广泛的
2023-07-19 21:22:48
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L. 发表的提问:
销售赠与商品视同销售,会计上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销项税额 那所得税调整的时候该怎么调整?
你好!这样不影响所得税啊!没有确认收入
124楼
2023-07-20 19: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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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回复QQ老师 如果调增视同销售收入 调减视同销售成本的话 那会计上已经计入销售费用的成本要调增吗?所得税都不用调吗?
2023-07-20 20:07:02
QQ老师:回复L.你好!指的增值税视同销售,不影响所得税
2023-07-20 20:17:53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71w
引用 @ A子墨云兮 发表的提问:
请问会计实务中视同销售的情况有哪些?账目上如何处理呢?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借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等
125楼
2023-07-20 19: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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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子墨云兮:回复meizi老师 你好老师,我想问一下这个主营业务收入是按售价确认吗?然后主营业务成本是按进价确认吗?还有这个收入既有成本,又增加了费用吗?
2023-07-20 20:19:17
meizi老师:回复A子墨云兮你好 是的 按你不含税的售价来做主营业务收入 对应根据不含税收入计算增值税。 是的 主营业务成本是进价的金额。
2023-07-20 20:32:47
A子墨云兮:回复meizi老师 那如果是餐饮业赠送客户菜品,分录也是如同上述吗?
2023-07-20 20:43:36
meizi老师:回复A子墨云兮你好 是的 也得视同销售 交税的
2023-07-20 21:12:32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49w
引用 @ jenny梅 发表的提问:
会计上的视同销售和税法上的视同销售是相反的是吗?
您好,不是的,会计上的视同销售和税法上的视同销售规定是不一样而已。会计上的视同销售少于税法上的视同销售。
126楼
2023-07-20 2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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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y梅:回复王雁鸣老师 区别是什么?税法上外购的产品用于投资分配赠送是视同销售,会计上好像不是
2023-07-20 20:31:58
王雁鸣老师:回复jenny梅您好,区别如下: 一、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的“视同销售”认定异同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应用于正常销售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几乎全部视同销售,即要计算“销项税额”,而增值税条例上认定的视同销售,在企业所得税法上是否视同销售而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则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立法起草小组编写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针对“特殊事项的确认”的有关解释中指出,凡是货物在企业内部之间的转移,则不作为销售处理;凡是货物转移到企业外部,则视同销售处理。据此不难发现增值税法规和所得税法规对于“视同销售”认定的分歧所在。至于会计上能否确认销售收入和结转销售成本则更加显得微妙。相比较而言,新企业会计准则在这方面的认定上确实与税法、特别是与企业所得税法有相通之处。其典型事项可列举如下:   1.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比如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在增值税条例上被认定为视同销售行为。这作为会计所要反映的一种重要会计事项,自然要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尽可能准确核算企业的纳税义务(法定负债)的形成,即在会计上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但在另一方面,会计上对此并没有作为销售处理,而是直接按成本转账,即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库存商品”等,只不过在反映纳税义务的时候要遵照增值税条例,根据货物公允价值(通常为一般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同样,由于这类事项多属于“货物在企业内部之间的转移”,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精神,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也没有被视同销售。   2.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对于这一行为,会计一方面需要根据公允的市场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另一方面,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将其作为销售处理,即根据货物公允的市场销售价格(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以下泛称为销售收入),并同时结转销售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等,以下泛称为销售成本)。在企业所得税法上也因为相关货物转移到企业之外的其他主体,也同样被视同销售,需要按税法认定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3.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投资活动   根据增值税条例,这类项目被视同销售,因此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在企业所得税法上也将其视同销售而要求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在会计上此类事项是否作为销售处理则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如果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投资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者该项投资活动属于“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则会计上将此类投资也视同销售而相应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销售成本,当然也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计算销项税额。但是,如果相关货物用于投资而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会计上则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要求,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确认计量,即按照货物的原账面价值转账。这其实意味着会计上并没有将此类事项作为销售,既不确认销售收入,也无所谓结转销售成本。   4.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   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的货物基本属于变相的销售行为,所以也几乎毫无疑问,无论是增值税条例还是企业所得税法,都将其视同销售而计算销项税额、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但会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则需要考虑计量属性标准的选择要求。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如果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则在会计上就把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的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作为销售,即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销售成本。但在另一方面,如果该交换不具备商业实质或者双方用于交换的货物的公允价值都不能可靠计量,则此时该非货币资产交换就不应作为销售处理了,而只是按照货物账面成本转账。   5.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分配、和抵债等活动   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简称分配)和偿还债务(简称抵债,包括债务重组在内)等,在增值税条例上都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在企业所得税法上,同样被视同销售,需要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同样被作为销售而需要确认销售收入和结转销售成本。由此可见,这些内容与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类似,是增值税法规、企业所得税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保持高度吻合的地方。   二、购进货物的“视同销售”认定异同   对于购进货物是否视同销售,增值税条例上有着两种鲜明的观念,即一部分被划归为视同销售项目,另一部分则被看作是不予抵扣项目。这作为增值税法规上的硬性规定,大致是根据货物是否转移到企业外部而加以划分的,其中它把用于企业员工福利的购进货物视为在“企业内部转移”,这是其与企业所得税法的不同之处之一。到会计与这两种税收法规的异同,主要列示如下:   1.购进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   根据增值税条例,这类事项属于不可抵扣事项,即在购进货物时支付的增值税不能在计算应交增值税时当作进项税额予以扣除。与之相对应,会计上自然就不能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将支付的进项税额计入相关货物成本,否则就意味着会计在账面上“擅自”确定应纳税义务的减少。相应地,如果上述购进货物是因为改变初定的用途而转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免征增值税项目的,企业“原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变得不能抵扣了,即需要在会计上把原来借记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反向注销,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这体现了会计对于增值税条例的“高度配合”。类似的,企业所得税法通常也不会将上述事项视同销售,不需要考虑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对于此类事项,增值税条例上并没有视同销售而只是把它们被认定为不予抵扣项目,相应地会计上也应当将为上述货物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或者在改变用途时以“进项税额转出”的形式转计人相关成本费用中去。在企业所得税法上则把此类视同销售,需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至于会计在这方面的处理多少有些微妙,并存在值得争议的地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精神,这通常被作为“职工薪酬”的一部分即“非货币性福利”看待,例如,《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指出,“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人成本费用”。通常而言,如果企业购进货物直接马上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货物购买成本通常即为其公允价值,企业按成本转账而不确认销售收入基本无可非议。但如果购进货物的成本与公允价值有一定出入,比如某商场购进的准备用于出售的库存商品在储备一段时期后被当作非货币福利发放给职工,商品的现时公允价值与其原购买成本可能有一定出入,如果按照准则的规范精神,会计上也应当视同销售,即根据现时一般售价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根据原账面价值结转其销售成本,而且值得强调的是.在纳税事宜上,会计上并没有“发言权”.应根据增值税法规确认“进项税额转出”,而不能因为会计上可能确认了销售收入,而想当然地确认“销项税额”。   3.购进货物用于投资   这一点和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投资”中的解释一样,即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都把该类货物的投资视同销售而相应地要确认销项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但会计上则需要考虑该项投资活动的结果,如果投资没有达到合并标准,或者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上就视同销售处理;如果投资形成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则不被视同销售,而只能按成本予以转账。   4.购进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   这一点和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类似,即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上都视同销售处理,至于会计上是否视同销售则需要考虑会计所采用的计量属性标准。如果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会计上将其销售处理,否则不作为销售,而按照成本转账。   5.购进货物用于分配、抵债等活动   对于这类行为,和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相应事项一致,会计与增值税条例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基本保持完全一致,即各自均按照视同销售原则进行相应的处理。   综上分析,结合当前的会计和纳税实务,会计与税法在视同销售认定的异同大致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种情形:   其一是增值税法规、企业所得税法规以及会计准则一般都视同销售的情况,如:(1)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职工福利;(2)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分配、以及抵债等;(3)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的投资;(4)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资产交换等。   其二是增值税法规、企业所得税法上视同销售而会计上并不作为销售的情况,如:(1)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投资,(2)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成本模式计量的非货币资产交换、捐赠等。   其三是增值税法规视同销售,而企业所得税法和现行会计准则不视同销售的情形,如:(1)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在建工程等;(2)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内部)免征增值税项目。
2023-07-20 20:51:26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4.99
解题: 6.07w
引用 @ 不在服务区 发表的提问:
外购原材料用于生产不动产时 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如果可以抵扣 那么原材料是视同销售吗 如果视同销售那么这一系列处理具体的会计分录是怎么样的 原材料的增值税是怎么样的
这个问题已经帮您解答了,老师回复的没有问题的,看来您之前应该是学习过相关税法知识的,只是没有与时俱进。
127楼
2023-07-31 19:05:43
全部回复
小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6.96w
引用 @ 车晓迟 发表的提问:
视同销售账务处理对不。
您好,视同销售是会计不确认收入,但税法需要申报纳税
128楼
2023-07-31 19:15:28
全部回复
车晓迟:回复小林老师 用于投资分配股利是要确认收入的
2023-07-31 19:53:30
小林老师:回复车晓迟您好,是的,是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2023-07-31 20:10:04
车晓迟:回复小林老师 所以我问得图里外购产品和自产产品用于赠送怎么做分录?
2023-07-31 20:26:31
小林老师:回复车晓迟您好,无偿赠送,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23-07-31 20:40:27
车晓迟:回复小林老师 税费是公允价值计算的吗?这部分没有开票
2023-07-31 21:00:23
小林老师:回复车晓迟您好,是的,按公允价值计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2023-07-31 21:26:23
车晓迟:回复小林老师 增值税理解,和所得税有啥关系
2023-07-31 21:55:56
小林老师:回复车晓迟您好,企业所得税也需要进行调整
2023-07-31 22:08:14
车晓迟:回复小林老师 怎么调整?怎么理解?
2023-07-31 22:34:58
小林老师:回复车晓迟您好,企业所得税需要调整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可以参考A105010
2023-07-31 22:59:30
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4w
引用 @ 程思 发表的提问:
住宿业招待客户赠送的住房券怎么做会计处理?视同销售吗?
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如果是客户消费了,需要做视同销售的
129楼
2023-07-31 19:39:30
全部回复
程思:回复江老师 江老师你好,昨天的问题,我想入到销售费用里不行吧,因为确实是招待客户的。具体怎么作分录?谢谢老师。
2023-07-31 20:13:08
江老师:回复程思招待客户的计入销售费用——招待费 借:销售费用——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023-07-31 20:26:30
程思:回复江老师 江老师好,客户拿着住房券来消费,那我们要确认收入,这时候要怎样做分录?谢谢
2023-07-31 20:46:03
江老师:回复程思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2023-07-31 21:11:40
程思:回复江老师 江老师好,我有点糊涂了,赠送给客户的劵,我们只在客户消费时做一笔分录就行了,赠送时不用做分录吧。谢谢
2023-07-31 21:34:02
江老师:回复程思赠送时不用进行账务处理,你赠送后有的还不会消费呢
2023-07-31 21:44:46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妩媚的星月 发表的提问:
委托加工的机器领回后,送给客户免费试用,这属于视同销售吧?需要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吧,增值税按什么时点缴纳?另,会计处理怎么做,谢谢
你好! 免费试用是否还要还回来?需要明确的是,试用是无限期的,还是在一定期限后,客户选择购买,或退回? 如果不还,要在移送的当月试同销售,缴纳增值说,通常不涉及到所得税。通常给客户是为了宣传的需要,借:销售费用 贷 库存商品 贷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这个过程中不增加利润,所以不产生所得税的问题,如果客户还要还回来,那么意味这只是暂时借一下,不需要做会计处理,账外记录一下货物的去向就可以
130楼
2023-07-31 20:01:52
全部回复
小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6.96w
引用 @ 文11 发表的提问:
视同销售里面代销货物是按什么增值税税率,代理还是代销?
您好,按销售商品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131楼
2023-07-31 20:08:58
全部回复
小林老师:回复文11您好,按代销业务处理。
2023-07-31 20:25:47
文11:回复小林老师 你的主语是委托者还是代销人
2023-07-31 20:55:16
小林老师:回复文11您好,是委托方按销售商品计算增值税。
2023-07-31 21:23:33
田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1.05w
引用 @ 追逐我的明天。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企业将成本30,售价100的产品无偿赠送税法上视同销售正常处理,会计上是怎么处理的
赠送时 借: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销项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132楼
2023-08-01 18:51:25
全部回复
追逐我的明天。:回复田老师 可是老师会计上不是捐赠不确认收入吗是不是要记入营业外支出,税法上确认收入,税会差异纳税调整
2023-08-01 19:13:01
田老师:回复追逐我的明天。你是对的 捐赠视同销售为什么不确认收入? 答:捐赠视同销售是需要在会计处理上按市场价值计算确认销项税,在会计处理上并没有确认收入,也就是减少的商品是按购入价或成本价核算的,只是销项税是按市场价算出的.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营业外支出是含在利润总额里的,这里没有确认收入
2023-08-01 19:26:16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8
解题: 3.57w
引用 @ mh 发表的提问:
外购的商品用作福利,进项不能抵扣,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处理?老师,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处理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你在算企业所得税的话,你要把这个外购的商品,按照收入和成本处理差额,增加你的利润交所得税。
133楼
2023-08-01 19:05:00
全部回复
mh:回复陈诗晗老师 老师还是不太懂,假如我买了1000元商品分给员工做福利。成本就是1000元。难道我要把这个商品当做1200元给员工做福利吗?
2023-08-01 19:26:50
陈诗晗老师:回复mh就是说你在所得税申报的时候加200的利润交所得税就行了。
2023-08-01 19:56:21
mh:回复陈诗晗老师 老师,这个分录金额我这样是对的吗?我搞不懂收入与成本的差额从那里来呢
2023-08-01 20:21:55
mh:回复陈诗晗老师 100元买来的商品,难道不是按100元发给员工吗。如果对外销售出去我能理解加价卖出去,卖120元。我自己赚20元。但是这发给自己的员工,还加价吗
2023-08-01 20:32:45
陈诗晗老师:回复mh分录处理对的 然后你在计算应该缴纳的所得税时,需要调增20处理就可以了
2023-08-01 20:49:56
东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8.18w
引用 @ 感性的航空 发表的提问:
计入管理费用,不会视同销售吗?
您好,您这个是在做题呢吗?
134楼
2023-08-01 19:19:13
全部回复
钟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4.98
解题: 3.91w
引用 @ 聪慧的面包 发表的提问:
经济法的视同销售和会计视同销售内容一样吗?
你这个说法不准确,应该是说增值税的视同销售。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和会计的视同销售。
135楼
2023-08-01 19:47:59
全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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