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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收入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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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条悟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57w
引用 @ 731410218 发表的提问:
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税法视同销售的收入有哪些,举下例
税法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在上述八种情况的视同销售下,有两种不需要确认收入: (四)一般指的是用于不动产的建造,属于自产自用性质,不确认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需要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按成本结转: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13%) (八)对外捐赠,没有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不确认收入;视同销售并计算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13%) 其他情况确认收入。
61楼
2023-07-03 21: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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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97w
引用 @ 糟糕的白羊 发表的提问:
固定资产清理后的残值没有实现收入,能视同销售做收入处理交增值税吗?
你是报废了吗 还是正常销售的
62楼
2023-07-04 20: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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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71w
引用 @ 欣欣 发表的提问:
视同销售账务处理
你好; 比如借销售费用;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结转: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63楼
2023-07-04 20: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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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4.99
解题: 3.72w
引用 @ 还单身的画笔 发表的提问:
视同销售业务的税务处理
他同学你好!这个贷方的话  要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哦
64楼
2023-07-04 2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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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32w
引用 @ WY琼 发表的提问:
视同销售的进项税的处理
您好 视同销售的进项税 可以认证抵扣 视同销售的时候计算销项税额
65楼
2023-07-04 21: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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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琼:回复bamboo老师 那销项税额应该根据什么计算呢?
2023-07-04 21:50:32
bamboo老师:回复WY琼请问是自产还是购进的视同销项
2023-07-04 22:18:16
WY琼:回复bamboo老师 是购进
2023-07-04 22:29:42
bamboo老师:回复WY琼那按您购进的价格计算
2023-07-04 22:40:28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18.13w
引用 @ 铭,13687899207 发表的提问:
外购产品用于给生产车间的工人做福利,是视同销售,还是确定为不视同销售,还是确认为销售,税额怎么处理,会计分录怎么写呢?
你好外购不视同销售,只有自产才确认收入,借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购买做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勾选不抵扣,
66楼
2023-07-05 20: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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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13687899207:回复maize老师 销项税额不用做分录吗?
2023-07-05 20:49:27
maize老师:回复铭,13687899207这个不是视同销售情况所以不做销项税额
2023-07-05 21:08:20
铭,13687899207:回复maize老师 好的,一般是自产和委托加工物资才有视同销售的情况,如果外购送给工人做福利,就不需要交销项税额,那进项税额是不管他,还是把进项税额转出呢?
2023-07-05 21:29:41
maize老师:回复铭,13687899207是的,这个现在最新处理,是可以直接勾选不抵扣,放弃抵扣,你直接价税合计做库存商品再转福利费可以
2023-07-05 21:57:49
铭,13687899207:回复maize老师 那进项税额在分录上怎么写呢
2023-07-05 22:26:44
maize老师:回复铭,13687899207勾选不抵扣意思就是放弃抵扣,你就账上不需要做进项税额处理。
2023-07-05 22:40:18
田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1.05w
引用 @ 李晓衡 发表的提问:
关于视同销售,会计和税法在收入的确认上不同,造成年终要进行纳税调整,所以我认为企业在会计处理上直接把视同销售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这样和税法要求一样,交的所得税就一样了,不用在进行纳税调整,这样处理行吗?,对企业成本,费用,税金有不利影响吗?
在会计处理上直接把视同销售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这样和税法要求一样,交的所得税就一样了,不用在进行纳税调整,这样处理行是可以的,,对企业成本,费用,税金没有不利影响
67楼
2023-07-05 20: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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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4.96
解题: 0.94w
引用 @ zhouxia 发表的提问:
视同销售在算会计利润时,加收入减成本吗
你好,是的,按分录计入收入结转成本,
68楼
2023-07-05 20: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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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少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47w
引用 @ ????小雨 发表的提问:
买电脑捐赠,视同销售,报税时怎么处理,是按无票收入吗?
报税时怎么处理,是按无票收入吗 是的
69楼
2023-07-05 20: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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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回复吴少琴老师 买化肥捐赠,进项是10个点,我们是科技企业,只有6和16%,报税时报几个点?
2023-07-05 21:11:58
吴少琴老师:回复????小雨你是技术开发就是6%,你是卖产品的就是16%
2023-07-05 21:32:52
????小雨:回复吴少琴老师 我说这批化肥,我们捐赠出去做无票收入时做几个点?
2023-07-05 21:48:49
吴少琴老师:回复????小雨捐赠出去做无票收入时做几个点? 10%
2023-07-05 22:09:15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49w
引用 @ jenny梅 发表的提问:
会计上的视同销售和税法上的视同销售是相反的是吗?
您好,不是的,会计上的视同销售和税法上的视同销售规定是不一样而已。会计上的视同销售少于税法上的视同销售。
70楼
2023-07-05 21: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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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y梅:回复王雁鸣老师 区别是什么?税法上外购的产品用于投资分配赠送是视同销售,会计上好像不是
2023-07-05 21:49:41
王雁鸣老师:回复jenny梅您好,区别如下: 一、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的“视同销售”认定异同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应用于正常销售以外的其他方面的,几乎全部视同销售,即要计算“销项税额”,而增值税条例上认定的视同销售,在企业所得税法上是否视同销售而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则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立法起草小组编写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针对“特殊事项的确认”的有关解释中指出,凡是货物在企业内部之间的转移,则不作为销售处理;凡是货物转移到企业外部,则视同销售处理。据此不难发现增值税法规和所得税法规对于“视同销售”认定的分歧所在。至于会计上能否确认销售收入和结转销售成本则更加显得微妙。相比较而言,新企业会计准则在这方面的认定上确实与税法、特别是与企业所得税法有相通之处。其典型事项可列举如下:   1.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比如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在增值税条例上被认定为视同销售行为。这作为会计所要反映的一种重要会计事项,自然要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尽可能准确核算企业的纳税义务(法定负债)的形成,即在会计上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但在另一方面,会计上对此并没有作为销售处理,而是直接按成本转账,即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库存商品”等,只不过在反映纳税义务的时候要遵照增值税条例,根据货物公允价值(通常为一般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同样,由于这类事项多属于“货物在企业内部之间的转移”,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精神,在计缴企业所得税时也没有被视同销售。   2.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对于这一行为,会计一方面需要根据公允的市场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另一方面,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将其作为销售处理,即根据货物公允的市场销售价格(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以下泛称为销售收入),并同时结转销售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等,以下泛称为销售成本)。在企业所得税法上也因为相关货物转移到企业之外的其他主体,也同样被视同销售,需要按税法认定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3.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投资活动   根据增值税条例,这类项目被视同销售,因此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在企业所得税法上也将其视同销售而要求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在会计上此类事项是否作为销售处理则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如果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投资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者该项投资活动属于“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则会计上将此类投资也视同销售而相应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销售成本,当然也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计算销项税额。但是,如果相关货物用于投资而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会计上则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要求,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确认计量,即按照货物的原账面价值转账。这其实意味着会计上并没有将此类事项作为销售,既不确认销售收入,也无所谓结转销售成本。   4.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   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的货物基本属于变相的销售行为,所以也几乎毫无疑问,无论是增值税条例还是企业所得税法,都将其视同销售而计算销项税额、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但会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则需要考虑计量属性标准的选择要求。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如果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则在会计上就把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的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作为销售,即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销售成本。但在另一方面,如果该交换不具备商业实质或者双方用于交换的货物的公允价值都不能可靠计量,则此时该非货币资产交换就不应作为销售处理了,而只是按照货物账面成本转账。   5.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分配、和抵债等活动   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简称分配)和偿还债务(简称抵债,包括债务重组在内)等,在增值税条例上都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在企业所得税法上,同样被视同销售,需要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而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同样被作为销售而需要确认销售收入和结转销售成本。由此可见,这些内容与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类似,是增值税法规、企业所得税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保持高度吻合的地方。   二、购进货物的“视同销售”认定异同   对于购进货物是否视同销售,增值税条例上有着两种鲜明的观念,即一部分被划归为视同销售项目,另一部分则被看作是不予抵扣项目。这作为增值税法规上的硬性规定,大致是根据货物是否转移到企业外部而加以划分的,其中它把用于企业员工福利的购进货物视为在“企业内部转移”,这是其与企业所得税法的不同之处之一。到会计与这两种税收法规的异同,主要列示如下:   1.购进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   根据增值税条例,这类事项属于不可抵扣事项,即在购进货物时支付的增值税不能在计算应交增值税时当作进项税额予以扣除。与之相对应,会计上自然就不能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将支付的进项税额计入相关货物成本,否则就意味着会计在账面上“擅自”确定应纳税义务的减少。相应地,如果上述购进货物是因为改变初定的用途而转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免征增值税项目的,企业“原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就变得不能抵扣了,即需要在会计上把原来借记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反向注销,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这体现了会计对于增值税条例的“高度配合”。类似的,企业所得税法通常也不会将上述事项视同销售,不需要考虑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对于此类事项,增值税条例上并没有视同销售而只是把它们被认定为不予抵扣项目,相应地会计上也应当将为上述货物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或者在改变用途时以“进项税额转出”的形式转计人相关成本费用中去。在企业所得税法上则把此类视同销售,需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至于会计在这方面的处理多少有些微妙,并存在值得争议的地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精神,这通常被作为“职工薪酬”的一部分即“非货币性福利”看待,例如,《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指出,“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人成本费用”。通常而言,如果企业购进货物直接马上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货物购买成本通常即为其公允价值,企业按成本转账而不确认销售收入基本无可非议。但如果购进货物的成本与公允价值有一定出入,比如某商场购进的准备用于出售的库存商品在储备一段时期后被当作非货币福利发放给职工,商品的现时公允价值与其原购买成本可能有一定出入,如果按照准则的规范精神,会计上也应当视同销售,即根据现时一般售价确认商品销售收入,根据原账面价值结转其销售成本,而且值得强调的是.在纳税事宜上,会计上并没有“发言权”.应根据增值税法规确认“进项税额转出”,而不能因为会计上可能确认了销售收入,而想当然地确认“销项税额”。   3.购进货物用于投资   这一点和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投资”中的解释一样,即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都把该类货物的投资视同销售而相应地要确认销项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但会计上则需要考虑该项投资活动的结果,如果投资没有达到合并标准,或者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上就视同销售处理;如果投资形成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则不被视同销售,而只能按成本予以转账。   4.购进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   这一点和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货币资产交换”类似,即增值税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上都视同销售处理,至于会计上是否视同销售则需要考虑会计所采用的计量属性标准。如果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会计上将其销售处理,否则不作为销售,而按照成本转账。   5.购进货物用于分配、抵债等活动   对于这类行为,和上述“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相应事项一致,会计与增值税条例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基本保持完全一致,即各自均按照视同销售原则进行相应的处理。   综上分析,结合当前的会计和纳税实务,会计与税法在视同销售认定的异同大致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种情形:   其一是增值税法规、企业所得税法规以及会计准则一般都视同销售的情况,如:(1)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职工福利;(2)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分配、以及抵债等;(3)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的投资;(4)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资产交换等。   其二是增值税法规、企业所得税法上视同销售而会计上并不作为销售的情况,如:(1)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投资,(2)自产、委托加工以及购进货物用于成本模式计量的非货币资产交换、捐赠等。   其三是增值税法规视同销售,而企业所得税法和现行会计准则不视同销售的情形,如:(1)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在建工程等;(2)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内部)免征增值税项目。
2023-07-05 22:05:36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71w
引用 @ 嘻嘻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房地产企业根据新收入准则营销礼品视同销售账务处理是怎么处理呢
 你好;  比如购进 :借库存商品贷银行存款 。 视同销售送出去 :借销售费用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71楼
2023-07-06 2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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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9w
引用 @ 热情的西牛 发表的提问:
餐饮行业销售收入会计处理
你好,餐饮行业销售收入账务处理是 借:库存现金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72楼
2023-07-06 20:35:02
全部回复
小菲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8.72w
引用 @ 初级 发表的提问:
企业外购的商品作为销售过程中赠送客户,如果视同销售,该如何做会计处理呢
同学,你好 和销售的分录一致的
73楼
2023-07-06 20:47:09
全部回复
小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6.96w
引用 @ 车晓迟 发表的提问:
视同销售账务处理对不。
您好,视同销售是会计不确认收入,但税法需要申报纳税
74楼
2023-07-06 21:16:45
全部回复
车晓迟:回复小林老师 用于投资分配股利是要确认收入的
2023-07-06 21:56:14
小林老师:回复车晓迟您好,是的,是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2023-07-06 22:24:34
车晓迟:回复小林老师 所以我问得图里外购产品和自产产品用于赠送怎么做分录?
2023-07-06 22:38:58
小林老师:回复车晓迟您好,无偿赠送,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23-07-06 23:02:07
车晓迟:回复小林老师 税费是公允价值计算的吗?这部分没有开票
2023-07-06 23:14:43
小林老师:回复车晓迟您好,是的,按公允价值计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2023-07-06 23:29:24
车晓迟:回复小林老师 增值税理解,和所得税有啥关系
2023-07-06 23:53:42
小林老师:回复车晓迟您好,企业所得税也需要进行调整
2023-07-07 00:17:00
车晓迟:回复小林老师 怎么调整?怎么理解?
2023-07-07 00:39:41
小林老师:回复车晓迟您好,企业所得税需要调整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可以参考A105010
2023-07-07 01:00:57
水本无色
职称:中级职称
5.00
解题: 0.13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会计收入确认、 增值税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销售有何区别?
会计上收入确认要满足5个条件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所得税规范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的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增值税的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无偿赠送
75楼
2023-07-06 21: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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