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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项目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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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5w
引用 @ 过时的柠檬 发表的提问:
中标服务费会计处理是入成本项目吗?
你好! 可以的。
241楼
2023-02-28 07: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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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95w
引用 @ 会计 发表的提问:
我是新来公司的会计,准备要拿回来做账,以前是代理记账 我们要税务迁移,不知道麻烦不
你好,是地址变更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更需要迁移?
242楼
2023-02-28 07: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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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回复邹老师 是的
2023-02-28 08:21:13
邹老师:回复会计你好,这个不是很麻烦 在原地址办理注销登记迁出,然后去新地址办理迁入登记
2023-02-28 08:51:05
会计:回复邹老师 我办迁移的事,税务部门会来查账吗
2023-02-28 09:14:39
邹老师:回复会计你好,这个就需要看你当地税局对这方面的管理了
2023-02-28 09:25:46
职称:
解题: 
引用 @ 阿~妮巴 发表的提问:
老师好!请问老师,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项目投标的交易服务费和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分别计入什么会计科目?请老师尽量详细解答!
学员你好,项目投标的交易服务费和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到发票时计入销售费用。在没有收到发票时可计入预付账款。
243楼
2023-02-28 08: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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轶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7
解题: 4.13w
引用 @ 美好的猫咪 发表的提问:
施工项目结束出售设施和剩余材料,该如何计税和账务处理
按照销售材料13%计税;账务处理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244楼
2023-02-28 08: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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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17w
引用 @ 助教 发表的提问: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财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作为中标方)?
购入做在建工程(或无形资产)处理
245楼
2023-03-01 07: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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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回复助教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023-03-01 07:46:13
UU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0.1w
引用 @ 吃饭了叫我 发表的提问:
公司跨省迁移,税号怎么处理呢,会不会改变,
您好,一般变更不会影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的话税号也不会变,具体可以问下当地工商
246楼
2023-03-01 07: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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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了叫我:回复UU老师 好的因为跨省嵌入,公司名字可变,但是税号变不变不清楚,买了个机子开了个专票一直验证不了,之前也有跨省转公司,因为税号转不过来的是为什么啊
2023-03-01 08:09:18
UU老师:回复吃饭了叫我您好,这个不太清楚呢,一般税号不会影响公司变更,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税务
2023-03-01 08:29:05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QY 发表的提问:
公司迁址到外省,税务如何处理?
你好, 先去现在税局清税 再去新税局报道
247楼
2023-03-01 07: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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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回复玲老师 那是要在原来的税务局注销吗?那往来要怎么处理?
2023-03-01 07:56:50
玲老师:回复QY就是去你现在所在地的税务局去清说不欠税款,然后把税务局注销,再去新的所在地税务局去报到,你到税务局,税务局会给你一个表,按照他那个表填写就可以
2023-03-01 08:20:18
QY:回复玲老师 那我现在要清理往来账吗?要不要登报注销?
2023-03-01 08:35:39
玲老师:回复QY一般是不用登报的,因为你只是变更所在地的税务局,不是企业注销
2023-03-01 08:58:22
QY:回复玲老师 那往来要清吗?可不可以不清?如果不清有什么风险?
2023-03-01 09:18:05
玲老师:回复QY你好,税务局是不欠税就可以的,这个按你税局规定执行 一、税务申报 迁移当月肯定得把上个月的税给申报了,另外税务机关还要求必须把迁出当月的税也申报了,主要包括: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因为当月并没有结束,所以数据没有出来,我当时是做了零申报,后期到新址迁入后再做了更正申报。 这里面也会有一个问题,后期更正申报的时候,因为更正后增加了税款,所以会产生滞纳金,对于这个问题一直没想到好的处理方法,或者在实际操作时参照上月的数据申报,后期就不更正了,将差额调整在下一期。 税务清税迁出后到新址迁入前都不能做纳税申报,同时也不能开票,所以中间的时间很紧,要安排好,征管法规定的是要在一个月内到新址税务机关报到。 二、发票、金税盘、税控盘的处理 没有开完的发票要做作废处理。我当时还剩了20来张发票,直接拿到税务柜台,由经办人员在系统里做了作废后,剪掉发票的一角就算是作废了。作废后的发票也由自己保管,并有时间的要求。 金税盘由经办人员在税务系统里处理后,就收走了,需要后续到新址的税务机关办理好迁入手续后,凭税种的认定表到迁出地税务机关领取。 三、社保的处理 在办理税务迁出清税时,税务局会要求提供社保局出具的无欠费证明,这个证明可以凭当月的银行缴款单到社保局去开具,税务迁出后,社保也应该及时迁出,因为现在社保是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税务迁出后无法继续在电子税务局里扣费。 四、清税证明 办理完上述的几项工作后,可以向税务专管员申请办理迁出,专管员会检查公司存续期间的纳税情况,如果没有问题的话会出具清税证明,这个证明也是后续办理工商迁出和税务迁入的时候会用到的。 五、迁入手续 在新址办理好工商的注册登记后,就可以向新址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了。税务登记后应及时询问现在的主管税务所和专管员姓名,及时和专管员联系。 税务登记办理完后,应继续办理发票认定和领用,重新签定三方扣税协议,如果没能在一个月内办理完迁移的手续,还涉及到补申报。同时凭迁入地税务机关盖章的发票认定表到原税务机关拿回金税盘,再到新址税务机关重新做发行。迁移期间也不要勾选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03-01 09:47:58
QY:回复玲老师 我就想问下,往来账不处理可不可以?就挂着
2023-03-01 10:06:11
玲老师:回复QY税务局不要求就可以不清,按理税务局的规定操作
2023-03-01 10:26:09
QY:回复玲老师 预收款几十万的话,需要跟税局解释吗?我不知道税局是不是要求呢?怎么才能知道呢?
2023-03-01 10:41:01
玲老师:回复QY如果你是预收账款,这个真要看具体情况了,这个税务局可能会让你交税的,这需要你自己出证明,你是不是真的预收?有没有实际完成销售?或者说你是不是特殊的行业?比如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预收账款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2023-03-01 11:01:36
QY:回复玲老师 不是特殊行业,我们是外贸企业,客户多打了美金,现在可不可以把它多打的钱帮他付给他的其他供应商呢?就做个代收的证明这样?
2023-03-01 11:16:44
玲老师:回复QY这个按你实际情况,如果是真实的,可以,但是美金这个具体操作我没操作过
2023-03-01 11:31:27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以后的以后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既有老项目又有新项目 增值税预交和实际发生时怎么处理
你好,一般是这样处理, 一、房地产开企业取得预收款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八款: 9.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计税方法的选择,对取得预收款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预缴税款=预收款/(1%2B税率/征收率)*3% [政策依据]:税总〔2016〕18号公告 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2B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第二十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2B5%)×3% 二、建安业取得的预收款及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时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财税〔2017〕58号 第三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三条: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税总〔2016〕17号公告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对于取得的预收款和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按计税方法不同区分为: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2B9%)×2%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2B3%)×3% [政策依据]:税总〔2016〕17号公告第五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2B9%)×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2B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财税〔2017〕58号第三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三、对于异地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出租业务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财税〔2016〕68号: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自行开发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3%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财税〔2016〕47号件第三条: (二)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预缴税款的计算: Ø 单位(个体出租住房除外)区分计税方法: 一般计方法: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2B11%)*3% 简易计税方法: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2B5%)*5% Ø 个体出租住房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2B5%)*1.5% [政策依据]: ——税总〔2016〕17号公告第七条 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2B9%)×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2B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2B5%)×1.5% 四、对于不动产转让业务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十)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预缴税款的计算: 自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2B5%)×5% 非自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2B5%)×5% [政策依据]: ——税总〔2016〕14号公告 第六条 其他个人以外的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区分以下情形计算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的税款: (一)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2B5%)×5% (二)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2B5%)×5%
248楼
2023-03-01 07:52:53
全部回复
以后的以后:回复庄老师 老师 具体分录怎么做
2023-03-01 08:23:41
庄老师:回复以后的以后房地产销售老项目预缴增值税入什么科目 答:(1)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实际预交增值税时,不需要计提,只需按实际缴纳的税款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有的企业将预计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其实两者本质上没有什么差别,不过准则规定还是应该选择第一种,这样以后查账的时候也更加清晰;
2023-03-01 08:51:54
以后的以后:回复庄老师 谢谢老师
2023-03-01 09:05:23
庄老师:回复以后的以后应该的,祝你学习快乐
2023-03-01 09:27:37
以后的以后:回复庄老师 老师 小规模纳税人在1%的税率下开票 怎样计算增值税 含税价除1+3%*1%还是含税价除1+1%*1%
2023-03-01 09:42:17
庄老师:回复以后的以后小规模纳税人在1%的税率下开票 含税价除1%
2023-03-01 10:01:56
何江何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3.65w
引用 @ 健忘的心锁 发表的提问:
企业政策性搬迁,选择房屋补偿。五年已过,房屋一直未交付。企业需要处理账务吗
同学,不用做账,以后房子到手有房产证再做。
249楼
2023-03-01 08:18:00
全部回复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4.54
解题: 2.04w
引用 @ jossonli 发表的提问:
房产公司回迁户的问题
您好!1、 拆迁还房,实质为两个业务:1、向被拆迁户销售商品房;2、取得土地。 视同销售商品房环节需要按不动产销售缴纳营业税,按市场公允价值确定售价,但各地区有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部分地区的执行是等于或小于原拆迁面积的免征营业税及附加,超过拆迁面积的征收营业税及附加(按超过面积*公允价值计算的价值计算营业税及附加)。但是否有优惠,应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政策确定。 2、土地增值税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规定处理。 3、所得税方面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31号)规定处理。
250楼
2023-03-02 07: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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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然老师01
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2.81w
引用 @ 会计学堂 发表的提问:
C.选项不太理解,回迁户支付的补价应该就是企业的收入呀?例如企业应该支付拆迁补偿70万,于是用100万的房子补给回迁户,回迁户支付补价30万,此时难道不应该是企业确认收入70+30=100万,同时确认拆迁补偿70万吗?(其中的30万补价即为收入)
学员你好,答案】   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251楼
2023-03-02 07:41:44
全部回复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08w
引用 @ 雨滴? 发表的提问:
计提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会计分录,滞纳金怎么处理
您好 借:税金及附加-房产税 税金及附加-土地使用税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借:应交税费-房产税 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252楼
2023-03-02 0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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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踏实的小松鼠 发表的提问:
收到政府拆迁补偿款,开具了5%专票,增值税和所得税怎样计算与申报,怎样账务处理
增值税根据发票上税额申报 这里作为你的业务收入处理。
253楼
2023-03-02 08: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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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实的小松鼠:回复陈诗晗老师 所得税呢,未公司马上注销,未摊销完的资产能一次性作为成本吗
2023-03-02 09:06:27
陈诗晗老师:回复踏实的小松鼠没有摊销完的 你是作为资产清理处置
2023-03-02 09:29:18
踏实的小松鼠:回复陈诗晗老师 您刚才说的补偿款作业务收入处理,申报所得税时也是吗,资产清理可列支为业务成本吗
2023-03-02 09:52:19
陈诗晗老师:回复踏实的小松鼠是的,你这是开具发票列为收入 你支付相关费用时才是成本费用
2023-03-02 10:06:48
踏实的小松鼠:回复陈诗晗老师 谢谢
2023-03-02 10:23:25
陈诗晗老师:回复踏实的小松鼠不客气,祝你工作愉快
2023-03-02 10:44:27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苏懒懒 发表的提问:
这里是房地产的,到税务局交房产税后处理,现金流量项目应该选择什么?
你好!你是说房产税应该计入哪个现金流量表项目吗?
254楼
2023-03-05 09:09:39
全部回复
苏懒懒:回复宋生老师 是的,还有日常提取现金,购买汽车加油费都是计什么现金流量项目呢?
2023-03-05 09:34:44
宋生老师:回复苏懒懒你好!房产税你可以计入支付的各项税费 汽车计入购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付的现金 油费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现金
2023-03-05 10:00:15
苏懒懒:回复宋生老师 好的,谢谢!
2023-03-05 10:10:29
宋生老师:回复苏懒懒你好!不客气的。
2023-03-05 10:25:29
马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88w
引用 @ 学徒 发表的提问:
刚接手一个会计工作,税务系统留底的进项税多于账目的进项税,该如何处理?
那肯定前期账务处理有问题,先要查清原因,然后根据具体原因分析后调整
255楼
2023-03-05 09: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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