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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并后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

2020-03-14 10:56 来源:快账

导读:企业合并有新设有吸收,有存续有新增,合并的账务处理及税务操作是非常难的要点内容,我们在资讯里也反复都为大家强调过了,今天要给大家带来的就是通常会忽略的另一个知识点:单位合并后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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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并后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

答:①单位合并后原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

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仍应由原单位保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单位合并后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

单位合并后的债务怎么办?

企业新设合并指复数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合并各方均丧失独立法人资格,新设合并的结果是新设企业成立,原合并各方持有新设企业的股权,合并各方的资产包括负债并入新设企业,合并各方的股东成为新设企业的股东. 吸收合并中被吸收的企业债务由存续企业承担,司法解释第31条作了规定,新设合并中合并的方的债务由新设企业承担,这是本条解释的规定.

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条.与吸收合并相比,新设合并中的股东都是新股东,如果合并各方均是股份公司,通常通过各方协议相互折算股份价值,交换持股实现新设合并,比如康柏与惠普的合并.新设和别的法律限制比吸收合并多,一般不采用新设合并,而有选择性地确定存续公司,将新设合并按照吸收合并处理.

单位合并后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时,会计档案应当由解散方移交给存续方,移交时还要做好清册的编写,档案的整理,办好移交手续.如果是合并后以前的企业仍旧存续,那就不需要这么麻烦了,各自的档案依旧原单位保管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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