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一般纳税人变小规模的进项票怎么办

2019-10-27 10:49 来源:快账

导读:一般纳税人变小规模的进项票怎么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那么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一般纳税人变小规模的进项票怎么办。

免费提供专业财税问题解答,让您避免税务行政处罚风险
答疑老师

谭妍洁|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一般纳税人变小规模的进项票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大家可能认为,未抵扣的进项税应该做进项税转出处理,直接调增企业的成本费用.这样做虽然简单,但是存在较多的问题.一是,未抵扣的进项税是企业的权益,转入成本费用也就意味着不能再进行抵扣,对企业不利.二是,转登记纳税人在今后可能还会对转登记前的业务进行调整,包括退货、折扣等,也包括稽查补税、自查补税等,都需要将未抵扣的进项税纳入计算,以更大程度地维护纳税人的权益.三是,一些出口企业还需要将未抵扣的进项税申请退税.因此,继续核算未抵扣的进项税是有必要的.

如何核算未抵扣的进项税,有几种方案可供选择.比如,可以要求纳税人设立台账进行管理,按月报送税务机关;也可以调整申报表,增加相关栏次要求纳税人按月填报.但是这两种方案都会增加纳税人的核算负担,不是最优的选择.经过反复斟酌研究,我们最终确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这样做,既可满足需要,又简便易行,不增加纳税人负担.

一般纳税人变小规模的进项票怎么办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一般纳税人变小规模的进项票怎么办?以上问题由小编给大家总结介绍,至于发票的开具如何,还是归结在增值税税率,毕竟小规模纳税人在某些方面是有优惠的,阅读本文后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