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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重组收购方是否需要确认损失和所得

2020-07-18 08:19 来源:快账

导读:企业跨行业发展是很常见的事情,很多大型企业在本行业的市场份额达到一定的瓶颈,可以选择纵向发展,打通上下游供应链.也可以跨行业横向发展,涉及很多陌生的行业,这样通过合并重组实现,那么一般性重组收购方是否需要确认损失和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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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重组收购方是否需要确认损失和所得

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

1.企业法律形式的改变:

两种情况要视同清算分配:(1)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

(2)登记注册地转移至境外.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直接变更税务登记就可以.

2.企业债务重组

(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相当于有两笔业务:一笔是销售资产业务,一笔是抵偿债务的收益或损失)(掌握)

(2)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选择)

(3)债务重组的计算:债务人应当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相当于减免了一部分债务);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相当于资产折价抵债),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4)债务人的相关所得税纳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3.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一般性重组收购方是否需要确认损失和所得

债务重组损失计入什么科目

按照债务重组会计处理规定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债务重组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是二级科目.债务重组简单的说就是,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一定的优惠(比如允许债务人少还点钱),这部分优惠,对债务人来说就是债务重组利得,对债权人来说就是债务重组损失.债务重组利得记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与其达成协议或法院裁决作出的让步.这种让步产生的结果是债权人债权减少,其减少的数额即为债务重组损失.

对于债务重组损失可通过以下方式确定其金额,即:债务重组损失=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现在或将来受偿金额-坏账准备.如果债权人未提坏账准备,可通过账面价值直接减去受偿金额来确定.在这个计算式中,"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一般为债权面值即本金或原值,有利息的为面值与利息之和,有溢价、折价的,为面值加尚未摊销溢价 (或减尚未摊销的折价),"现在或将来受偿金额",如果是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以受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而定."坏账准备"金额,按债务重组损失占全部应收债权的比例来冲减该项债权计提的坏账准备金.

一般性重组收购方是否需要确认损失和所得?按照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在合并重组的时候,需要按照合并对价的支付情况进行区分,划分为一般性重组和特殊性重组,上面的文章中我们介绍企业的一般性重组收购方的账务处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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